第14章 14(修改)

兰诺是个精灵。

更正。

他是个血统高贵的,精灵王族。

溪谷与森林王国的精灵国王辛南独生子。根据每一代溪谷王族的规矩,他很小就被送到处于北方的另一个精灵领地——冰雪与海港的昆泽尔学习,训练,这也是保证精灵氏族们能维系关系的一种方式。

但是,也就是在这种习俗,导致了年轻的精灵王子……成为了一个甜食爱好者。毕竟在冰天雪地冻死人的昆泽尔,尤其是永夜的风雪降临的时候,能喝上一口热姜蜜茶,简直就是对幸福这两个字的完美阐释。

直到快要成年的时候,前往大陆另外一端学习的精灵王族的后裔们,才会从冰天雪地的王国,回到属于自己的,四季如春的溪谷花园。而精灵出现在他们领地之外的地方都容易引起大骚动,原因么……大概就是因为他们太美了吧。

这个种族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仿佛像是神明亲手塑造出来的一样,拥有极其出色的美貌,匀称苗条的身材,而兰诺,这个年轻的,即将继承自己父亲王位,成为新一代溪谷与森林之主的小王子,即使是在帅哥美女成堆的精灵族里,也是佼佼者中的佼佼者。

让他在外面抛头露面乱跑,是会造成大骚乱的。

至于为什么他的美貌没有在精灵之间导致大骚乱……大概是因为他们的平均颜值很高,对美貌这种东西的免疫力比较强吧。

他们是这样的美丽、优雅、而且富裕,以至于据说财富与死亡的主人普鲁托斯也曾经想要将他满是铜臭味的信仰扩张溪谷与冰原,但是他没有成功。

他被宠爱精灵的大地与生命之母伊芙丽兹,精灵族头号颜狗亲妈粉给直接打爆了狗头,在自己的神殿躺了三个月,从此再也没有了染指精灵族的念想。

虽然他偶尔还是会忍不住肖想一下,但是精明的财神十分明白伊芙丽兹作为最古老的大女神之一,她能锤爆他的狗头一次,就能锤爆他的狗头第二次。

于是财神的野心就这么暂时压制下去了。

而此时此刻,在白月的光辉之下,年轻的精灵小王子背着他的随从们偷偷从窗户里溜了出来,他对自己的身手有信心,精灵不需要法阵来完成魔法,他们的肉身本身就是承载着充沛魔力的载体,所以在这个到处是人类行商和普通地痞流氓的小镇上,他根本不用担心自己受到任何伤害。

再过几个月就要过生日,继任成为精灵王的小王子目的明确,行动迅速、安静、轻盈,他的脚踏在小巷的泥地上都没留下什么脚印,毕竟他们是这样轻盈灵巧的种族,一片树叶就能支撑他们在森林里跳跃奔跑。

披着厚厚黑斗篷的身影最终将脚步停在了已经歇业的马车前,他有些犹豫——毕竟这种行为肯定会被阿莱克托狠狠念一顿,作为指责他年轻任性的一个证据。

但是……

就这样放弃的话,他恐怕就要回家啃一辈子的蔬菜沙拉了,伊芙丽兹是这样的宠爱这些精灵,他们所在的地方哪怕是冰天雪地,这个亲妈粉也会毫不犹豫的让冰锥里长出蔬菜来——只要是精灵居住的地方,必然土地肥沃,植物种类繁多,并且不需要怎么打理便能得到一个相当不错的收成。

种地是不可能的,种什么地,他们都是小仙精,小仙精不需要种地。

大概是因为不需要精心侍弄这些口粮,精灵们把技能点都点到别的地方去了,他们有出色的歌手,精巧的匠人,敏捷、强大的战士——就是没有优秀的厨师。

他们靠蔬菜沙拉和水果就能过活了,再偶尔去人类的世界换一点牛奶和奶制品,基本上就组成了他们单调的餐桌。

而且即使是人类世界,也没什么好吃的东西。

这个……嗯,奶茶,真的很好喝,而且是素食,完美的戳中了精灵们喜好甜食的饮食癖好。

至于吃多了甜食会怎么样……这对一直保持大量运动量,并且就是每天一打奶茶也不会胖的精灵们来说,这并不属于他们的忧虑范围。

小王子兰诺,溪谷与森林的瑰宝,终于在挣扎了许久之后,伸手敲了敲马车的边缘,因为戴着手套的关系,敲击声显得有些沉闷。

驾驶室那边的帘子被猛地拉开,露出了一张睡眼惺忪的脸。

艾斯戴尔看着这个身材高大苗条,把自己过程粽子的有钱大佬,默默地把想一起把头探出来看看究竟的蝙蝠塞了回去。

“请问,有事吗?”魔王笑眯眯的问道。

“……”精灵王子沉默了一会,温和的问,“请问,您能把那个……嗯,那叫做‘奶茶’的饮料的配方卖给我吗?”

这家伙是来买断配方的啊?虽然法师学徒猜测对方不是有特殊信仰就是有可能是精灵,不过艾斯戴尔的重点不在这里,她更想和这些大佬建立更加牢靠的、长期的生意关系,这意味着作为一个老板,她要知道什么叫做推陈出新,全面满足甲方爸爸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