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知青回城12(第2/2页)

蓝勇耷拉着脑袋,习青青身上的气势也瞬间被他这番话戳破,只是沮丧地站在院子中央,看着哭闹不休的小儿子,面露颓色。

这就是报应啊,果然,人不能做坏事,老天爷在天上盯着呢。

*

简西带着蓝秀母女离开的那天,行囊里装满了乡亲们自发送来的土特产。

考虑到他们要远行,乡亲们没送又重又占地方的番薯苞谷,送的是自家从山上采摘来,晒干的菌子和枣干等山货,这在乡下未必稀罕,可却是城里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的好东西。

别看这些晒干的菌子不算重,可每家都拿来一些,加起来分量可就不轻了,加上蓝秀节俭,好多旧衣物不舍得扔,这趟回海诚,几人的行李大大小小一共装了两个大编织袋,和几个豆腐包。

蓝秀常年干活,别看身板比简西纤细,力气却比他大多了,那样重的两个大编织袋,她只用一根竹竿就挑起来了。

一开始,简西还觉得让媳妇扛重物丢份,可在自己扛了一段路后,他还是老老实实将扁担交给了蓝秀,自己则是拿着几个较为轻便的豆腐包,以及牵着闺女简丹丹手,防止她在路上走丢。

一路上,简西都在盘算以后要怎么和这个媳妇相处,他肯定不能惹人家生气,因为打起架来,他可能只有单方面挨打的结局。

就这样,在经历了五天的长途车和火车后,简西终于带着蓝秀娘俩来到了海市。

“这就是海市啊,可真气派啊!”

蓝秀看着那宽敞干净的海市火车站,以及火车站台里可以瞭望到的高楼大厦,一瞬间有些自惭形秽。

在乡下,蓝秀已经十分优秀了,她漂亮,能干,可在这人来人往的火车站里,蓝秀觉得自己就是灶头里烤过头的番薯,又黑又瘪,浑身带着土气,哪像海市这些时髦的姑娘啊,走起路来昂首挺胸的,这种时髦,是从小到大生活的环境和眼界带来的,也是蓝秀怎么都学不会的。

她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丈夫心心念念想要回到这个城市。

“走,我带你们去招待所先住下来,然后咱们在找一个合适的房子租下。”

因为怕自己租的房子蓝秀不喜欢,所以简西还租着原本那个小单间,准备在将她们娘俩接过来的这段时间,先在招待所将就几天,等蓝秀挑中合心意的房子,再一块搬过去。

“你不是租了房子吗,干嘛再浪费那些钱呢,你挣钱又不容易,我可舍不得糟蹋。”

蓝秀将视线从那些来来往往的时髦女郎身上收了回来,想到简西提过他早就从简家搬出来,租了个小房子住,觉得没必要浪费去供销社开房的钱。

“房子有些小。”

简西有些犹豫。

“只要有张床就好了,咱们三个先挤挤。”

蓝秀想着,房子再小又能小到哪里去呢?

等到她来到简西租到那个小单间的时候,蓝秀就知道自己错了。

乡下地方大,村里最穷的人家,房子再破,至少宅基地摆在那里,总是又大又宽敞的,蓝秀的房子就更不用说了,青砖灰瓦的大平房,放在镇上和县里那也是颇为气派的。

可简西租住的小单间呢,里面只摆了一张约一米宽的木板床,窄窄的走道停放了一辆木板车,上面堆满了简西做生意的工具,除此之外,也就一个木箱子,里面堆放着简西的衣物,外面摆着牙刷牙杯以及碗筷等生活用品。

那么小的一间屋子,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可简西自从从简家搬出来后就在这里住了那么长一段日子。

在乡下的时候,蓝秀哪舍得让他受这样的罪啊,这里连张桌子都没有,简西在哪儿看他喜欢的文学书?在哪儿写他灵感一现时的诗章?

蓝秀心里酸的厉害,即便这样,她男人为了接她和丹丹来城里,咬牙都忍过来了,他放弃了自己的爱好,做了往日他最看不上的工作,可她在乡下的时候还总是悲观的揣测他的行为,她可真坏啊。

“你把家收拾的真干净。”

蓝秀憋了一肚子的话,可等开口时,只是笑着夸赞简西将这间小小的屋子收拾的那么整洁有序。

她想着,丈夫那么骄傲的一个人,肯定不希望她同情他的,她的男人那么好,为了她们娘俩作出那么巨大的改变,她得夸他,让他知道他有多么能耐。

系统面板上,人渣值又悄悄降了几分。

简西不曾注意,只觉得蓝秀实在是体贴善良,居然还能从这么一间小破旧的房间里挖掘出他爱干净的优点。

这个女人未免也太懂得满足了,原身怎么舍得辜负这样一个处处将他放在第一位的女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