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杜青臣去了后厨给冯县令和刘夫子弄吃的,两人来的次数也多,所以杜青臣已经摸准了两人的口味,冯县令最爱的是红烧肉,红烧猪蹄一类,而刘夫子偏爱素菜,更喜欢蒜泥茄子,干煸豆角一类微辣的素菜,杜青臣自然可着这些给两人准备。

大堂里,冯县令已经拿了筷子伸手夹了一筷子红烧肉,放进嘴里,感叹道:“浓香味美,入口即化,肥而不腻,青臣的这道菜,真是做绝了啊!”

刘夫子虽然相对来说更喜欢素菜,但身为一个吃货,他也是吃肉的,他对红烧肉也是十分喜欢,也跟着夹了一筷子,赞许道:“软烂酥嫩,香甜松软,这道红烧肉,可谓是青臣的拿手好菜了。”

“哦?比起你爱吃的蒜泥茄子如何?”冯县令问道。

“自然是蒜泥茄子更胜一筹!”刘夫子傲然道。

成吧!冯县令呵呵一笑,也不反驳他,人的口味千差万别,他觉得红烧肉最好,刘夫子觉得杜青臣的蒜泥茄子最好,反正谁也说服不了谁,他也就不费这个劲儿了。

“蒜泥茄子来了,夫子慢用。”很快,杜青臣端了盘子过来,放在冯县令一桌,两人各自都有了自己最爱吃的菜,虽然举筷用餐的动作依旧文雅,但那吃的极香的姿态,还是引得旁人忍不住咽口水。

锦袍男子听着两人言语,看着两人吃的极香,心里隐隐有些气闷,转头望了眼自己的桌子上,果然没见这两道菜!若如那两人所说,这店老板最拿手的是什么红烧肉蒜泥茄子,怎么他的这桌子上没有?他不是说了让老板上拿手好菜的吗?!想到此,锦袍男子脸色冷了下来,见杜青臣要走,立刻扬声道:“老板,为什么我这桌子上没有蒜泥茄子?难道这不是你的拿手菜吗?”红烧肉就不提了,毕竟是自己刚刚不要的。

杜青臣一愣,便是他刚刚不在场,但听男子这么说了,他猜也猜得出来刚刚发生了什么,刘夫子和冯县令又说蒜泥茄子是他的拿手菜了吧!杜青臣微笑拱手,“客官误会了,我的拿手菜已经在您桌子上了啊!若您说的是蒜泥茄子,那都是夫子嘉许了,其实做法很简单,谈不上什么拿手。”

男子不说话了。

杜青臣又道:“要不,您稍等,我再给您上一道?”

男子摆摆手,让他下去。

冯县令不满起来,杜青臣是他罩着的人,这里是平兴县,是他的地盘,岂能让杜青臣当着他的面被人为难,而且起因还是因为他们的聊天,冯县令对着男子道:“这位先生何必为了我们聊天的内容为难老板,所谓拿手不拿手的,每个人口味不同,自然觉得老板做的最好吃的菜不同,我觉得老板的红烧肉好,刘夫子觉得老板的蒜泥茄子好,可老板自己并不这么觉得啊!青臣,不如你说说,你觉得自己最擅长的菜是什么?”

杜青臣笑着拱了手,“其实我什么也不擅长,小子厨艺平平,但若说讨喜的菜色,大约是红烧肉和水煮鱼了吧!”

而红烧肉他给男子上过,是他自己不要的,至于水煮鱼,此刻就在对方桌子上,还未动一筷。

男子闻言轻笑,“若是如此,那倒是我的错喽?”

杜青臣听出男子话中的冷意,甚至还有几分不自觉的威胁,这大约是上位者的通病了。杜青臣叹了口气,还想继续含糊过去,就听到冯县令道:“自然是你的错!”

“大胆!”男子身旁,仆从拍案而起。

冯县令挺了挺肚子,单手背在身后,傲然站起身来,刘夫子也跟着站了起来,他们两个,一个是本地县令,一个是陶太守的至交好友,在平兴县的地盘上,还真没惧过谁,当然,他们也看出这位客人出身富贵了,可是再富贵,也总得给他们两人几分薄面。

刘夫子道:“大胆?我看你才是胆子大!你可知你面前的人是谁?这是本县县令!”别以为冯县令穿着普通衣衫就当他是个村野老头,然后还欺负他徒弟!刘夫子最烦有人在他面前拽官腔,而面前这人,就总是不自觉的表现出高旁人一头的感觉来。

冯县令闻言,肚子挺的更高,装模作样的叹息道:“本官素来爱惜百姓,最看不惯旁人欺辱我治下之民,我看你也是出身不凡,何必仗势欺人,让仆从威胁平民百姓呢?若今日不是本官在此,你要如何?还打算伤及在场三人吗?!”

杜青臣一愣,没来得及插话,冯县令就已经自爆身份,不过他也不爽刚刚仆从的那句‘大胆’,也就静观其变。

锦袍男子轻笑,目光转向身旁仆从,与他对视一眼,仆从立刻从怀中取出令牌,举起给冯县令看,冯县令年纪大了,只得靠近才能看清,很快,冯县令脸色微变,再摆不住官威仪态,拱手弯腰行礼,“冯子石见过钦差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