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第3/6页)

杂菜、地钱,这些都是方慧茹爱吃的,这次又带了干豆角跟干苦瓜,这些菜在农村很常见,但是对于京市人来说,应该很难吃得到,这个季节京市的蔬菜并不便宜。

很快老板就把炒好的菜端了上来,凉拌的云丝跟海带,清炒的小白菜,还有一道清炒苦瓜,另外就是一个小炒肉。

在火车上躺了七八个小时,下了火车陈檬什么胃口都没有,倒是沈间跟春妮两人吃的很欢乐,一点都没有疲劳感。

特别是沈间,大小伙子的年纪本来就是能吃的,沈间自从穿越到了这里,也养成了一个没有油水的肠胃,以前看到什么美食都吃不下的他,现在吃什么都贼香,看着沈间大口大口的吃饭,陈檬也觉得胃口稍微好了一些。

至于春妮就没有陈檬这么娇气了,她那个年代出来的孩子,谁没有吃过苦头的,用春妮的原话来讲,她小时候曾经有一个冬天都在吃番薯,一个秋天都在吃玉米粉做的糊糊,那种糊糊可不是陈檬小时候吃到过加了糯米、黄豆、芝麻打出来的粉,用开水泡出来香香的糊糊,那可真就是能噎死人的。

能有白米饭吃,春妮也不挑拣,快速的吃起饭来。

陈檬觉得自己一个人吃不下实在是不像个样子,试着吃了几口,结果味道真的是挺不错的,她本来有些吃不下东西的,也跟着吃了好几口都觉得味道还不错,也继续吃了起来,最后也吃掉了一碗饭。

春妮跟沈间两人都是打算做长期奋战的准备的,两人吃的比较饱,春妮说现在三点钟吃饱一点,到时候就不用吃晚饭了。

店里面这个时候确实不是营业时间,三人就坐在店里面吃完了东西跟老板聊聊天,等到了人家店里面吃饭的高峰期,三人卷着包裹就准备往火车站走。

这一路上还有上下班的人流,路上的人就更多了,春妮怕出事,紧紧的抓着妹妹,至于沈间背上背着一个大大的背包,手里拎着一个行李箱,另外一只手还没有闲着,也拎着一个包裹,春妮背上则背了一个大背包,陈檬手里头也攥着东西。

刚走出来,就听见有人喊春妮的名字。

是一个漂亮的女生,看着年纪也不大,跟春妮差不多大小,她叫完春妮,就笑盈盈的看着沈间。

“陈春妮,这是你家人吗?”

春妮看着还有时间,便跟她介绍起沈间跟陈檬来:“这是我堂弟,这个是我堂妹,这位是我的同学名字叫于冰。”

这位叫于冰的女同学明显就是看着沈间,她的眼睛都没有往陈檬跟春妮身上扫,听春妮介绍完,很快就能抓到重点:“你堂弟怎么姓沈,不好意思是我唐突了,我是春妮的同学,家里就住在省城,刚才恰好看见春妮,就出来打个招呼,沈间同学你好,你也在省城读书吗?”

沈间是什么性子,春妮是再清楚不过了,像她这样跟沈间还算是熟悉,勉强能跟他说上几句话,若是别人就别想跟他搭上话,他是决计不会理会别人的搭讪的。

果不其然,沈间压根就没有搭理于冰的意思,现场的气氛未免尴尬起来。

于冰在师范大学好歹是才女人设,从来只有男人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陡然看见沈间这样的,于冰也觉得有点意思。

人总是喜欢挑战自己搞不定和得不到的,于冰的心思大概也是这样子。

她自认为自己魅力也还可以,在学校就很少见到过自己很心动的男生,突然看见沈间这样的,就知道他才是自己的那盘菜,于冰这个人一向都是及时享乐主义,家里的条件又好,一向不拿旁人当回事的她,第一回有了自己上心的东西,这种感觉就好像小时候想要一个玩具,但是妈妈偏偏不给她买一样。

人一旦有了对号入座的想法,就跟着了魔一样一发不可收拾,于冰觉得自己对这个沈间是一见钟情,再也看不上别人了,哪怕他没有家世,哪怕他学历不高,她喜欢这款就坚决喜欢这一款。

虽然沈间身上的衣服看上去很旧,裤腿上面都洗的发白,看上去挺清贫,但是像沈间这款,就跟古代的落魄书生一样,越是清贫,越是有一种独特的气质。

还不等春妮开口,于冰自顾自的说:“你们是暑假来省城玩的吗,我家里在附近有个店子,有空的话,就去我家里坐坐,离这里不远,如果——”

沈间打断她的话:“咱们快点走吧。”

他还真是不给人留情面,即便是平常见惯了男人各种样子,又跟人打惯了交道的于冰,未免也觉得有些尴尬。

春妮忙解释道:“我堂弟在京市读大学,这不是暑假回来,住了一段时间,他要回京市去了,我就跟堂妹一起过去玩玩,你要是没有事情,我们就先走了,我们要赶火车。”她这样其实也是暗示于冰,你对沈间用什么手段都是没有用的,人家在京市读书,压根就不在省城,所以也别费这个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