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2/4页)

“那你这水平也够菜的!”林寞把手搭在马振华肩膀上,亲热的说道;“我玩这个玩的好,回头我教你。”

马振华高兴坏了,连忙从袋子里掏出一个手机递给林寞:“我也玩不了三个,既然是最新款那送你一个,咱俩一起玩。”

“这怎么好意思啊?”林寞往身上抹了抹手,乐的合不拢嘴的将手机接过来:“这个不便宜,我必须得给你回礼。”

马振华的视线在林寞脸上转了一圈,果然看着白白嫩嫩还透着红,不仔细贴近了看还真像活人一样。

马振华:“那你教我抹粉吧,观主说让我好好和你学学这个。”

一提起抹粉,林寞得意了:“抹粉可是个技术活,咱这个肤色抹起来格外麻烦,得好几个色号搭配着来。还有腮红,不能涂的太红,太红看着和鬼似的,容易吓着人。”

马振华听的不觉明历,一脸的敬佩:“这么复杂啊,小林你也太厉害啊!”

林寞笑了:“熟能生巧,不过像我们这种肤色的需要的粉底比较多,全买下来价格可能不便宜,我一个月工资花光了都没买全墨墨姐给我列的清单上的粉底。你之前在医院的时候家人有给你烧纸吗?你要是攒的多的话可以和观主兑换现金,或者你给家人托个梦让他们给你烧一些粉底啥的。”

马振华一脸懵逼:“托梦让家人烧化妆品?死了小三十年的人回来要粉底,这不闹着玩呢嘛!谁会信这样的梦啊!”

林寞看起来比马振华更震惊:“你到现在还没见过家人呢?”

马振华:“都死了还能见家人???!!!”

林寞:“这是我们观里鬼员工的福利。像我隔两天就给我爸妈打一次电话,问问他们身体情况。我活着的时候给家里打电话太少,幸好有福碰到了观主,死了还能和父母联系,也不算是有遗憾了;还有墨墨姐,你别看她现在看着和二十多岁似的,其实闺女都上高中了,她那是为了不让闺女老惦记她,就拿自己的鬼气变的容貌。不过我猜她闺女肯定知道咋回事,每个周末都来一趟,有时候给孙姐带烤串有时候带冰激凌,别看孙姐每次都不让她下回再来,可一到周末孙姐盼着呢。咱观里还有个王大爷,都进地府俩月了,他老伴来咱观里歇脚,稀里糊涂就给咱观主安利成功了,现在王大爷在这里种地,王大娘见天的来陪他,天天给他做好吃的,谁看了都羡慕。对了,你吓晕的那个小姑娘,就是王大爷的孙女。”

马振华心虚的摸了摸鼻子:“误会误会,下回见了小姑娘我给她道歉。”

林寞:“你可拉倒吧,回头你再吓晕她一回?回头让王大爷替你传个话就得了。哎,说起来你死了快三十年了,你就没有再想见见的亲人?”

马振华低头从衣服里拿出一张5寸的彩色照片:“我想见见我的父母,也不知道他们还在不在?我还想见见我儿子,我死的时候他才五岁,一晃二十七年过去了,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模样?”

林寞一拍胸脯:“这事包在我身上了。”

马振华进了槐树也没什么好安置的,挑了林寞隔壁的房间。等晚上天黑了,林寞和马振华都撕下身上的符纸,飘到了前面店铺。

正在刷剧的孙墨墨抬眼看了他俩一眼:“你俩这是要去哪儿啊?”

林寞将怀里的一堆香烛放到孙墨墨面前,嘿嘿笑着说道:“孙姐晚上帮我值个班呗,马大夫死了快三十年了,想回去看看爹妈,再看看儿子长啥样了,我陪他找找去。”

孙墨墨无所谓地摆了摆手:“反正我回宿舍也是看剧,在哪里看都一样。”看着马振华紧张的道谢的样子,孙墨墨笑了笑:“都是同事不用这么客气。你的事我也听观主说了,你被缚在医院将近三十年,这三十年的变化是日新月异的,你自己去找家人的话万一找不到不说,再自己也整丢了就麻烦了。小林虽然不是咱本市的人,但是他在明江呆了好多年了,这附近他都熟,他带着你去我们也放心。”

——

马振华白天回来的时候光顾着激动了,没怎么注意车外面的景色。这晚上一出店门,看到的地方皆是霓虹灯闪烁,外面高楼大厦车水马楼看的他都有些走不动道了。

因为是以魂体的状态出去的,林寞带的是父母烧给自己的手机。连上阴间的网络,林寞问马振华:“你家以前住哪里,我导个航。”

马振华露出了一丝回忆的神色:“当年我住的小区叫迎春小区,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个地方。”

林寞:“还真有,是个挺老的小区了,我刚工作的时候没什么钱,就在那里租的房子。”

迎春小区是90年建成的小区,当时马振华已经工作了几年,手头有一些积蓄,加上父母凑了一些钱,花了四万块钱买了一套二居室七十平米的房子。当时马振华的儿子马雨晨才刚刚三岁,总是喜欢光着脚跑来跑去,为了不让儿子凉着小脚丫,马振华特意铺了地板,还装了暖气笼子,这在当时算是比较豪华的装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