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客

翻箱倒柜地收拾东西,翻出一大叠《纽约客》。其实订的时候根本没怎么读,以后就更不会读了,所以决定全部扔掉。

气喘吁吁地把它们扔到垃圾室以后,犹豫片刻,又顺手捡回来两本留作纪念。想着老了以后,翻到这本杂志,可以猛然想起:哦,原来我还在一个叫纽约的地方住过。而且一住六年,24岁到30岁,说起来也算是一个女人的白银时代了。

出国之前,美国的朋友曾来信说:在今天这个时代,除了做一个世界主义者,我们别无选择。

后来我来到了纽约。

这个星球上,可能没有比纽约更“世界主义”的地方。这是一个有钱人一掷千金的城市,也是年轻而贫困的艺术家们背井离乡来寻找梦想的城市;一个给钻牛角尖的考古学家们提供博物馆的城市,也是一个给生计无着的墨西哥移民提供洗盘子工作的城市;一个联合国政要们开会的城市,也是一个混蛋们喝啤酒打架的城市;一个可以在一个角落里买到中国的阿香婆酱,而在另一个角落里卖掉全世界最昂贵的手表的城市;一个大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中产阶级、无产阶级都有一席之地的城市。总而言之,纽约就好像一座跨寒温热带的森林,所有种类的昆虫、蘑菇,参天大树都可以在其中成长,只要你的生命力足够顽强。

作为一个政治上六亲不认的人,我热爱这政治上六亲不认的城市。

时不时有朋友抱怨说:我一点也不喜欢纽约,又脏又乱又差!

脏乱差,当然是真的。但纽约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场永恒的狂欢节:永远有音乐会、画展,摄影展、电影节、示威游行、政治会议、学术讲座在进行。一个被定格在文化爆炸状态的城市,不脏不乱就奇怪了。

正是因此,这个城市的神奇不是看出来的,而是探索出来的。一个人可能去过一百遍帝国大厦和自由女神像,但仍然不知道纽约意味着什么,因为纽约不是一幅老老实实挂在墙上的画,等着你品评。它更像是一个邀请你加入舞池的女郎,要体会她的美和激情,你必须也要学会跳舞。

跟闹同学通电话,说起离开纽约伤不伤感的问题。我说我现在太忙了,没时间伤感。

事实是,我一直趴窗前,迫切地等着伤感像一场暴雨一样降临呢。伤感像暴雨一样降临之后,我就会跑到暴雨中淋成个落汤鸡,重感冒,发烧,昏迷。问题是,左等右等,都等几个月了,暴雨就是不降临。我姿势摆了这么久,它那边相机就是按不下去。算了算了,该干吗干吗去。

跟某同学说:我50岁的时候要回哥大教书。

他说:那中间呢?

我说,中间要去中国解决一些江湖上的恩怨。

他笑,我也乐。我50岁的时候,要风度翩翩地走在哥大的主干道上,头发灰白,满腹经纶,从我身旁经过的人,都觉得如沐春风。

到那时候,我希望Mill Korean还在,我可以去里面吃辣豆腐泡饭。希望cafe swish也在,因为我50岁的时候肯定还爱喝珍珠奶茶。Riverside Park肯定跑不了了,我要带我儿子去那散步,我儿子,阳光明媚,健康而优美的一个小伙子。

进不了哥大进NYU也行,NYU进不了去CUNY也行,实在哪都进不了,也没关系。50岁的时候,我将如此风度翩翩、满腹经纶,作为一个资深世界公民,纽约就在我两鬓的斑白里。

要不怎么伤感不起来呢?

那天拿个古老的相机,里面有一卷黑白胶卷。我在哥大附近咔嚓咔嚓地拍,准备把这一带所有“有纪念意义的地方”都照下来。比如,恩华家门口,比如Nausbaum and Wu Café那个靠窗的座位,比如Butler library五楼的那个阅览室。吭哧吭哧地把所有的回忆都网罗进相机以后,我喜不自胜地取胶卷,准备洗出自己的劳动成果。

结果,忘了倒胶片,一开相机盖,所有努力,功亏一篑。

大约这是上帝的又一个信号:你不需要回忆,这个城市已经溶进你的血液里。如果纽约客的真正含义是地界公民,那么,在来到纽约之前我很可能已经是个纽约客,离开纽约之后,仍然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