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第3/4页)

魏薇对那块手帕没有多大兴趣,丝绸固然珍贵,但她手上可不少,而且手帕的话,魏薇还是喜欢棉布的,更亲肤吸汗,这种丝绸的也就图个好看而已,还是不能用的那种,真用了,怕是要被人说她穷奢极欲了。

不过她同样很好奇,好端端的罗曼洛夫公爵要送这么贵重的礼物,如果是为了买种子的事情,也太过不合理了——这些东西都够直接买下所有的玉米了,而显然他们不可能把所有玉米都卖给他。

又或者是因为强盗团的事情?可他们虽然已经开始怀疑罗曼洛夫公爵了,但到底没有掌握证据,这段时间一来罗曼洛夫公爵那边也没有其他的异动,如果因为这个而特意送这么多珍贵的礼物,那不就反而是自己暴露了他在背后对萨丁森下黑手的事实吗?对方应该不会这么傻。

“先看看他都在信里说了什么不就知道了吗。”

费利克斯其实不太想看这封信,他总觉得罗曼洛夫公爵不可能无事献殷勤,他一定是有什么特别的企图,所以才准备了这么多的礼物。

他从信封里拿出信件打开,一目三行的匆匆看完,很快就明白了这些礼物的用意。

然后他就气笑了。

魏薇见他脸色不好,立刻问信里写了什么。

费利克斯把信往桌上一丢,嗤笑道:“罗曼洛夫公爵想为他的三儿子求娶多洛莉丝。”

魏薇一听,也火了,她腾地一下站起来,难得不顾仪态的直接骂道:“他脸怎么这么大,真把自己当国王了吗?!”

罗曼洛夫公爵是国王的堂弟,年纪比国王小了十岁,但他已经有七个孩子,其中大儿子二儿子的年纪和多洛莉丝差不多,但他们不是已经结婚就是已经订婚了!而且女方的身份都很高,所以这两个都不可能是罗曼洛夫公爵想到的联姻对象。

可罗曼洛夫公爵剩下的两个儿子,年纪都比多洛莉丝小,而且小了好几岁,一个今年十一岁一个则七岁都没有,这两个之中最可能的人选当然是十一岁的三儿子了。

但多洛莉丝今年都十四岁了,对方还只是个十一岁的孩子,而西方的女性虽然都很早结婚,可男性这边怎么也要到十五六岁才能结婚,所以如果答应这门婚事,就得到他能结婚的年纪,那个时候多洛莉丝差不多就都要二十岁了,放在这个时期在别人眼里都是个老姑娘,可她又不是嫁不出去,他们除非脑子出问题了,才会答应给她找一个那么小的丈夫。

尤其对方还是三子,没有继承权的,如果罗曼洛夫公爵没当上下任国王,这个三子的未来可能就是个骑士或者小贵族之类的,而以多洛莉丝家世背景以及自身的条件,她要是拼一把,都能去当王后了好不好。

之前国王说要让安德鲁王子娶多洛莉丝他们都没答应,所以,罗曼洛夫公爵到底哪儿来的底气敢提这种请求?

不是没有把他们威廉姆斯放在眼里,就是真当自己是下任国王了吧。

费利克斯比魏薇还生气,他是看了信的,对方虽然用词很客气,但一些细节处还是流露出一种近乎傲慢的自信,似乎真的认为他会同意这件婚事。

这让费利克斯很是疑惑他到底哪儿来的自信?明明想一想,都能知道这种求婚应该不太可能成功才对的吧。

“我总觉得这封信有点奇怪。”费利克斯稍微冷静了一些,又把信拿回来读了一遍,可看来看去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魏薇也凑上去看了看,也跟着疑惑了:“好像是有点违和,罗曼洛夫公爵既然能和国王斗这么久,他应该没这么傻才对吧?”

她干脆把信从费利克斯手上拿过来,然后一个字一个字的看过去,终于发现了一点异样的地方。

她指着其中一个单词,不确定道:“这里,是不是有修改过的痕迹?”

罗曼洛夫公爵的信是用羊皮纸写的,而羊皮纸上的墨迹如果用特殊的方法是可以消除掉的,不过因为在羊皮纸上书写需要不小的力气,所以如果之前上面写过什么的话,还是很容易留下痕迹的。

费利克斯凑过去看了看,发现魏薇指着的是妹妹这个单词的地方,他定睛一看,果然发现在“sister”的下面似乎有一些其他的痕迹。

魏薇已经把其他的内容都看过了,她把这个似乎有改动的地方结合一下后面的内容,脑子里很快有了个新的想法。

“你说,有没有可能罗曼洛夫公爵打算给儿子求娶的不是多洛莉丝,而是卡洛琳?”

这封信里并没有提到多洛莉丝的名字,甚至也没有说他是给自己的哪个儿子求娶的,费利克斯之所以认定是多洛莉丝,就是因为上面写的你的妹妹。

所以他才那么生气。

但如果把人换成卡洛琳的话,对象又是公爵六岁大的小儿子,这个年纪差其实是正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