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958年的秋天(第2/2页)

到最后,她的姐姐省下粮食给她而活活饿死。

接连失去至亲,已经让青玫在感情上受伤过重导致迟钝、冷漠。

要藏尸,死亡的方式最好不要伴随流血。

从炕上拿下一件胡乱放着的棉衣,蹲下身,青玫将板实的棉衣捂住男人整个脸。

突然,脑子一阵猛烈的晕眩,青玫脸色一变,接收到了原主完整的记忆。

原主也叫青梅,不过是同音不同字。

跟她推测的相差无几,躺在地上的男人确实是青梅的丈夫赵三明,去年才刚结婚。

现在是1958年秋天,三年饥荒即将来临,三大改造刚完成两年,人民公社成立,公社里开始实行集体上工、吃大锅饭。

难怪外面的灶台看起来就是许久没用过的样子,菜墩葫芦盐罐也脏兮兮的。

而这里是黑龙江小兴安岭东南侧森林边沿的一个山村,叫做大岗屯,是个小山村,村里只有三十多户人家。

村里有少量的耕地,更多的还是靠入山打猎。

而赵三明则是大岗屯里有名的二赖子,好吃懒做还打媳妇。

按理说像他这样的男人,娶媳妇是很难的,可抵不住青梅家里是后娘当家,赵三明的娘就用一块腊肉替小儿子换回了当时才十七岁的青梅。

赵三明有个大哥,可不是一个爹的那种。

赵三明的娘秋叶子头一个男人在二十年前秋猎的时候被熊瞎子拍死了,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在大岗屯是很难活下去的,毕竟光种地根本填不了肚子。

于是秋叶子就带着当时才八岁的大儿子改嫁给了一个村的赵三明他爹,第二年就生下了赵三明。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命里克夫,没几年,赵三明的爹也死了,是砍树的时候被歪倒过来的树给砸死的,场面十分血腥。

秋叶子受了不小的刺激,精神就时不时的有点问题。好在那时候她大儿子许大河已经十七了,就这么养起了老娘跟老弟。

因为不是同一个爹的,赵三明从小性子又皮得很,许大河跟这个弟弟感情算不上多好。

把赵三明养到十四岁,老黄牛一样辛苦多年的许大河终于在自己二十三岁的时候娶了媳妇刘大妞。

亲妈时不时就犯病也就算了,毕竟是亲的,嫁的男人又是家里老大,刘大妞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可要再继续养小叔子,这是绝对不行的。

因此赵三明就被分了出去,住进了秋叶子前头那个男人留下的破房子里。

大概也是遭受了这样的待遇,赵三明的性子越来越左了,在屯子里偷鸡摸狗不说,还时不时跑到外面去混。

一混混到了二十岁,跟他同龄的人都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爹了。

这时候秋叶子犯病的间隔也没以前那么频繁了,到底有点心疼小儿子,最后就有了拿一块腊肉给赵三明换媳妇的事。

为此,许大河还想着自己占了老弟亲爹的房子,心有亏欠,于是不顾媳妇的反对,给赵三明修了现在这间房子娶亲。

秋叶子想的是男人有了媳妇好歹就能多顾家,没想到媳妇进门了,当牛做马养家糊口不说,还要挨赵三明的打。

屯子里的人都说秋叶子是作孽,秋叶子自己也看不下去,干脆眼不见为净,小小一个屯子里彼此都很难见面,偶尔遇到了也就当陌生人了。

今天青梅正下了工,从食堂打了饭回来,趁着还没天黑,在家里把棉衣找出来缝补一番,准备敲打后晒一晒,为即将到来的冬天做准备。

没想到失踪两天的赵三明带着一身酒气回来,一进家门就踹门摔门的,对着青梅更是一见到就从炕上扯下来开打。

青梅脑袋被打了结结实实一拳头,人没了,再醒过来就是青玫了。

跪坐在地上的青玫脸色变了几变,终于还是把捂在赵三明脸上的棉衣拿开了。

就现在她的情况,只有两个选择,一是杀了赵三明,然后伪装成失踪。

可成功以后,青玫是不可能以寡妇身份单独留在屯子里生活的。

她倒是不怕青梅的后娘搞事,可到时候牵扯出来的事肯定会更多,并且很可能会被青梅一起生活了多年的娘家人发现不对劲。

另一选择,就是把赵三明压住,让他占着自己丈夫的位置。在被打之后性情大变,大岗屯的人也顶多就是认为她终于忍不下去了。

另一点,只要赵三明还活着,无论她跟赵三明闹出怎样的事,对外只需要说一句“夫妻家务事”,就算是屯子里的支书也没办法强硬插手。

这个话就是赵三明经常用来对那些劝阻的人说的,青玫从接收的记忆里听到了无数次。

显而易见,第二种选择是对她最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