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识途老马(第2/3页)

龙鹰一怔道:“热魅人?”

当年他们护送天石的队伍通过死亡之海的绿色捷道,在抵达尽端出口前,热魅人冒雷雨来袭,被他们凭地势击退,致对热魅人的悍勇仍是记忆如新。

桑槐道:“马贼擅长伪装以接近被抢掠的目标,然后骤然发难,边遨亦善于玩这类把戏。如此看,敌人不但清楚我们的兄弟正于鬼洞山等待龙兄弟去会合,还猜到我们会改采西行到孔雀河的路线,遂于路上等待我们去上当。”

龙鹰道:“敌人何不趁我未到之际,到鬼洞山去呢?”

桑槐道:“鬼洞山位于荒漠区,没有商旅会到那里去的。”

龙鹰叹道:“桑槐兄真了得,用鼻子嗅几下,竟真的嗅出个阴谋来。”

桑槐好整以暇的道:“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生活习惯,热魅人酷爱一种叫‘忘忧’的香草,不但爱晒干后切丝卷烟来吸,还爱在生火时加入火堆里,遗留下来的气味,历久不散。”

东面地平现出一线曙色,代表着炎热的开始。比起以前在沙漠的日子,昨夜不但没起风,且不算太寒冷,或许是因地近孔雀河,西北风将温暖和湿润的气流带到这区域来。

龙鹰道:“桑槐兄对热魅人肯定下过一番功夫。”

桑槐捋起衣袖,让他看手臂,从手肘至手腕的一截,密密麻麻布着指甲般长的伤痕。桑槐没表情道:“每杀一个热魅人,我用刀锋划一下来记着。”

龙鹰愕然道:“原来桑槐兄杀了一百二十一个热魅人,那是惊人的成绩。”

今次轮到桑槐惊异的看他,难以相信的道:“连我自己都数不清楚划下多少疤痕,只是心中记着,现在仍是天色昏暗,龙兄弟看一眼后竟数得一清二楚,这是不可能的。”

龙鹰心忖“小事小事”,道:“你老兄该与他们有深仇大恨。”

桑槐道:“我两个兄长都是丧命于他们手上,只要有一口气在,我绝不放过他们。现在机会又来了,我们再赶一段路,正午前可抵千鸟坑,补充食水和休息,更可让骆驼喂饱肚子。”

沙漠极可能是龙鹰唯一的克星,他情愿在高原上变幻莫测的羌塘走上一年,也不会选择在沙漠半个月。

沙漠虽然有突然而来的沙暴,但大多数时间都没有任何变化,重复单调至令人烦厌,最违反龙鹰魔种爱变爱奇的特性。

当你失去对时间的观念,被炎热和干旱彻底打倒,会变得麻木不仁,失去对周遭环境的兴趣,往任何一方走,都似有无尽和艰困的旅程恭候大驾,都要花大量所余无几的力气,而逃离的希望会被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人的地域气候,摧残至一滴无存。

当火毒的太阳升至头顶,正午的恶魔又再出来作祟。那种感觉仿如将生命抵押了给荒漠,有水没水,甚至所有骆驼都跌倒沙面站不起来,都似不关自己的事,只知颠簸起伏的坐在驼峰间不住深进。

桑槐领他越过一片沙石平原,前方的地形终于出现变化,看清楚是一列由黑色和紫色板状石头堆成的大小山丘。

龙鹰跟着桑槐从一个山口穿过山丘群,走到山口最高处,桑槐停下来。

龙鹰来到他旁,在驼背上俯瞰下方。

他们脚下是大片废弃了的盐田,中间有个水井似的设置,上盖石板,比起一路走过来荒芜不毛的沙石地,眼前被沙岩围起的区域算是生机盎然,零星地散布着各种沙漠植物,还有小片的草地。

驼儿发出欢嘶。

桑槐道:“这处曾是千鸟聚居之所,不过戈壁是变化最大的地方,十多天可变得你认不出是同一的地方。”

龙鹰道:“戈壁包括那些区域?”

桑槐道:“‘戈壁’之名,源自秘族,被黠戛斯人采用,意即干旱的地方,泛指北抵阿尔泰山,东接大兴安岭西缘,南至阿尔金山,西达天山尽端的广大地区,包括所有岩漠、砾漠、风蚀岩区、荒漠、半荒漠和干草原区,等同你们汉人口中的大漠。”

龙鹰大奇道:“桑槐兄识见过人,令人难以相信你是长期生活在大沙海边缘一处草野区的人。”

桑槐现出恭敬的神色,道:“先父曾在安北当官,后因避祸迁往鹿望野。驼儿等得不耐烦哩!记着,让它们喝水前,先要装满羊皮水囊,否则休想有半滴剩下来。”

龙鹰记起驼儿喝水又快又多的模样,笑应知道了。

龙鹰推醒桑槐,道:“有人来了!”

黄昏后,人、驼在千鸟坑附近找了个避风处休息,准备小睡两个时辰,再动身上路。

桑槐掀开将他由头包至脚的羊皮毡,双目立即回复精神,细听下奇道:“我听不到任何声音。”

龙鹰道:“敌人仍在十多里外,骑马人数介乎二百至三百人间,速度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