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引敌之计

龙鹰黄昏前离开贞女绿洲,朝东纵骑飞驰。雪儿奔蹄沙地,不但不以为苦,反兴奋雀跃,不住嘶鸣。

自然而然,他将从虎义处学来有关双峰驼的认知,用在雪儿身上,监察它吃喝充足后排汗、储水和气力损耗的情况,与驼儿比较。在上一次的西域之行,雪儿驮着他一口气撇掉乘骆驼的追兵,其中还有视荒漠为家园的秘人在内,表现出惊人的生命韧力。那时一切理所当然,现在则晓得雪儿的体质结构,该与凡马有异。经过他多年的改造后,雪儿变成了马中的绝顶高手,只要能重演它在塞外东北山原一夜间载着他横跨数百里,到契丹人新城行刺尽忠的雄姿,他有信心凭快马将往黠戛斯的时间缩减一半。

在广阔无边,由大小山脉、荒漠、半荒漠、砾质沙漠、石质沙漠、裸岩、绿洲、草原、河流和湖泊综杂而成的西域,他和雪儿是天作的绝配。

虎义藉逆风先一步嗅到敌人,令他们避过大祸的事,仍是印象深刻,对其他人来说,知道此法仍作用不大,但对龙鹰来说,等于从女帝处学得“万物波动”的心法,能尽展他比常人灵敏百倍的嗅觉功能,以之察敌。故而他看似只懂全速奔驰,其中暗合法度。

精兵旅留在绿洲的一段日子,亦不是闲着,除让伤者有足够的复元时间,布置防御,还会日夕演练,让吐蕃、大周两军进一步融合,操控马群、驼群,虽只是千多人,但高手如云、能人如雨,且千众一心,当全旅力量发挥尽致时,肯定可像当年回纥的菩萨般,以五千之微,破突厥人十万之众,创下千古传奇。

可惜风过庭和月灵将神鹰留在鹰窝,让它安享家乡和亲族子女之乐,否则精兵旅多了双天上的眼睛,更能如虎添翼。不过只要寻到他心爱的秘女,凭她的猎鹰,可补此憾。

思索间,雪儿踢着尘土,远离绿洲十多里,黑夜降临大沙海,寒风呼啸,炎火被风寒替代,龙鹰生出与雪儿血肉相连的感觉,察视到它的毛孔天然收敛,体温不降反升,确是异乎寻常。

大沙海和东面草原的交界,为砾石地和丘陵,离绿洲只大半天的快马,砾石丘陵区带宽约五十里,阻隔了沙漠的风沙,虽仍非常干旱,但情况已好多了,地表上零星分布着各种沙漠植物,接着是干草原沙地,然后方抵达绿草如茵的草野。不过记起来时漫天风雪的情景,草原现该是冰封雪挂的景象。

气候愈严峻,对他和雪儿当愈是有利。旅人绝迹的天地,正是他们的乐土。

就在此时,随风送来一阵若有若无、却非常熟悉的气味。龙鹰立即心中唤娘,催骑增速,朝气味传来的丘陵区飙去。

今次的旅程,他是以速度为唯一考虑,留下接天轰和乌刀,只带折叠弓、飞天神遁、两筒箭,还有一袋盐,雪儿跑起来更是轻松自如,达至速度的顶点时,龙鹰耳际生风,颇有腾云驾雾的痛快和刺激。

丘陵区初时只是地平的一条黑线,不到半个时辰已现出起伏之势,他感应到有敌人在丘陵区的边缘,放哨监察这一边的荒漠,心叫好险,忙伏在雪儿背上。

他穿的羊皮外袍是棕灰色,雪儿又是浑体黑毛,加上惊人的速度、大漠的风沙和黑暗,除非奔至近前,对方即使眼睁睁地瞧着,亦要视而不见。何况对方心里留神的,该是大批的骑队,怎想到单人孤骑,从深黑的沙漠奔出来。

对丹罗度这个新崛起的突厥大帅,确不可低估。

那边厢败军退至,这边厢他的主力大军已推进至丘陵区边缘,离贞女绿洲只一天马程。

突厥军二万兵,分五处扎营,营地间距离颇远,主营居中,呼应其它隔着山丘的四个营地,高处均有以毛毡由头盖至脚,只露一双眼睛的哨兵在放哨,要瞒过他们是该没有可能的,但怎难得倒魔门邪帝。

这是个牛驼牛马的快速部队,做好了一切进沙漠的准备,要尽歼龙鹰的精兵旅是不可能的,可是若目的只在将精兵旅逼得逃离绿洲,却是绰有余裕,当然以丹罗度的才智实力,必尚有后着。

龙鹰嗅到的,是火油毒烟弹的气味,最令他骇然是中营还放置着十多台投石器,这批能做攻城用的厉害武器经过了改良,轮子特大,比常见的投石机较小,当然更是轻巧,可由骆驼拖拽横过沙漠。

龙鹰凭灵应上丘下丘,穿越岗哨,抵达一处可俯视中间主营的丘陵顶:心中庆幸之情,实无法以言辞来表达。

眼下的营帐横亘逾半里,分作十排,乌灯黑火,不见人影,不论如何了得的高手,在这冰寒的天气下,亦要乖乖躲进帐内避风睡觉。换为在草原上,他休想得此良机。

雪儿双目闪动着兴奋好奇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