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第2/3页)

老三没听明白,“如何将计就计?”

小四施施然道,“那高秉仁为了给我制造麻烦,指使梁婆三人前来报官,说是家中丢失钱财。咱们就让他们真的丢了财,然后真凶在城中出没。让吴江带人去抓,限期七日,若是抓不到,就将他停职留任。”

假案变成真案。也是给他们惩罚。谁让他们居然拿假案子糊弄他。那他将计就计,将这案子坐实。

老三摩拳擦掌,拍着桌子站起来,“小四,你说让我去偷哪家?”

小四笑眯眯道,“头一个就是高秉仁家。不过他家下人众多,三哥若是不能全身而退,可以找镖局的兄弟接应你。”

老三抱着宝刀自信满满,“这有何难。那高家也没什么了不得。除了屋子多点,下人都是三脚猫功夫,哪是我飞云刀的对手。”

飞云刀?林云舒嘴里砸吧几句,“你这名头怪得很。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老三打着哈哈,有些不好意思,一溜烟跑了。

老二给亲娘解惑,“三弟擅长轻功和大刀。有飞天遁地之能。江湖人称飞云刀。”

有了法子对付那两人,林云舒心情格外好,也来了几分兴致,“那你媳妇呢?”

老二笑眯眯道,“我媳妇人称一丈红。”

林云舒哑然,她只记得《水浒传》里的扈三娘外号叫“一丈青”。没想到凌凌的外号只差了一个字。

“这是何意?”

老二有些自得,眉眼间全是骄傲,“她的鞭子是虎鞭所制,抽在人身上奇痛无比,犹如在滚水里烫过。她曾经一鞭子抽过想要调戏她的地痞流氓,只一丈就见了血。所以江湖人称一丈红。”

林云舒哑然,怪不得凌凌在饭馆从未使过鞭子,原来不仅仅是因为地方不够。可能也怕伤到人吧?

夜深人静,月黑风高。

老三扮成黑衣蒙面人,到梁婆三人家中各走了一趟。

第二晚,他又到高府跑了一趟。因为高府出过事,家丁晚上巡逻人数增了两倍有余。可惜三脚猫就是三脚猫,怎么也不可能变成老虎。老三进高府如同出入无人之地,直到人走出老远,府里才发现丢了钱财。

偷完高府,他马不停蹄去了吴府。吴江与江湖人有交情,请了不少江湖人在府上值夜。老三独自偷东西担心被发现。就叫了凌凌一起帮忙。两人采用声东击西的法子将人引开。老三到书房偷了些宝贝。

他趁人不注意的时候,跳上房顶。等那些值夜人走过,他跳到下一个房顶,一路躲闪到了后院。

刚要跳到隔壁房顶,就见吴府后门有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贴在一起,缠缠绵绵一计深吻。

正常夫妻都是在房内办事,哪像他俩这么猴急,大喇喇在后门吻上了。

晚上太黑,后门的那两只灯笼太过模糊,照清那两人的脸。老三想到母亲所说的话,留了个心眼,如果这两人果真是野鸳鸯,他抓住他们的把柄,说不定以后能派上用场。

老三一路跟着那男人,走了三个巷子才拐进一间院子,他在墙上做了记号,折回县衙。

老三将偷来的钱财全部交由林云舒。

第二日,天光大亮。

休养半个月的高秉仁和吴江终于回来上衙。小四正在堂上审案子。两人也不敢耽搁,告罪后,找到自己位子。

县衙上,小四看着苦主跪在堂下哭得撕心裂肺。

看向两旁衙役,将惊堂木拍得啪啪作响,“吴江!我限你七日之内将红女侠抓捕归案。若是没有抓到,你还有何脸面担任县尉一职,直接退位让贤吧。”

吴江怎么也没想到,他头一天上衙,这把火就会烧到自己头上。原本还想把昨晚盗贼关顾自家府上这事说出来。又担心县令大人说他连自己都管不好,如何能管好一县治安?他眼睛微眯看着底下这些人,眸光闪过一丝冷意,敷衍得冲着堂上的县令大人拱手。

小四也没跟他计较,拍了下惊堂木大喝一声,“退堂!”

老二跟在他身后回了后衙,老三站在后面偷听,乐不可支,“他娘的,真是太解气了!”

总算扳回一局了。

到了后院,小四原想将这个好消息告诉母亲,林云舒得知后,连日来的阴霾终于消散了,脸上也有了点笑模样。

林云舒非常好奇,“你留下的红女侠是什么名头?”

老三咧嘴一笑,“红女侠在二十年前非常有名,听说她小的时候,父亲在松江县经营一家客栈,她父亲只有她一个女儿,见她喜欢武刀弄枪,专门找了人教她。后来她嫁了人,不到三年,夫婿就攀上高枝,想要休妻另娶,却又舍不得她带来的嫁妆,夫婿一家就想把她毒死。却不料被她察觉。将她夫婿一家杀害,从此在江湖上行走,劫富济贫,好打不平。渐渐闯出一些名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