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一个月后,老二老三走镖回来了。

早在林云舒搬到县城之际,她就让老大去镖局告诉那边的管事,让老二老三回来直接到永安巷新家。

老二老三听说此事,也没在镖局多待直接回了家。

两人一路风尘仆仆,头发凌乱,胡子拉碴,老三倒罢了,他本就长得虎背熊腰,此时也不过野人一个。

老二这斯文俊秀样儿生生成了逃难的灾民。

林云舒这几日都在家中教严春娘做菜。

见两人回来,立刻让她将刚做好的饭菜盛出来。

林云舒坐在两人旁边,见他们吃得狼吞虎咽,试探着问,“要是往后有旁的营生,你俩做不?”

两人动作一顿。老二若无其事道,“娘,三弟这身手做什么都行。但我不行。局里就我一个识字的,我要帮着算账呢。”

林云舒斜他一眼,“识字的人那么多,别把自己看得那么重要。”

老三冲着林云舒挤眼睛,“娘,二哥这是舍不得凌凌呢。”

凌凌是老二的未婚妻。自小不爱红妆爱武妆,尤其善使鞭子。她母亲去世后,就一直跟着她爹一起押镖。

原身对凌凌整日抛头露面颇有几分不喜。要不是二儿子喜欢凌凌,原身慈母心肠,不忍儿子伤心,她根本不会同意这门亲事。

林云舒对这姑娘倒是没什么意见。只是不想两个儿子做刀口舔血的买卖。

算了,慢慢来吧。

老二暗暗瞪了老三一眼,见他嬉皮笑脸,又从桌底下狠狠踢了他一脚,扭头朝母亲讪讪一笑,“娘,你真是有先见之明,南边那边不种甜菜。你做的饴糖可是卖了大价钱。”

林云舒淡淡一笑。原身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姐哪里知道什么是甜菜啊。她就更不知道了,所以先见之明是不存在的,就是瞎猫碰上死耗子罢了。

“你卖了多少钱一斤?”

老二比划了下手指,得意洋洋道,“一斤十二文。到了江南,我全卖给一家客栈掌柜。”

林云舒微微有些惊讶,这价格都抵得上店里卖价了。但人家那是要交房租和商业税的。定这么贵也情有可原。他一个货郎还卖这么贵确实让人想不到。

“我去的那地儿,不种小麦,只种早稻和晚稻。麦子的价格比咱们这贵了两成。”老二解释。

林云舒恍然大悟。成本提高了,卖价自然也就提高了。再加上糖价也比北地要贵。这十二文倒也合情合理。

难怪这年代的商人喜欢来回倒腾,原来一南一北,价格就有这么大悬殊。

要是她这空间来运货岂不节省人力物力?想归想,但林云舒不打算真的这么做。

老二又将自己带回的东西献宝似的搬出来。都是南边特有的水果,什么芒果,荔枝,龙眼,菠萝,火龙果和猕猴桃之类的。摸着还有点凉飕飕的,估计运输过程中用了大量的冰镇着。

也亏得现在天气转凉,要不然路途走到一半,这些水果就得全坏了。只是这样成本无形中增加不少。

老二喜滋滋地道,“这些果子在南方不值什么钱,但运到北地价格就能翻上好几倍,而且很受欢迎。再过两个月,橘子该成熟了。到时候,我再给您稍两箱橘子回来。”

林云舒捏了一颗荔枝,许是路途遥远,已经有小半坏了。大部分还是能吃的。

林云舒脑子里蹦出个念头,“你们镖局还有吗?我想制些果脯。”

老三迫不及待点头,“有啊。很多呢。”

林云舒塞了五两银子给他,让他明日回去每样搬几箱回来。

老三点头应了。

饭后,林云舒让两人到前面街上开的那家混堂泡澡。

刚领到的工钱全交给母亲,身上只留了几个铜板,哥俩提着各自的包袱肩并肩往外走。

林云舒指挥老大将老三的那柄宝刀好生磨一磨。

她解开布袋,取出三两碎银,默默叹气,走了三个月的镖,人累得都快脱相了,才得这么点钱,真是不划算。

就在这时,门外有人敲门。

林云舒将银子收起来,出来一瞧,竟是云夏。

她朝林云舒行了个礼,又将手中的请帖递给林云舒,“我家夫人三日后举行百日宴。请大娘务必前来凑趣。”

何知远知晓李瑾萱没度过危险期,哪有心情庆祝孩子出生,只按照规矩,简简单单举行一场洗三礼罢了。

三日后的这场百日宴,一是庆祝孩子百日,二是给李瑾萱冲冲喜,也意在告别底下的妇人们以后要恢复社交了。

李瑾萱生产是在最热之时,这百日宴却是一年到头最舒爽的时间。

百日宴就摆在府衙后院,早有丫鬟婆子收拾妥当。

前来赴宴的夫人全是何知远下属的家眷。临来前,这些妇人都被家中郎君一再嘱咐,要以夫人马首是瞻。

李瑾萱刀口已经结痂,身体虽有些虚,但站个把时辰还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