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法外之地(第3/3页)

另一部分收入她和薛娘子、院中的丫鬟们做扇子、床帐、花笺等物,卖给芸香楼收入。

从清明时到端午时回王府,这些小物件一共做了五批,刨除成本和人工费后,团扇一百二十把共获利三十两,摺扇一百把共获利二十八两,帐子四十四顶获利六十两,最赚钱的居然是后来做的那些加了香料的“求神专用阅后即焚”花笺,这种花笺每份芸香楼给的收购价是钱,刨除成本每一份可以获利近500钱,在端午后回王府时,她们一共做了四十八份这样的花笺,获利二十四两银子。此外还有那些贴了花草叶子的花笺,她们改良了品种之后不做了,却也是一份进项。

这些收入和薛娘子五五分成之后,瑶光分到共计收入了七十三两二钱银子。

赚钱不容易啊。

再看近来的开销。

因为是奉皇命出家,所以瑶光在灵慧祠的吃穿住用都不用额外花钱,皇帝还要一年四季派人给老郡主送钱,再给瑶光一个月二十两银子的零花钱。

漱玉街的铺子要五百六十两,瑞莲坊的铺子四百两,再加上县衙过户的手续费(成交价的3%)、给中人陈三嫂的中介费(成交价的2%),一共要一千两(其中还要一些给县衙盖章的活动费)。

她和薛娘子合伙,所以一人出一半,这就去了五百两。

这点心铺子还没开起来呢。若要开铺子,原料、人手、做点心的物件都得要钱,且铺子里还得稍微装修装修。

样样都得花钱。

她自从回端王府,到灵慧祠,这段时间一桩生意还没做呢,再要画两千多两银子买个并不能天天住着的宅院,实在不划算。

薛娘子也是这么劝她的。

但是瑶光一想到要是再去翠谷时知道这间别院被别人买走了,她的心就抽抽着疼痛。

煎熬了两日,陈三嫂拿了过户好的两张铺子的屋契来见瑶光薛娘子,说翠谷那院子的主家可以让一百两,瑶光当即拍板,买了!

陈三嫂喜出望外,连忙写了契书,让瑶光先签了,她再拿去给人家签,之后便能过户了。

隔天陈三嫂带了签好字的契书再来灵慧祠,瑶光交了中介费和预付给县衙的过户费用,这才放下心。

她抚摸着契书感叹,我终于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了。在这个地方。

所以还是要出家当女道士啊!这个时代的普通女人根本没置地置产的资格。

她看着契书上注明业主“坤道韩玄玑”那几个字,露出淡淡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