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程桑榆,我好喜欢你。”……
郁野看见了站在导流带入口处的叶琳,伸手招了招。
叶琳立马加快脚步。
她走到郁野面前的时候,已然气喘吁吁:“我差点以为自己走错出口……还
没开始吧小野?”
“还没。现在入场刚好能赶得上。您坐地铁来的?”
两人边说,边快步朝里走去。
叶琳说:“对。我怕开车过来停车耽误时间……你们出发那会儿厨房烟雾报警器不知道出了什么状况,一直在叫,叫物业上门检查,半天不来,真是把人急死……”
郁野微笑:“没事,赶上就好了。”
叶琳稍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是张学友……”
“嗯。票也难抢。”
“他现在票还很难抢啊?”
“对。”
“还没过气吗。”
“经典不会过气的。”
叶琳也笑起来。
又走一阵,叶琳问:“你女朋友……”
“已经到了,跟我姐先进场了。”
“你说比你大,大多少?是什么样的人啊?”
“等您见过她了再说吧。”
两人不再说话,疾步走到检票处。
检票过安检,穿过通道抵达入口,走到正对舞台的内场区域。
正欲寻找对应座位时,一个手幅挥了起来,像在为他们做指示。
郁野望过去,看见了程桑榆藏在手幅后的脸,立即向她露出一个笑容。
郁野带着叶琳走了过去,卢楹起身往外挪了挪,程桑榆也立即站起身,笑着同叶琳打招呼:“阿姨您好。”
叶琳对她充满了好奇,第一印象是觉得她有气质极了,但怕直直地盯着显得不礼貌,因此看了两眼就把视线移开了,笑着应道:“你好你好……不知道怎么称呼?”
“我叫程桑榆,长辈一般都叫我小程,或者桑榆。”
叶琳点头,笑说:“好。”
气氛多少有些尴尬。
好在灯光突然熄灭,演唱会马上开场,无暇再做寒暄。
郁野坐在叶琳和程桑榆之间,卢楹挨着叶琳而坐。
卢楹从自己的纸袋里,把荧光棒和“歌神”的手幅拿出来,递给叶琳。
叶琳有点局促,“拿个这个多不好意思……”
“等下合唱的时候就您一个空着手,您就更不好意思了。”
叶琳就笑着接过去了。
没等多久,巨幅荧幕点亮,播放开场短片。
播至一半,黑暗里,张学友的歌声骤然随着伴奏响起,场馆内爆发出山呼海啸的欢呼声。
片刻,追光乍亮,那万人敬仰的不老偶像,终于露出真面目。
这一瞬,尖叫和欢呼声几乎要将顶棚掀翻。
郁野朝叶琳望去,稍稍怔了一下。
不知道从哪刻开始,她眼里盈满了泪光。
第一首便是传唱度极高的名曲,万人齐声合唱,像个功率强劲的情绪放大镜,那种震撼,非亲临不能感受。
程桑榆原本以为自己没听过几首张学友的歌,但听下来却发现,几乎每一首的副歌,她都跟着哼上两句。
至于叶琳,非常让人惊讶,她起初很小声也很拘谨,但在大约三首歌过后,她就跟上了齐声高唱的大部队。
和他们三人不同,叶琳几乎对歌词烂熟于心,不需要看提词器,也能从头跟唱到尾。
到最后,荧光棒甩得被任何人都用力,合唱也比任何人都大声。
后半场时,声音都唱得哑了。
程桑榆带了个定焦头的单反相机,趁着叶琳全情投入,给她拍了几张照。
两小时左右的演唱会,好像一眨眼就到尾声。
演出人员谢幕,全场高喊“encore”。
叶琳也声嘶力竭地跟着高喊。
音乐再起,前奏还没奏完一个八拍,叶琳就已听出来,这是《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歌词极其经典,短短一首歌,唱完一个女人的一生。
叶琳初听并无太大反应,十七岁和二十五岁,对她已遥远得恍如上一世。
直到唱到三十三岁那一句。
「在三十三岁真爱那么珍贵/年轻的女孩求她让一让位/让男人决定跟谁远走高飞」
她的人生,从世人眼中的金玉良缘,急转直入人间真实的一拍两散,就是从“年轻的女孩求她让一让位”开始。
之后,她便不像是在生活,而是被生活裹挟着被动往前走。
一直走到今天,早就忘了自己最初是什么样子,有过什么样的梦想。
其实她也曾有过那样的时代,攒好久的钱买一盘张学友的磁带,把录音机放在枕边,听完A面听B面,直至每句歌词倒背如流。
那时的她,想过要去市中心最大的百货商店做售货员;
想过做港剧里的高级白领,出入高档写字楼,用着还是时兴事物的大屁-股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