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我住这儿啊。”(第5/6页)

程桑榆无语:“不嫌多此一举吗?”

“嗯?”

“你既然迟早要搬过来做邻居,还跑去乌城做什么。”

“哦。”郁野低头,笑看着她,认真解释,“我怕突然出现在小区里,姐姐会吓到。”

“……这样就不会吓到吗?难道不是双倍惊吓吗?”

郁野歪了一下头,“姐姐在超市和快递站都见过我两次了,还没习惯吗?”

“……”

程桑榆意识到,郁野此次回国,根本是有备而来,似是撒开了一张大网,此刻正在一分一分地收紧,引诱她重蹈覆辙。

程桑榆不再说话,只转身上楼。

郁野不紧不慢地跟了上来。

到了三楼门口,程桑榆掏出钥匙把门打开,伸手,郁野照常拐弯上楼,并没有再多说什么。

程桑榆进门,把门关上。

站在玄关处等了一会儿,听见楼上响起开门声,紧接着,模糊的“嗙”的一声,门关上了。

程桑榆只一个人在家。康蕙兰最近参加了一个什么老年旗袍队,晚上有排练活动,吃过晚饭就早早出门去了;斯言还在学校上晚自习,九点半才会回家。

程桑榆拆了快递,换了身衣服,出门。

刚把门关上,楼上响起脚步声。

一霎之后,郁野的身影出现在了楼梯拐弯处,穿着运动T恤和短裤,耳朵里塞着耳机,仿佛也是要去夜跑。

郁野目光望下来,却是一顿。

程桑榆穿着运动背心和瑜伽裤,另只手里,抓着牵引绳,绳子的尽头,是一只狗。

一只金毛。

“……你们养狗了?”郁野问。

程桑榆“嗯”了一声,朝着郁野瞥去一眼,不由怔忡了一下。

他微低着头,逆着灯光,那骤然沉郁的表情,好似有点……受伤。

她急忙解释:“是被人丢在停车场的幼犬,那天下雨,不捡走的话,可能活不下去……”

她观察着郁野的表情,“一直没机会问,你出去读书,那阿加莎是谁在……”

“它去世了。”郁野平静地说。

程桑榆一震。

她几乎是瞬间想到了那通无声的电话,眼皮一颤,“是那天……那天吗?”

“嗯。”

“2月……”

“2月15号。”

“是生病还是……”

“淋巴瘤。它11岁生日前后,每天就只能清醒三四个小时了。之后就……”

“怎么……怎么不告诉我。”程桑榆捡到这只被弃养的幼犬之时,做了许多关于金毛寻回犬的功课,金毛是癌症高发的犬种,且发病多集中于十岁之后。

郁野没有说话。

那时候两人已经分手,如果他开口,他相信程桑榆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跑过来陪他。

可是,彼时的他,好不容易把自己整理得没再那么想她,他想他可能承受不了失去了陪伴自己11年的玩伴的同时,又需要再一次体验她从自己的生活里淡出的双重痛苦。

“郁野。”

郁野抬眼。

“过来。”

他顿了一下,迈下台阶,走到她面前。

还没站定,程桑榆已经一把抱住了他。

带着温热的体温,和熟悉的气息。

他恍惚了一下,才有一种真切的实感,头低下去,手臂抬起来,犹豫一瞬,按住了她的后背。

他其实早就走出来了,现在想到阿加莎,虽仍有淡淡的难过,但已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他想,程桑榆还是原来的程桑榆,永远这么心软。

程桑榆仍然处在一种难受掺杂震惊的情绪当中,她把牵引绳勾了一下,声音有点儿颤抖:“我想告诉你一件事。”

“嗯。”

“我捡到它的那天……是3月2号。”

郁野一愣。

“送到医院检查,医生说,差不多刚刚出生半个月。”

郁野从来不信宿命、缘分等一切玄学的东西,活到至今,被他切实抓在手里的,都由他自己筹谋而来,包括此刻,再次站在程桑榆面前,同她说话的机会。

可是……

他把头抬起来,越过程桑榆的肩膀,去看被她牵在手里的金毛,它蹲坐在那里,吐着舌头,也正歪着头,拿清澈的眼睛,好奇地看着他。

“……你想跟它玩一下吗?”程桑榆问。

郁野没作声,顿了一下之后,退后一步,蹲下身去。

程桑榆犹豫片刻,还是把它的名字喊出来:“奎因,伸手。”

大狗立即抬起前肢。

郁野抓住它的爪子,看向程桑榆,睫毛微颤:“……埃勒里奎因的奎因?”

“……嗯。”

埃勒里奎因是一对表兄弟共用笔名的侦探作家,业内可与阿加莎克里斯蒂齐名。

连给狗狗起名,都用同样的方式。

这和暴露底牌,有什么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