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第3/3页)
元倩不再去当保姆,给别人家干活总要看主家的脸色,不如待在元家小饭馆帮忙。元爸元妈是实诚人,再加上元倩是他们的侄女,肯定不能亏待她,就给了她足够的薪水。虽然比不上在成家的时候,但等到小饭馆红火起来,肯定会再涨。
有了元倩的帮忙,小饭馆增加了几道新馅料,尤其是素三鲜馅格外受欢迎。元滢滢坐在柜台后面,帮忙记点单收钱。
简苏木来的频繁,他往往自带食材,有时候是刚从河里面钓出来的新鲜鲫鱼,有时是成篓的螃蟹。元爸元妈本来只收他加工费,简苏木却不同意,最终还是按照原价给。他的理由充分,让人说不出反对的话:“开了这个口子,以后其他顾客来也只收加工费,你们还挣什么钱,我可不能给滢滢添乱。”
元妈喜欢极了简苏木,觉得他听话懂事,人长得讨人喜欢,就是身世可怜了点。简苏木瞅着合适的机会,和元妈解释了,他不是孤儿,不过和孤儿差不多,母亲去世,父亲娶了新老婆,把他排斥在一家之外。简苏木说话时,用他微微下垂的狗狗眼睛,露出可怜的神情,让元妈怎么会埋怨他说谎,反而更心疼他,连声喊了几句“乖乖”,“可怜的乖乖”。
元爸见状调侃:“你喜欢小苏,不如认他当干儿子?”
元妈捅着元爸胳膊,心想简苏木家境再可怜,好歹是京市人,要认干爹干妈,最少也得是京市本地人,怎么可能是他们两个橡木村来的大老粗。
简苏木看向元滢滢,见她躲在旁边偷笑,便摇头道:“我不能给你当干儿子,不过可以给你当半个儿子。”
元妈眨眼,半天才反应过来,一个女婿半个儿,简苏木这话几乎是挑明了他对元滢滢的心思。
元妈没当场答应,她的确喜欢简苏木,甚至在元爸提议认他当干儿子的时候动了心。但简苏木毕竟是外人,和她的亲闺女元滢滢比起来,所有人都要往后退让。
看干儿子和女婿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角度,虽然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但元妈却是带着挑剔的眼光来看。前一个成磊,已经让她闺女吃了亏,从黄花大闺女成了二婚。现在是新时代,元妈可不想着,让闺女就一辈子单身下去,为成磊守着。寡妇还能二嫁呢,何况元滢滢长得如花似玉,即使离婚再嫁人,也要好好挑挑。
元妈静下心来观察,发现简苏木过于宠溺元滢滢,连她这个亲妈都觉得太过了。
几十块买的衣服,元滢滢只穿过一次就要买新的,简苏木眼睛都不眨,带着她在大街小巷转悠,直到买到中意的才送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