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我真的很喜欢,你(No.87 - No.91)(第2/2页)


我诧异:“他们说,振华前五十名,只要稳定发挥,都没有问题。”
余淮还是包裹着那层谦虚的面皮:“得了吧,我……”
“余淮!”我板起脸,我不喜欢他这样,“你能不能……真诚一点儿?”
这些好学生,默默地朝着上面爬,却又担心得意摔下来,所以总是用那样戏谑大度的表情掩盖真正的欲望。
我能理解。可是我不希望,我不希望余淮面对我时也是这样的。
他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好吧,是我不对。我……呵呵,谁不想啊。”
是啊,谁不想。
“谁都想,可并不是谁都有可能,”我认真地看着他,“比如我,就没有可能。而你可以。”
他没有用廉价的话来鼓励我。
所以,我能坐在你身边的时间很短,运气好的话,打满全场,三年。
我们肩并肩地沉默。
我的脚不小心踢到他,刚刚要道歉,他就以牙还牙踢了回来。
我气急,直接以佛山无影脚还击。
鞋子相撞的时候发出扑扑的声音,像没心没肺的欢乐节奏。他跳下桌子,拿粉笔头砸我的脸。我当然不会示弱,抓过一截粉笔就甩手扔了出去。
然后直接砸到了适时出现在门口的张平脑门上。正中红心。
No.91
我灰溜溜地继续扫地,余淮灰溜溜地继续擦黑板。
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沉入了远方的楼群中。天幕一片宁静的蓝紫色,让人的心空落落的。
我又抬起头,看了一眼还在擦黑板的余淮——他仍站在那个地方,用力地涂抹着“欢”字的最后一捺,而我脚边还是那个空空的可乐罐。
好像时间变了个魔术,刚才的一切根本就是个梦,我们没有移动分毫,然而时间,就这样被偷走了。
悄悄地,毫无痕迹。
只是我自己,刚刚在打闹的时候,的确偷偷拽住了他的袖子。
一瞬间,就被忙着逃离的他抽走了。
我轻轻捻着拇指食指,指间还有一点点棉质衬衫柔软的质感,有点儿温暖,应该也不过是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