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五章 法院审理,被告方的心态!(第2/3页)

可是……今天,和苏律师同处一室,别人又看不到,那肯定要展现出来啊。

这是王可欣特别叮嘱的。

虽然王可欣没有经过实地的演练,但是理论知识学得非常的好。

在教导李雪珍时查阅了很多“资料”。

说实话,两个恋爱小白,一个敢查,一个敢学。

一个敢教,一个敢做。

这也是妥妥的恋爱小白才能做出来的事情了。

只不过……让李雪珍和王可欣没有想到的是。

理论知识归理论知识,但是实践结果与理论知识完全的不符合。

两人也没有学到,遇到超出理论知识的情况。

该如何实现实践结果。

酒店房间内,苏白的确是一眼看穿了李雪珍的小心思。

但看破不说破,他也并没有揭穿。

两个人是共处一室了一晚。

可是具体是怎么共处一室和具体的结果是什么?

在共处一室期间。

李雪珍完全没有任何的实操经验,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因为。

现实的场景与她和王可欣讨论的完全不一样。

苏律师竟然在酒店的房间内,把小桌子搬到门口。

背对着她,研究了整整一晚的案件。

等到将近黎明的时候,倒头就睡,没有给她一丝一毫的机会!

小李无奈……甚至开始怀疑了自己的魅力。

是哪个流程不对吗?

按照她和王可欣的讨论,流程全对啊!

可是……

为什么她和苏律师共处一室,最终的经历和她预想的经历不能说完全不一致。

只能说没有任何的关联。

理论知识遭受到了实践过程的严重打击!

……

这样过了一晚,等到将近上午十点钟的时候。

苏白简单的冲了个凉水澡,带着小脸上有些幽怨的李雪珍,前往了刘文雅家。

然后,来到了周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因为本案虽然管辖地是在下一级的,县级初级法院。

可是该案件,涉及到宪法的内容。

在这个案件当中。

县级初级法院,对于该案件处理不了。

所以向周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在前期。

提交完相应的诉讼请求和判定,只需要等待着法院方面给予的回应就可以了。

回到白君律师事务所。

小李整个人显得萎靡不振,在这时候老李乐呵呵的打电话询问李雪珍,她和苏白事情进展的怎么样了。

“雪珍,这一次你和苏白一起去出差,有没有进一步的发展发展关系?”

“你们两个正式确定在一起了吗?”

“什么时候能给我生个大胖孙子啊!”

“……”

电话中,老李从一个女儿奴,现在转变成了一个想抱大胖孙子的了。

李雪珍一五一十的将经过讲清楚。

听完,老李微微愣了一下。

没想到啊!

苏白还是正人君子!

不过面对这种情况还是安慰着女儿:

“雪珍,现在你们两个没有什么进展是因为你和苏白还没有挑清楚关系。”

“可能再相处一段时间就好了。”

“不用把这件事情太放在心上……”

“奥,好。”

李雪珍小脸无精打采,点了点头。

同时也在给自己打气,其实这一次,也主要是因为她没有主动。

才导致了这么一个最终结果。

等下一次……下一次有机会就好了!

李雪珍心里默念着,同时还在想着自己和苏律师的关系这也算是迈进了一大步!

……

另一边,周市中级法院在了解到刘文雅这个案件的相关内容后。

同意了,该案件的上诉请求。

并且准确的告知了各方,开庭的日期。

询问各方是否有和解,调解的意愿。

这个案件完全是属于叶美珍的错误行为。

所以……

苏白在这个案件中对待被告人是否和解的态度不一样。

那就是坚决不同意调解。

刘文雅的这个案子,一旦同意调解那就是对于原告,就是他们这一方不利。

因为同意的调解,法院方面就会认为他们有想要接受赔偿的打算。

可是刘文雅的态度非常的坚决,她要的只是一个公道。

而不是所谓的赔偿。

况且……叶美珍顶替了刘文雅上大学,取走了刘文雅的录取通知书。

找到了一份很好的事业,现在在职业上有了很大的进展。

就算是进行民事上的索赔,也远远不止五万块钱的赔偿。

从这一点来看,接受调解,那就属于完全对于自己一方委托人的不负责。

调解是肯定不可能调解的。

只能通过上诉,来确保委托人的法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