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庭审公开打脸现场,进行深入调查!(第2/3页)

于是……

面对这种情况,苏白直接开口:

“审判长,关于这个案子我方认为,执法方在提交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有一定的遗漏。”

“我方申请进行延期庭审开庭审理。”

申请延期审理?

认为执法方在提交的时候有一定的遗漏?

前者的话,庭审这样的其他人还能够理解。

延期庭审嘛。

可能是认为在本案当中有其他的补充证据,能够判被告人更重的刑期。

或者是认为审判长判定不了死刑。

寻求能判定死刑的严重情节。

要求进行延期庭审。

如果是以上那么都可以理解。

可是……苏白要求延期庭审的理由就有一点相对炸裂了!

理由竟然是认为执法部门在提交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有漏洞!

这……

等同于直接质疑这场庭审了!

审判台席,曹川作为审判长微微皱了皱眉。

这件事情苏白直接在庭审上提出来了?

这不是相当于公开打执法部门的脸吗?

不过曹川对于这种事情也没有什么忌讳的。

因为按照他的想法就是这场庭审该怎么办怎么办。

只要按照正常流程来走。

那就没有什么问题。

反正有问题也不是他的问题,那么对他而言,等同于没有问题。

他刚才被苏白提出来的这一要求突然弄得一愣,回过神来,整理好了思绪。

缓缓开口:“受害人委托律师,认为执法方在提交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有一定的遗漏。”

“申请延期审理。”

“关于这一点受害人委托律师有证据吗?”

“有的审判长。”

苏白在听到审判长的问题后,心里面有了大致的想法。

从审判长的现有态度上来看。

审判长并没有对于延期审理过多的反对。

那么就说明审判长的倾向并不是倾向于被告人的。

换句话说,李小果的家人没有与庭审的审判长有过多的瓜葛。

问题瞬间变得简单了很多。

想清楚这一个问题。

苏白直接从材料中抽取两张材料,将其递交给身旁的工作人员,然后开口:

“审判长,这是本案涉及到的一开始的立案回执单。”

“在回执单上——建设街道派出所,回应了关于本案的一些相关情况。”

“那就是……在本案当中,建设街道部门认为还有一名犯罪嫌疑人李小果,是本案的主要犯罪人员。”

“同时。”

“根据受害人,也就是我方委托当事人的陈述,犯罪人员有五人。”

“可是现在被告人却只有四人。”

“在这个过程当中,虽然说执法局部门给予了相应的回应,但是我方认为回应的不够具体。”

“例如:”

“原本李小果是作为主犯人员,主犯人员的罪行最大犯罪嫌疑也不可能洗得清。”

“但!”

“李小果为什么突然被无罪释放了?”

“根据执法部门的后续解释。”

“李小果没有参与犯罪行为,可是根据我方当事人的口供和一开始相应的回执单。”

“能够清晰的表明李小果在前期有着犯罪行为。”

“为什么李小果在前期有着犯罪的行为,但是街道部门将重大案件移交到区局当中以后,经过整理却确认李小果无罪?”

“这一点非常的不合理。”

“作为受害人一方,我方有权利对于这一点产生质疑。”

“所以我方申请,在本次庭审当中能够延期审理,由检方对于该案件进行重新调查,补充相关证据。”

苏白直接将相关的证据,在庭审上展示出来。

毕竟……

申请延期庭审,除了有必要的理由还需要有实际性的证据。

这一点苏白很清楚,也同样准备的很充分。

如果审判长依照法律进行推进,那么该案件,肯定是需要进行延期庭审的。

只要这个案子进行了延期庭审。

那么对于李小果所犯罪行的控告,就推进了一大步!

剩下的事项就简单了很多。

而审判台席位上,曹川作为审判长,在面对苏白的申请时,陷入到了思考当中。

“?”

李小果……

主犯人员……?

这些事情,在案件的材料当中并没有出现。

但是苏白提交的证据的确是真实的。

涉及到了补充证据,这个案子,需要交给检方。

他只需要进行判定就可以了。

想到这里,曹川看向公诉人席位开口询问:

“公诉人对于受害人委托律师的陈述有没有什么看法?”

说实话……

段召对苏白所陈述的内容,一点也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