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最高检介入也不行?小李:送进去!

休庭结束。

审判场上,各方重新入座。

公诉人席位上的徐波对于本次案件,是否翻案。

他的坚持是不翻案。

坚持一个点来进行陈述。

那就是这个案件,由于时间久远。

而且姜伟不能排除自身的嫌疑,通过这一点延长庭审时间,拒绝翻案。

不过……

徐波也不知道合议庭,对于这个案件的相关看法。

所以只能就本次庭审,继续拖延下去。

徐波的目光落在审判台席位上。

此时沈瑶作为审判长,正在整理着刚才他们几名合议庭成员的相关意见。

整理完毕后,敲响法槌。

咚咚!

“庭审继续。”

“关于本次案件,合议庭对于该案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大致的商讨。”

“商讨的结果是,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姜伟犯罪。”

“无客观事实和客观依据表明姜伟入室抢劫以及后续的所犯罪行。”

姜伟不懂法律,但是审判长既然说了,没有证据证明他犯罪。

他心里也清楚,这是已经要翻案了!

所以不由得心头一喜。

但是审判长又继续开口陈述:“同时。”

“从控诉的角度而言,没有任何客观的证据和事实依据。”

“来证明姜伟没有犯罪行为。”

“在上述方所陈述的证人证言,以及非法证据的情况当中。”

“驳回陈述的证人证言仅能够表示,不能有直接证据来证明姜伟有犯罪行为。”

“从另一边的角度而言,非法证据是属于冒充和伪造的情况,与姜伟是否有犯罪行为无关。”

“所以对上诉人所陈述的情况,以及相关事实的了解。”

“合议庭方面对于上诉人陈述的以上两点情况。”

“认为不能排除姜伟的犯罪可能性。”

“基于以上合议庭的认定,认为在本案当中存在着,相对较多的可能性。”

“所以对本案所涉及到的犯罪嫌疑当事人姜伟,提出来的判定无罪。”

“暂时不予判定。”

“本案进入延期审理。”

“……”

咚咚!

法槌落下,在庭审上显得格外刺耳。

从沈瑶的角度来讲,这场庭审的确没有办法证明姜伟有罪。

但从另一个角度而言。

也可以判定没有办法证明姜伟无罪。

她不能判定姜伟有罪,当然也可以不判定姜伟无罪。

于是想来个折中的办法——延期审理。

让检方补充证据,或者是让上诉人,自己补充无罪的证据。

这样一来,她的判决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不当场进行判决,要求延期审理不属于枉法裁判的范围之内。

只是需要延期一些时间而已。

这就是沈瑶所说的,“再看吧”是什么意思。

在沈瑶判定延期审理的时候,李向前暗叹了口气。

这个案子的确是可以延期审理。

但是完全没有必要……

不过审判长在庭审上既然已经选择,这么进行判定了。

那么他也不好多说什么……

在申请回避方面,他的确认为本次庭审不用进行回避和沈瑶有着一致的看法。

但是这个判定……

“算了……这么判定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李向前在心里默念。

……

对于审判长的这一判定,徐波倒是松了口气。

可是对于苏白而言,这个判定就是狗屁!

什么叫做不能证明有罪,也不能证明无罪,所以要延期庭审?

怀疑的确是合理的!

这没有任何的问题。

在这个案子当中,姜伟拿不出来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

这是基本情况。

当初也是因为这个情况,被判了无期徒刑。

不过……

由于这个情况被判了一审,二审无期徒刑是非常冤枉的。

让苏白没有想到的是,进行翻案的同时,合议庭竟然又把这件事情拿出来!

说什么不能证明无罪……然后要求延期庭审。

???

去他妈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只有怀疑,但无确切证据,那么就是无罪。

你让当事人证明自己无罪或者有罪,这非常的不合理。

再有。

延期审理是有条件的。

例如说:必须参与庭审的当事人或者是其他诉讼人不能够到场的,可以申请延期庭审。

或者是,当事人或委托律师在临时提出来申请回避。

第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进行补充调查的。

……

以上是一般延期庭审的法定情形。

可是这个案子为什么要进行延期庭审?

这个案子是重审再诉,并且已经过去了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