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耍流氓?行!来判,我看你判?!(第2/3页)

现在对方用非法证据企图来证明秦宝的违法犯罪行为。

那还讲什么道理?

这场庭审包括这个案件中的罪名,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刑者单处罚金。

损害安药集团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这一点是属实的。

关键的地方就在于,秦宝是不是造谣。

否定了他提供的证据,现在要采用非法证据,这场庭审能赢吗?

怎么可能能赢?

对方这是已经把被告方的路给堵死了。

现在最关键的是,阻止这场庭审的判决,或者是拖延判决。

不让安市初级法院进行判决。

因为一旦安市初级法院进行判决,想要进行二审的话,就要到安市中级法院。

说白了,二审大概率还是绕回安市。

万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呢?

……

像这种案子,如果想要让高院驳回重审,因为所判罚并不重。

不像先前的几个案子,涉及到严重的刑事责任,比如说冤假错案导致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涉及到死刑案例。

也就是说……

这个案子,提交最高院不一定会接受重审的关注,或者说,由于案件的关注度不够大,可能会有延迟性。

如果让安市的法院进行判决,会出问题。

就会导致,秦宝被羁押至少两年,或者说至少吃两年的大锅饭。

等到出狱或者是羁押结束后,那个时候再想继续申诉,可能容易,但是委托当事人的一生差不多就毁了。

再有一点,两年过去,到时候如果证据链不完整的话,怎么进行追责?

想要进行追责都很不容易。

只能申请国家赔偿,可是对于秦宝来讲申请国家赔偿对于他的人生影响太大了。

所以重点还是在判决上。

而判决的关键点,就在于这个“非法证据”。

非法证据,是有着时效性的。

如果过了一定的时间,就不能去判断非法证据属于非法。

对于非法证据的判定和取证,很困难,可能又是长达一两年的时间。

这个案件很有可能会拖到三年到四年的时间。

暂时先不提时间成本。

从委托人的诉求上面来讲,是不是希望尽快的结束这案件?

委托人是医学博士,肯定不愿意拖四年。

四年的时间,足以把秦宝的整个人生给拖垮。

还有最后一点,如果高院发回让安市法院重新进行审理。

再出现什么意外情况呢?

……

总结而言,还是需要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对于该案件进行移交管辖地。

不让一审的判决判下来。

就算是法院想要拖,想要多关押秦宝一些时间。

那么相比于四年的时间,这几个月的时间,算上去性价比是最高的。

……

苏白深吸了口气,他还是第一次明面上遭受法院的特殊对待。

这个案子虽然简单,但是案情复杂。

不容易进行解决。

抬头看向审判长:“审判长,我方针对检测报告,没有意见了。”

杜明笑了笑,这是主动服软了?

嗯,不错!

如果早一点这样的话,那今天庭审场上也不会闹得这么僵。

对于苏白的表现,杜明很满意。

你拿钱办你的案子,庭审结束后,你的律师费到手了,我这边也判决结束了。不是皆大欢喜?

干嘛弄得那么难看?

所以对于苏白的这种“认错”态度,杜明还是很满意的。

“既然没有意见了,那么就继续进行审理吧。”

“检方继续陈述。”

“好的审判长。”

马武点了点头,完全没有想到,庭审会发展到现在的程度。

原本他还以为,作为被告方诉讼代理人,作为国内的名的刑事顶尖大律师。

苏白能够在庭审上对抗法检。

可是现在通过实际看来,如果真的硬碰硬,就算是作为国内顶尖的刑事大律师也不行。

啧啧……

马武对苏白在今天的遭遇,心里暗笑了两声。

“审判长,根据第三方的检测报告,可以明显的看出来,秦宝涉嫌伪造,伪造的相关事项和真实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已经涉嫌进行造谣。”

“后续根据安药集团提供的财报和检方收集的证据,安药集团声誉受损,信誉受损,销售商品滞销。”

“已经达成了客观的事实。”

“既,我方请求判决犯罪嫌疑人秦宝的违法犯罪行为。”

“……”

“好的,法院已经听取了检方的意见,被告方还有没有什么要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