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合议庭的争执,审判长:你想把我送进去?!(第3/3页)

“这才是他的真实目的想法,所以这也就驳回了检方所陈述的陈斌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和事实依据。”

“基于以上,我方认为陈斌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

苏白陈述完毕,简单的收拢了一下资料。

庭审台席位上。

宋远辉对于检方和苏白的陈述进行了总结。

首先从检方的陈述角度来讲,检方认为的是,陈斌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因为当时李飞和其他人,没有对陈斌实施不法的侵害。

这种不法的侵害,主要针对的是陈斌与何丽娟两人的人身安全上。

并且通过陈斌的口供不足以形成证据链来反驳陈斌,没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意图。

但相对而言。

苏白的反驳更为犀利。

苏白的反驳主要针对的是合法权益。

吕安描述的合法权益单单指的是人身安全。

而苏白则是从何丽娟遭受到了羞辱,遭受到了污言秽语的恶心。

并且面对李飞与徐冰两个人暴露隐私的拉扯,人身自由和尊严上面来进行的合法权益的答辩。

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陈述了陈斌有报警行为。

也就是说,陈斌在自己母亲受到侮辱的杀人意图后,依然进行了报警行为。

那么从这一点,可以对陈斌的主观意图进行判定。

为什么?

因为哪有想要杀人,但是去报警的?

即,从这一点来反驳了检方提出来的只有口供的证据。

在听完双方的辩诉,以及将其总结完毕后。

宋远辉心里面有了判定的想法。

但是……

在双方的陈述当中,这里面还涉及到了一个重要的因素。

那就是执法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