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贼配军(第2/2页)

一听抽根烟的这么一个说法,聂狗子这一个二十五六岁年纪,脸上有着金印痕迹的汉子,当即就是来劲了。

虽然烟草这一种玩意,在历史上真正传入到了这样的一个国度,尚且要等到六百来年之后的万历年间才行。

但是一点都不影响,玄戈营的一众丘八们。

在一众网友的手里接触到了后,就爱上了这一种来上一根之后,似乎让心中燥气都是平复一些的好东西。

可惜的是,胡彪他们带来的烟丝数量也是有限,他们往往捡烟屁股的机会都不多。

因此听得能抽上一根之后,不仅是那聂狗子立刻就是睁开了眼睛,周围一些同样没有睡着的玄戈营战士,甚至是民夫都醒了。

都是嘻嘻哈哈地看着战犬,眼神中的神色根本就是不言而喻。

“特么!你们这些孙子。”嘴里笑骂出了一句的战犬,还是将手中的烟丝袋子递送了出去。

一圈下来之后,就剩下最后的一点点,怕是明天都不够了。

不过这样一来,也是让战犬的心情神奇地良好了起来……

等到所有人都点燃了喇叭筒后,在一些压抑的咳嗽声里,战犬开口问起了自己以前就是有些好奇,但是不怎么好意思问的问题:

“聂狗子,俺也就是顺口问一句,没有其他龌龊的心思。

若是不想说,那么不说也罢。

从你脸上的金印来看,想必也是一个贼配军出身;不知道你到底是哪里的人士,又因为犯了什么事情才沦落至此,家里还有什么人没有?”

听到了这样一句后,聂狗子很是洒脱地开口说了起来:

“都是营中的自家兄弟,能有什么好顾虑的,战都头既然想要知道,俺就说说呗。

俺是东京开封府人士,不过因为十八岁那年,与一个附近的恶霸厮打,差点将其打死而犯事了。

因为家中无钱打典,被发配千里到秦风路之后,就成为了西军中一员。

俺是家中独子,被发配的时候,家中二老原本尚在不说,还有着一个才是过门了年余的媳妇;被押解着出开封城的时候,我那媳妇已经是有着六个月的身子了。

等我到了秦风路之后,因为山高水远一年之间也通不了一封书信。

不过这些年通过不多的书信,也是多少听到了一些家中的消息;第二年俺那哭瞎了眼的老娘春天就去了,俺爹也没有撑过当年冬天。

不过好在俺媳妇没有改嫁,还给我生了一个大胖小子,据说眉眼间像极了俺小时候。

也就是俺媳妇拖着一个孩子,靠着帮人缝补浆洗才能勉强度日,这些年真是苦了她;好在胡宣赞仁义,对俺们丘八相当大方,我如今手头都存了有着二十几贯的银钱。

此次若是没死在这里,托人带回去了之后,也能让她过得宽松一些。

让她扯上一两身新衣服,还有给我那孩子狗蛋有了束脩,也好去读上两年的私塾;总不能如我一个大老粗一般,想要写上一封家书也要求人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