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新合同(第2/2页)

路露犹豫了一下,说:“这样的合同签了对公司没什么好处,不过我可以去问问陆哥。”他看了她一眼,笑着说:“现在发现有公司的好处了吧?”

柳苇叹气:“是啊。”

公司的好处对她这种在演艺圈的独行侠来说真的太方便了,就是处理所有琐事的。现在也有艺人自己开工作室,那她等于还是要自己思考处理所有这些琐事,哪怕路露是她的经纪人,但他同时也管着陆哥的公司,不可能再分身来管她的工作室。

这也不是再找一个经纪人,比如提拔孔泽兰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她真正需要的是公司这种已经修炼进化完的成熟的制度,这种成熟的制度保证了艺人身边的所有工作都有人去做,所有问题都有人去解决,不会让艺人操心——除非这个艺人在做演员之外还有经营公司的天赋。

柳苇很确定她没有。

而她也发现了她现在非常依赖公司这种成熟的体系。

路露:“我思考过你的需求和陆哥的需要,这样

,你可以签给陆哥一个优先权,就是他的电影或是他介绍的剧组,你将优先考虑,但最终决定权还在你。”

柳苇想了一下,觉得这样可以:“没问题。”

路露:“而且,陆哥很担心你会被圈子里的浮华迷住眼睛,我建议你再给他签一个道德条款。”

柳苇:“道德条款?比如什么?我保证不违法犯罪?”

这其实也是路露想让柳苇保证的东西。

怎么说呢?虽然他不是她的什么人,但做为引她入行的人,路露自认是对她有一份责任的。可是家人可以约束的东西,身为工作伙伴,想约束就只能利用合同了。

之前提这个不太合适,现在时机正好,路露就说了。

路露:“你承诺不吸D、不酗酒、不滥交、不赌博。”

柳苇坐直身,说真的,她没有感到被冒犯,反而有一种被关心的感觉。

她说:“假如我违反了呢?解约还是罚款?”

路露叹气:“假如你真违反了,像是吸D或酗酒,我需要将你送进戒D所或医院进行长期勒戒,这就需要你给我一定的监护权。”

“我希望你不要违反。”他说,“这个圈子里很多人都会走错路,太多了,你不要是这些人之一。假如你对给我监护权有疑虑,那就只需要解约。”

柳苇:“不签这个是不是出了事,我的形象坏了,也需要赔偿。”

路露:“是的,你签的每一份合同里都有这一条,因艺人自身原因造成形象受损对品牌方造成损失的需赔偿。”

柳苇思索起来:“给我出一份合同吧,我看一看条款。”

路露:“好。我把道德条款也加进去,你仔细看清楚再考虑要不要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