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番外一 欠债还钱(第2/3页)

看来,是李默桥跟陆家的官司打完了,陆家如数奉还了讹诈陆鱼的三百万。另外那一千万,是当时李默桥说要向陆家追索的专利费。也不知道怎么算的,凑了个整。

陆鱼抬眼看向明砚。

明砚摸摸他的脸,说:“你自己决定。”

沉默片刻,陆鱼干脆地将陆冬冬凑近裴禾,把那一千万转到了这台属于李默桥的智脑里,对诗人球说:“麻烦你转告李默桥,该是我的,我拿走了;不该是我的,我一分钱不会要。”

裴禾眨眨眼,说:“好的,我会转达的。”

陆鱼把裴禾智脑盘抠出来,跟气球体一起打包,明天邮寄到M国去给李默桥,就算交货了。

明砚把放到一边的糖葫芦重新塞给他:“快吃吧,一会儿化了。”

陆鱼舔了下酸酸甜甜的糖葫芦,亲了明砚一口:“我没事,不过这倒是提醒了我,F国那边的事,也该结束了。”

明日表业的大秀成功之后,陆鱼就找了国际律师,着手索要七重海版权费的事。前期工作进行了这么久,是时候收网了。

明砚当年跟RZ签的设计师合约,虽然显失公平,但很难推翻。RZ这么多年来都这么跟新人签约,就是有恃无恐,找准了法律漏洞。

它签的,不是3年后不再支付设计师费,而是设计师自愿以每年1元的授权费给RZ永久使用。在明砚辞职的时候,这笔100元的授权费就打到了他的卡上。

想要用这个合同为切入点打官司,很难。但陆鱼索要的不是设计师费,而是他的小说版权费。

RZ作为老牌奢侈品,有着独有的僵化和傲慢。他们根本没有仔细研究设计师的创意来源,到现在还在用明砚当初给的那一版设计概念阐述。

【当夜空出现蓝月,天地骤变,汪洋化为七片海域。光明落入深海,蓝色亦有七彩。】

第一句是《鱼王》里灵气复苏天地初变时的场景,陆鱼书中的原句。这句子,印在七重海的宣传海报上,印在每一条手链盒子里的小卡上。

陆鱼以此向RZ追索版权使用费,要求每售卖一条七重海,给予售价20%的赔偿。

设计侵权这种事其实很常见,RZ也熟悉得很,辩称他们不知情。

“根据合同,这个侵权损失应当由设计师赔偿。”RZ的律师得意地拿出设计师合同,鼻孔几乎仰到天上去。与所有的委托创作协议一样,规定了作品如果出现抄袭、侵权等问题,责任由设计师本人承担。

如果在其他国家,这个官司到这里就结束了,无法继续索赔。但这是版权保护严苛的F国,F国的知识产权法典里有一条很特殊的权利——回收权。①

对于作家来说,只要反悔就可以收回对出版公司的授权,赔偿相应损失即可;对于时尚设计类的,则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而目前的状况,就属于可以收回授权的情形。

因为RZ给的授权费过于低廉,设计师无力偿还索赔,只能收回授权停止RZ的售卖,以保护自己,避免破产。而按照最高赔偿限额,也只需要赔偿三倍剩余年限的授权费,也就是不到300元。

鼻孔朝天的律师听到这话傻眼了,还能这样?

RZ那边顿时慌了神,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开始寻求调解。在手表业务严重萎缩、主要靠珠宝业务生存的当前,RZ无论如何都不想失去已经成为招牌之一的七重海。

陆鱼和明砚一起,去了趟F国,参与调解。

RZ的代表意味深长地问明砚:“这样类似的漏洞,我们不是没经历过。但你知道其他设计师为什么没有来追索吗?这是坏了行业的规矩。你这么做,以后在时尚界就没有人敢用你了。”

明砚放松地坐在代表对面,身姿挺拔,如松如竹,微微一笑说:“我不需要别人用。”

律师适时开口:“容我提醒一句,明先生目前的身价已经超过了RZ的老板。明日集团也将推出珠宝产品,明砚先生不会再接其他品牌的设计单了。”

RZ代表的嘴巴顿时像涂了强力胶,张不开了。怎么忘了,明砚不仅是一名年轻的设计师,他还是新兴科技公司的大股东,明日集团的继承人。

最后RZ妥协,允许明砚收回授权,并以优厚的比例重新签订授权合同。

陆鱼看着他们签订了每只10%设计师提成的新合同,当场表示自己不再追索七重海的侵权,免费授权给自己的先生使用。

走出设计公司大楼,明砚回头看看自己曾经工作的地方。这里承载了他青涩的设计时光,让他学到了许多东西,因此他也没有把事情做绝,还是将七重海授权给了他们。

“其实不要也没关系,我们已经不缺这点钱了。”明砚笑着挽住了陆鱼的胳膊,准备带他去吃自己留学时常吃的小店。

特别缺钱的时候,他也因此生气过,惦记过这笔授权费。现在,已经不计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