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两个新徒弟(第2/4页)

……

暖春已至,巍峨雪山上的冰雪,都开始解冻融化。

充沛奔腾的水流行至半山腰,便被山石和沟壑,切割成无数股细细的涓流,或多或少的撒入山脚下,飘入那富丽、神圣的雄伟城池之中。

阳光顺着水流,折射出七彩的虹光,却又均匀的落在雪白的城墙,与朱红的亭台楼阁上。

骁骑将军府中,经过雪水灌溉的花园,亦显示出愈发充沛的生机。

背靠着阳光明媚的窗口,秦歌披散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微微有些弯曲的发质,在柔风的轻抚下,却并未显得凌乱,反而让其更添了几分放荡不羁的气质,阳光落在他的身上,仿佛给他整个人,都蒙上了一层光纱。

下身着黑色长裤,上半身却只半敞开着一件半袖,浑身松软的躺在椅子上,怀里揣着一只兔子,手掌轻轻的从头抚摸到尾,细密的蓝白色电弧,就像梳子一样,在五指之间,轻柔的为兔子梳理着所剩不多的毛发。

兔子几次挣扎无果,只能狠狠一口咬在他的手腕上,咬的嘎吱作响,却磕掉了嘴里的兔牙。

“男人在做三件事的时候,最是狼狈。”

“毫无意义的追忆过去,没有方向的苛责现在,脱离现实的憧憬将来。”

“秦霄啊!秦霄!我究竟是做了什么,让你这么不尊敬我,在这样风和日丽的早晨,却要带着这么一群人,蛮横粗鲁的闯进来,推翻了我的书架,弄乱了我的草稿,甚至到现在为止……你都没有喊我一声‘堂哥’。”

带着一群兵甲蛮横闯进来的少年,似乎稍稍有些局促,虽然局面对他有利,但却下意识的往后稍稍退了小半步。

‘堂哥’两个字到了嘴边,却又突然顿住,重新吞咽了回去。

“秦歌!你在我们将军府打秋风也已经有两年半了,每天奢靡无度,又不思进取,如今阿耶领兵外出,奉家母命,便要将你轰出府去,以后你且管自生自灭,与我将军府再无瓜葛。”少年面无表情的目视着秦歌,眼神尽可能的显露出冰冷。

秦歌叹了口气:“看来,你还是在嫉恨我半个月前和你开的小小玩笑。”

“秦霄!啊!秦霄!我不是对你说过吗?男人在做三件事的时候,最是狼狈,无能为力的小心翼翼,迫不得已的斤斤计较,不求甚解的胡乱指责。”

少年原本冷若冰霜的神情,瞬间被沸腾的红脸解冻:“你那是小玩笑吗?你可知陈家主母都已经登门拜访我母亲了,那可是陈家的女魔头,拳上能站人,臂上能跑马,你居然对外宣称我心悦她?”

说到此处,少年眼眶都泛红了。

“原来是这样啊!我以为你就喜欢这样的。”

“毕竟你曾经说过,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像陈家四小姐那样,顶天立地。做哥哥的,有今生,没来世,你不好意思提,哥我替你传达想法,我又有什么错呢?”秦歌疑惑的说道。

少年闻言,脸颊抽搐,更硬了心肠,冷冷的下令:“叉出去!”

“将他狠狠的丢在将军府门口,我要让所有路过的人都看到,秦歌已经被我们骁骑将军府赶出门,与我们再无瓜葛。还有将他当初带来的包袱,也都一起丢出去。”

两名身经百战,早已经着甲的猛士,大步上前,夹起在他们中间,显得似乎有些‘渺小’的秦歌,然后一路抬着走出骁骑将军府。

将军府的中门大开。

左右两侧蹲着的石狮子,也都扭过头,好奇的看着被丢出府的少年。

随着少年被丢出府门之后,接连好几个包裹也跟着顺着墙根飞了出来,啪嗒、啪嗒,如同落雨一般。

眨眼就堆成了一座小山。

包裹是用双层布包好的,头层是柔软的小牛皮,而第二层则是细腻的蚕丝。

包裹的一端,还贴心的挂着小木牌。

一共近十个包裹,有冬衣,有夏衣,有便于行走的胡服,也有一些看起来普通,实际上用料很考究的靴子。

披着头发的少年熟练的打开几个包裹,分别从皮袄的夹缝中,靴子的暗扣里,腰带的环锁中,翻找出了一小堆金叶子、金豆子。

粗略统计,至少也有上百两。

这绝不是一笔‘小钱’,如果秦歌想要当个富家翁安度余生,那么这近百两金子,已经绰绰有余。

没有去管那满地的包裹,而是揣着这些金子,大摇大摆的离开了将军府,不久就上了一辆马车,直往第一楼的方向而去。

整个晟京城的男人都知道,第一楼是工作休沐之余,最好的去处。

无论是喝茶还是听曲,只要手里有银钱,便绝不让你徒劳而返。

墙头上此时冒出两颗头来。

“这个狼心狗肺的家伙,娘你为他准备了那么多穿的用的,他一件也没要,只拿走了金子。”少年秦霄眼眶又红了,拳头也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