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二章

林校有些恼怒,觉得黄爱芬母子欺人太甚,简直就是跟蟑螂一样讨厌的存在。她皱了皱眉头,着实有些不高兴。

张春菊悄悄地往服装店门口看了看,到是凑过去说道,“阿校呀,你看这家里头没个男人,就会让人欺负到门上来了,你想想呀,今天是黄爱芬上门来,明天又会是谁呢?”

林校听出一点意味来,到看着她,“阿姨你说什么呢,有话就直说吧。”

张春菊拉着林校到一边,将自己堂兄的事一说,见着林校的眉头皱得死紧,她还劝道,“你放心好了,我那堂兄会待你好的,会把你当亲生女儿一样的。都说少年夫妻老来伴,你爸既是没有了,你妈还年轻呢,还是让你妈找个人吧,你将来嫁出门去,也得有个人伴着你妈才好,省得这人不舒服时,连个照看的人都没有。”

“阿姨,我晓得的,”林校差点翻个白眼,讲真,她也不反对她姆妈改嫁,从来没有让她姆妈一个人守着她的想法,就想着让她姆妈好好儿地生活,“只这事呢,我说了不算,还得我姆妈同意了才行,我总不能替我姆妈作了主,你说是不是?”

张春菊顿时笑得脸跟菊花绽开一样,看林校这张漂亮脸蛋就格外的顺眼,平时她见着儿子多看林校一眼都觉得有危险,现在就觉得林校特别的明事理,“你不反对就好,你不反对就好,我就怕你不想你妈找第二春呢。”

林校懒得听她在扯话,回头也没把这个事跟她姆妈说。至于黄志海嘛,她更没提了。

那天怼了黄志海一顿后,就再没见过黄志海,林校就把这事给甩到一边去了,难得不去第二服装厂盯着,她跟林国清说好了,今天换他去盯着,这也是给他机会,毕竟他很快就要去部队报到了。

林校跟朱莲青上了渡船,村里的人都同她们母女俩打招呼,问得最多的就是她那个服装店的事,当然,林校没回答,朱莲青嘛,自是要谦虚一下的,就说林校这服装店就是搞着玩的,并不是什么大生意。

母女俩是带着些吃食还有水果回的家,水果也就是苹果,放在网巾袋子里的,就提在手里,红艳艳的苹果还挺大个,让村里人还挺羡慕,看着她们母女俩这住在镇上跟住在村里真是完全不一样。

母女俩也不回家里,就往着老宅回去,葛月凤见着大儿媳跟林校回来还难掩诧异,不过,她到没有摆着脸,也不摆什么婆婆的款了,嘴上还亲势地叫着她们在家里头吃饭。

朱莲青早受过林校的“洗脑”,再不怕葛月凤了,大大方方将网巾袋递给了婆婆葛月凤,“姆妈,这是阿校买给你吃的苹果,你牙齿不太好,她就买了粉的苹果,晓得你爱吃这种的。”

葛月凤嗔怪地瞪了一眼林校,“就你晓得讨好人。”

“阿婆,我就你一个阿婆,不跟你好,还能跟谁好?”林校并未买烟,本来到是想买,可想着这吸烟真不是太好,也就没买烟,到给葛月凤塞了点钱,“阿婆,你收下这个,平时给阿公买点好吃的。”

葛月凤一见是钱,这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当着这孙女的面,她又有点不好意思起来,连忙作势推了推,“算了,算了,你才挣几个钱,还给这么多,不要了,不要了。”她推拒的动作并不剧烈,甚至还有点欲拒还迎的样子。

林校既然出了手,就自没有要收回来的意思,还将放放在葛月凤的枕头底下,“阿婆,我就放你枕头下,你这么个年纪了,也少抽点烟。”

葛月凤有些讪讪,讲真的,这么多年,还是大儿子大海在时给她塞点钱,小儿子大洋结婚前还给她塞过钱,等跟吴金玲结婚后,就从她这里要钱,从来没给过她一分钱了。现在嘛,她两个孙子看着就是不成器的,还时不时地找她要钱,她一个老婆子的,哪里来的钱给他们。

儿子孙子都靠不住,这孙女到是给她了,这让她真是把林校看得跟花朵一样漂亮,“回头你阿公就来了,我就做点面疙瘩给你们吃,料都是现成的。”

朱莲青忙说道,“你也别忙了,让我做吧,阿校给我烧火。”

葛月凤摇头,可不舍得这个孙女半一点活了,“别了,还是让阿校歇着吧,这烧火的事还是我来干吧,她哪里有做过什么家务的,哪里会做,要真让她做家务,把这个灶头都烧了也不一定。”

她到没有说林校笨,而是一种自得,好像就是意思是他们家有能力,把个农村的小姑娘弄得什么家务活都不需要干,这是家里人宠的。农村的小姑娘,不干家务活的还真是家里人宠的。

林校真是一点活都干不着,坐在家里头也没事干,索性就下去走走。到是迎面过来宋玉蓉,宋玉蓉住在村里,碰到她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但是她身上的衣服,就让林校觉得奇怪了,这一身衣服,是她放在第二服装厂里生产的,昨天才由她师傅做出了样本,她也试穿过,觉得很不错,当然,她也有几分小小的自得,觉得自己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