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所有杀不死他的,只会让他更奇怪(第3/5页)

沈磊挂了电话,沈琳父母稍放下了心,却又忧心如焚。想着曾经那么优秀的儿子受到离婚打击,在外流浪,不由心如刀割,老泪纵横。沈琳跟着流泪,一会儿觉得弟弟可怜,一会儿怨他不争气。

沈志成把自己知道的这些情况大致说完后,评论道:“这可是读书读太多,人都读傻了。天底下离婚的人那么多,也没听说几个跑去流浪的。”想到曾经是他们仰望对象的表弟混成这样,他们不由嘘唏,又同情又带了点优越感。

李晓悦却是另一番感受:沈磊肯定是爱惨了妻子,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这年头难得有如此重情的男子了。她叹口气,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

回到家,那隽对李晓悦说:“读书只会使人更聪明,不会使人变傻,是这个人本来就傻,不过需要一点触发他傻气的契机而已。但凡杀不死你的,都会使你更强大,那是对于聪明人而言的。对于沈磊这类废柴而言,杀不死他的,往往会使他变得奇怪。”

说完他哈哈大笑,为自己难得的幽默。李晓悦心里很不舒服,她和沈磊聊过几次天,对温和内敛的他印象很好。她想起男友耳聋那一晚令人发指的机敏,心中起了反感。那隽并不知李晓悦心中所想,向她谈起了自己的事业规划。

那隽本来打算干技术干到三十五岁,约莫公司已从他身上榨不出技术金矿后,转型做管理。但这次突发性的耳聋提醒他,他的身体可能熬不到那个时候,所以转型要提早。其间他要一边学习从技术层面做战略规划的格局,还有人事管理协调能力,一边兼顾技术工作。相当于原来他背了一座大山,现在再背上一座大山,所以他要更努力才行。

那隽深情地看着李晓悦,握住她的手,像是要把人生的分量整个传递给她,让她明白,他现在可是背负着两个人的未来在努力,要支持他才是。

李晓悦笑容带了点嘲讽,那隽还好意思用“杀不死他的,使他变得更奇怪”来形容沈磊?其实他自己更甚。她说,你现在都累成这样了,再加个要学习管理,不是更累?那隽搂住她,说现在累,三十五岁以后才会轻松。IT业,三十五岁是“死线”,不,几乎所有行业,三十五岁都是“死线”。看看他嫂子,三十九岁了,到处投简历没人要。亏了前下属帮忙,才找了个月薪八千的工作。那种生活不是生不如死?

李晓悦道:“也还好吧?如果三十九岁了还能找到八千的工作,我会挺满意的。”

那隽的眉头攒了起来,嘴角刚弯成轻蔑的弧度,立刻想起李晓悦的脾气。她似脾气倔,只能顺着,慢慢哄。于是把嘴角的弧度调整成宠溺的笑,道:“我好好努力,你才不用在三十九岁的时候为了八千块钱出去奔忙嘛。”李晓悦毫不犹豫:“我不会在家当全职主妇的。”

那敢情好!那隽想,他的妻子,要么术业有专攻,要么贤良淑德,总之不能是“三和大神”。不过慢慢来。他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只是把李晓悦抱在怀里,开始他们俩最喜爱的游戏。

李晓悦这段时间活得非常累,简直比所有她上过的班都累。不止因为盯着装修累,心更累。上班嘛,她不高兴就可以辞职。但是谈恋爱,尤其是与那隽重归于好,他摆出一副要把终身托付给她的架势,她就不好随时撂挑子了。那隽这样条件的男人能看上她,她也感到高兴。她的确爱他,他高大帅气,对她大方,尤其他的聪明让她心折。可同时又因为聪明,导致他有着不容置疑的傲慢和控制欲,这让她始终在内心深处对这段感情带了点抗拒。两人若想长久经营一段婚姻,必要有人妥协,一般是女人妥协。她马上三十一岁了,这样完美的男人要娶她,把二百平的房子依她的意思装修得漂漂亮亮,还交给她做主。这种人生给一般女人,都会迫不及待地一头扎进去,但她不是一般的女人。

李晓悦通常不去想未来,未来太遥远。父母的离世让她意识到,人生无常,所有想把人生牢牢掌握在手心的人都是徒劳,人就应该活在当下。可那隽不允许她逃,他捕捉到她内心的那一点点无助彷徨,给了她一把二百平方米的房子的钥匙,要她落地生根,再也不漂泊,试着去行走在他规划好的人生轨道上。

李晓悦非常犹豫。房装修完,依那隽的意思,就该去领证了。结了婚,住进那个房,她还能是李晓悦吗?

那隽回去上班,他们又开始了“同屋的陌生人”的生活。公司这段时间风平浪静,秦玲玲没有什么动作,讨债风波平息,老那生活回到了从前。直属领导的日子好过了,李晓悦的日子便也好过了。每天准点上下班,最多稍微加个班到七点,活儿也就干完了,所以她那颗渴望远行的心又蠢蠢欲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