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咸甜(第3/3页)

暑假里三天两头的有人组局,夏思树就常被邹风带着过去,不胜酒量地喝得醉醺醺的,断片过两次,在红色黄色交织的眩目灯光中,脖颈和锁骨被酒精熏得薄红,四下无人时,靠在他的肩头,恍惚着开口:“邹风,你看起来好得意。”

他勾了唇笑,撂下手中喝了一半的鸡尾酒,凑过去亲她。

那天是在酒吧里给乐队其中的一个人过生日,乐队里的其他人也在,但夏思树只能把人认全一半。

“挺巧啊,弟妹也在。”她正晕着,前头一个懒洋洋的男生声音传过来。

听见声,夏思树顶着头晕目眩,从邹风的肩头抬起头来,抬眼看着前头过来的一个男生,个头挺高,穿着身蛮帅的黑色衫,灰棕色的短发显眼。

夏思树认识他,叫谈屹臣,属于帅得扎眼的男孩类型,乐队里的架子鼓手,挺有钱的一个富二代,也可能是三代,总之跟邹风玩得很好。

在还不知道名字的时候,她常用“孔雀开屏的那个”四个字和邹风提起。

“到底谁是弟弟?”邹风手插着兜,笑着下巴微抬地看他。

两人都是九月份,但谈屹臣比他小了半个月。

“阿思觉得呢?”谈屹臣故意这么显摆了一句。

其实不关夏思树什么事,但男孩子和男孩子凑一块就特幼稚,喜欢占这种三岁小孩都嫌的便宜。

“闲着没事干了?”邹风笑着看他,拿过旁边的靠枕朝他扔过去:“搁这这么喊?”

“是有点闲。”谈屹臣笑了声,往旁边的位置坐下,拿过一瓶洋酒挺自觉地给自己倒了半杯,随后看他:“怎么几天没见,黑眼圈都有了?”

那段时间邹风忙着进联合的学习项目,邮件和报告一篇篇地写,所以时常熬到半夜,连夏思树也不怎么见着他人影,偶尔黏在一块也清心寡欲得不行。

但他嘴上不这么说,只挺不当人地在那胡扯,嗓音里带了点笑:“嗯,最近没睡好。”

谈屹臣那会儿还挺关心他,就那么上套了:“有心事?”

“没。”邹风喝了口酒,自然地回:“就女朋友这两天有点热情。”

“……”

那一瞬间,夏思树的表情和谈屹臣是一致的,动作静止了半晌,被他不当人的这一出弄得猝不及防。

这人面上有多正经,事实上就有多蔫坏。

即便是江诗说过,这群人习性什么的都算不上多好,穿着校服的时候也是抽烟喝酒一样不落,兜里有钱的毛病一点都没少沾。但多数人,例如谈屹臣,面上表现出来的,差不多占了自己性格的七成,但邹风最多只三成。

她虽然人是喝醉了,但话里那点意思她还是能琢磨明白的,于是一言不发地坐在那,脸颊和耳根烫着,表面没吭声,但暗地里掐了他手臂一把。

而邹风恍若未觉般,就微弯腰地坐在那,继续跟人谈笑聊天。

直到二十分钟后,人走了,他才装模作样地伸手,凑过来搂过她的腰,整张脸埋在她的脖颈后方,笑得肩膀都有些抖。

“给点面子啊,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