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来之前,对于乔的情况,奥尔只有两种猜测——他确实遗弃了儿子,或者他被抢劫杀害,尸体可能被扔进了下水道。可现在看来,事情出现了第三种可能。

奥尔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克拉罗斯也恍然:“波罗斯泰那边是有一个案子……原来也是这家。”

如果乔失踪的案子不是跨区,克拉罗斯根本不会知道,现在也只是因为间隔不长,才让他想起了起来。

接下来,就轮到克拉罗斯为奥尔讲述案情了,以及,为什么这里的案子惊动了克拉罗斯。

因为虽然不想这么说,但索德曼的治安确实不好。虽然乱抓人的家伙消失了,可是随着西大陆战争阴云的扩散,以及国王陛下之前奴隶解放令的持续吸引力,来到诺顿的人只增不减,各个警局都面临着巨大的治安压力。“只是”一个小女孩失踪,不需要惊动到克拉罗斯这个层级的警官。

尤其,失踪女孩的人家,并不是上流阶层。

这家人姓查菲,夫妻俩带着两女一儿三个孩子,父亲是附近一家银行的副经理,是标准的中产之家。就在昨天晚上,有一名持枪蒙面歹徒潜入了这间房子,首先把两个大人绑在了床上,接着绑住了他们的儿子,最后潜入了两个女孩的房间,他带走了他们十二岁的大女儿贝蒂。

夫妻俩都以为歹徒拿了钱和首饰已经离开了,所以听话地等到了天亮,查菲先生才挣扎着踢碎了窗户玻璃,向邻居呼救成功。他们被解救之后,才知道大女儿贝蒂被绑走了。与姐姐同住一屋的查菲家的小女儿,已经因为惊吓过度发起了高烧。

就在一个月前,梧桐区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件,居住在45号大街的杂货店商人一家被持枪蒙面人入室抢劫,十三岁的女孩被劫,已经一个月了,到现在依然没有女孩的线索。

克拉罗斯是亲自负责杂货店商人案的,因为他手下原本负责的警官发现了这桩案子的不寻常——最初警官们都以为犯人的目的是财,会带走女孩是临时起意,但警官在搜证过程中发现,犯人从一开始就是朝着女孩去的,财物要么只是他的次要目的,要么不过是掩人耳目的随手行为。

因为首先,这个人有着十分充足的作案时间。他是在两点左右蒙面进入杂货店的,有枪在手的情况下,快速制服了杂货店老板夫妇,他们的长子和儿媳。虽然因为杂货店店主的小女儿是单独居住,所以不能明确地了解到她被带走的时间,但这个人作案的全过程,不超过四十分钟。

他从杂货铺带走的,只是浮于表面的23金徽,老板以及老板长子夫妇的一些首饰与贵重物品,总被盗金额不足200金徽,他甚至懒得翻箱倒柜。

但十分麻烦的是,和查菲家的情况一样,他们都是老老实实等到了早晨天亮,听见外边有了人声,才高声呼救引来了邻居。而大量拥进去帮忙的邻居,彻底破坏了现场。甚至杂货店那边部分邻居还对杂货店进行了抢劫,警察们通过当铺追查到的几处线索,最后抓到的都是“帮忙”的邻居。

“……我怀疑邻居盗窃的物品,比绑架犯带走的都要多。”克拉罗斯有点咬牙切齿,毕竟每次都抓空,实在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

总之,犯人的手段,毫无疑问是一个熟手作案。这个时代的单人熟手绑架案,绝对不会是个别案例,无论对方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受人雇佣,还是自己抓人还钱,他一定还会干。所以负责的警官把这件事上报给了克拉罗斯,克拉罗斯提高案件等级,刚刚开始排查还不到一周,查菲家就出事了。

“先生,您要查这个案子吗?”克拉罗斯很期待地看着奥尔,“我们现在有很多线索,但却又毫无线索。”

克拉罗斯和梧桐区警局的办案能力,比之过去提升了数个台阶,但这个案子就像他说的,线索一大堆,两眼一抹黑。

虽然两次案发后,警察都在三十分钟内快速赶到现场,但是,现场的气味与痕迹也两次都被“热心”的邻居们破坏殆尽,劫匪戴着头套,声音无明显特征。根据杂货铺家在女孩失踪一个月后的情况,他要么是根本不着急当掉贵重物品,要么是有十分安全稳定的出货渠道,所以,也别想从失窃物品上找线索。

梧桐区的警官们也询问过是否有目击者,可对方是在两三点左右行动的,他途经的街道多是普通住宅,没有彻夜狂欢的特殊店铺,这个时间段的人们一般都睡熟了,只有一辆马车匆匆来去,那种程度的声响根本吵不醒几个人。

就算有人听见了马车声,并且因为被吵醒,恼羞成怒地冲到阳台上或窗户边,马车也早就已经跑过去了。更何况,谁又能确定,这两马车就是绑架了被害人的马车呢?所以同样是完全没有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