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A/B股架构(第2/2页)

A/B股架构也就是双重股权结构,一家公司发行两类不同的股票,即A股和B股,两种股票在股份比例上是相同的,但在股权结构上有所不同。

A股为创始人或控股股东持有,享有更多的投票权和决策权,而B股则为普通投资者持有,其投票权和决策权比例要低于A股。

这种架构最早出现在1978年,当时一家叫沃尔特·安纳伯格的公司首次采用A/B股架构进行上市。

这种股权结构虽然已经有很多年历史,但是得到谷歌和Facebook大获成功后,硅谷和华尔街的投资机构们才开始大范围接受这种股权结构。

以雅虎为例,雅虎无论是融资还是后来在纳斯达克上市,都没有采取A/B股的架构。亚马逊同样没有。

“而且很多投资人无法接受A/B股的模式,他们认为这是对投资人权益的一种变相削减。

目前愿意投资我们的有Accel PartnersAccel Partners、Kleiner Perkins、Sequoia Capital等等。

Greylock Partners表示了无法接受A/B股的结构,他们宁愿给NewPay更高的估值,也不愿意接受A/B股的股权结构。”沃伦詹森说道。

这些投资机构里,愿意接受A/B股架构的,后来要么投资了谷歌,要么投资了FB。

周新思考片刻后说道:“那就按照十亿美元的估值,进行第一轮融资,还是采取A/B股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