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第5/6页)

可正如他所言,杀人这种事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他既恨李春入骨,又担心自己入狱后,家人没了依仗,心中直如油锅一样反复煎熬……这一犹豫,就犹豫到李春进了姐姐家里。

他想走又不甘心,想杀又下不去手,想放过又越不过心里的坎儿,如此种种,几乎要将自己逼疯。

极度挣扎下,他索性在外蹲守起来,可不多时,就听到屋内传来一阵叫骂厮打的声响,紧接着便是孩童的尖叫哭喊和一声沉闷落地。

因王秀才开了家私塾,专门教导村中孩童读书启蒙,赚些束脩兼抄书养家糊口。为容纳更多孩童,当初成亲时便特意请人在村子外围盖的大院子,此刻闹起来,竟也无人发觉。

李富大惊之下,生怕李春再把这家人害了,当即奋不顾身的冲了进去,然后就看见李春已经躺在地上,脑袋下面哗啦啦的流出血来,而面颊红肿的李青莲捂着啼哭不止的女儿的眼睛站在一旁,瑟瑟发抖,与王秀才都是惊得呆了。

自己没动手,仇人却死了,李富心中说不出的畅快,可同命相怜之下,又觉得老实巴交的李青莲夫妇为了此人入狱忒不值得,便主动提出帮他们处理尸体并遮掩。

都是同村人,李青莲也是认得李富的,两边回过神来一合计,王秀才暂且留在家里安抚女儿,力气更大一些的李青莲和李富两人趁着夜黑无人,偷偷将尸体运到花溪村……

李青莲哭诉道:“那李春不是个人,我虽是他的亲姐姐,却也动辄打骂,我和相公又打不过……这也就罢了,我们本想着忍到两位老人家百年之后就搬离此地,谁成想,那畜生竟,竟连自己的外甥女也不放过!”

“她才六岁啊!”

“那畜生前几回来便眼神不对,有一回我们一个错眼没看住,他就对槐花动手动脚,我与相公气急了,接连几次都撵他出去!可不曾想他这回又来了,还借着酒劲打我和相公,意图对槐花不轨!”

李青莲哽咽着说不下去,王秀才拍了拍她的手,颓然道:“娘子被他打的昏了头,半天爬不起来,我身为人夫,不能保护妻子;身为人父,不能保护女儿,枉读圣贤书,实在忍无可忍,什么都顾不得了,便扑过去狠狠推了他一把,谁知,他,他竟就这么磕死了。”

虽然是满腔恨意,可杀人这种事实在不同寻常,说到最后,王秀才也是面色惨白。

“后面李大哥意外冲进来,我们本以为要完了,可谁知他竟主动帮忙遮掩。又说尸体留在王庄必定惹人怀疑,到时候我们就跑不了了。可若是丢在花溪村就不同了,他虽是嫌疑最大的,可毕竟没动手,谁也找不出切实的证据。而李春又是个恶贯满盈的,如此一来,或许最后便会成一段无头公案……”

尽管早就知道李春做过的大小恶事罄竹难书,可当大家亲耳听到苦主的哭诉,还是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他竟连六岁的外甥女都不放过!

郭仵作十分动情,以袖拭泪,唏嘘道:“真是造化弄人啊。”

晏骄也是感慨,“希望大人能酌情定罪。”

稍后,庞牧又命人带李富上堂,准备进一步核实。

李富刚一上来就看见李青莲夫妇,先是一怔,继而跌足大叹,“你们为何要来!”

王秀才结结实实朝他磕了个头,“李大哥高义,我们却不能任您自己应付这些,已经是都招了。”

连日来,他们一直战战兢兢,事发后更是寝食难安,稍有风吹草动便如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

一直到三天前,听说李富被叫去了,夫妻二人便如迎来当头一棍,只觉好日子到头。

后来见李富一直未曾被放回,外面又有风言风语的说他便是犯人,夫妻二人彻底慌了,觉得不能拖累旁人,便决定投案自首。

堂上一时无人说话,只听见李青莲断断续续的抽泣声。

良久,庞牧叹了口气,“若你们当时便来投案自首,又哪里来的这诸多波折?你们可知律法中有一条,说的便是此等情况,言明杀之无过?”

三人俱是一愣,齐刷刷抬头看去,满脸都写着“竟然是这样”?

晏骄叹了口气,这就是法盲的弊端啊!

别说古代各领域的信息流通不畅,哪怕就是通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呢,普通民众对于基本法律的了解方面也有相当的空白,以至于走了许多冤枉路。

就连文化程度最高的王秀才也是呐呐无言,过了好一会儿才面色如土的道:“这,这”

他虽读书,可从未翻看过律法,故而对此当真一无所知。

几人只知杀人偿命,当时见李春已死便慌了手脚,哪里还顾得上其他的?

庞牧又唏嘘道:“虽杀之无罪,可你三人却抛尸在后,又知情不报,并做伪证,本官不可坐视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