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十年之后

十年光阴,一眨眼就过去了。

豆包和豆蓉都长成了健壮的青少年,他们接管了父母的生意,力争让窦家的商业帝国发展壮大。

有了这么能干的大佬儿子,嬴静别提多高兴了。

大海啊全是水,咸鱼啊没有腿。咸鱼公主整天窝在家里吃吃喝喝,不然就是约上闺蜜喝喝下午茶,过得十分悠闲自在。

可怜的豆包就没有她那么舒坦了。

他的后背被汗水湿透了,脸蛋也被晒得发红。在太阳的暴晒下,他灌了好几碗凉开水,用麻布衣袖糊掉脸上汗,又继续扛起了大袋食材,搬到了豆记的厨房。

化名赵包的青年从小弓马娴熟,身体也棒,他被嬴静安排到豆记酒楼当一名搬运工人,美名其曰:到基层锻炼!

不用想,这样坑爹的主意又是弟弟豆蓉提出的。他还振振有词地说:“不到底层历练过,又怎么能发现问题呢?总是高高在上,会跟老百姓脱节的。”

豆包:“……”

哦,我还当真要谢谢你呢。

这个道理豆包自然明白,但当他真正成为最底层的工人之后,他才发现,往日里他的生活实在是太奢靡了。他本以为自己不算膏粱子弟,应该能很快适应群众的生活。

但现实狠狠地给了他一巴掌。

工人们平日吃的馒头是粗面的,不是公主娘亲做的那种豆香微甜的豆面馒头,而是掺了过多豆渣,都卡嗓子的粗粮馒头。

工人们家里的婆娘爱采野菜给一家子吃,不像公主娘亲做的加了香油、蒜蓉、肉末的凉拌野菜,他们吃的野菜略带苦涩、很难入口。

工人们下班后聚会常吃的下酒菜是什么?

辣炒猪大肠!爆炒猪肝!卤水猪耳朵!

这种算是猪下水的食物,活了两辈子的豆包都从未碰过。不过,在基层和工人们混迹了一段时间后,他已经能面不改色地夹起一块猪大肠了。

还别说,真的还挺香的。

在豆记里忙活了一整天,收工之后,几个年轻的工人凑在一块儿喝点小酒,还拜托厨房的李师傅炒上一盘猪下水解馋。他们聊聊东家的大姑娘,说说西家的寡妇,算是难得的娱乐消遣了。

猪大肠不值钱,是豆包和工友凑钱买的。他们每日都在屠户那里拉猪肉回酒楼,屠户也乐得给他们优惠,只花了一个铜板,他们就把屠夫卖剩的肥肠和猪肝包圆了。

“嘿,小子们,你们就等着尝尝我老李的手艺吧!”李师傅挽起了袖子,锅铲在灶上敲出富有节奏的韵律,姜葱下油锅爆香,又炸入茱萸和花椒,放些豆酱和糖减少内脏的膻味。

他的大手抓起一大盘洗净切好的肥肠,豪迈地撒到锅里,再稍稍把肥肠里的油脂煸炒出来。等每一块肥肠的表面裹上酱汁,肉质略带焦脆和咸香,就可以出锅了。

“香吧?”李师傅笑着把下酒菜端出来,“你们这群小子有福啦,我年轻的时候可没吃得这么好。”

豆包夹了一块肥肠,这种街头的小炒风味对他而言是新奇的,“香死了,李师傅的手艺又进步了!”

在调料的作用下,肥肠的膻味被转化成一种特殊的香气,和臭豆腐有异曲同工之妙。虽然闻着还是有点臭,但吃着别提有多带劲了。满嘴的肉汁爆发出来,外脆里嫩,还沾满了香辣的酱汁。

一个字,爽!

豆包喝了一口浊酒,瞄准了最肥美的那块大肠,下筷子的速度丝毫不慢。这群工友都是特别能吃的小子,脸皮厚的吃个够,脸皮薄的可吃不着。

“赵包你吃慢点,我还没吃几口呢!”一个小伙子抱怨道,这新来的赵包吃得忒快的,就数他最能吃。

“嘿嘿,要是小芳能炒出这一手,我立刻去提亲哩!”一个圆脸的青年笑得有点猥琐。

“你吃个肥肠就满足?”豆包轻笑了一声,大言不惭道,“我理想中的媳妇,起码能烧得一大锅羊肉,我才娶她!”

“哟,吃得起羊肉的,那个姑娘的家底得不少啊。”圆脸青年朝豆包竖起了大拇指,对于穷人来说,这目标挺高的。

但梦想还是要有的,说不定能实现了呢?

第二天,豆包早早在家里洗了把脸,抱住白狸花吸了几口,换上了不起眼的麻布短褐,才离开了家。

白狸花太老了,不爱动弹,不然他能把猫儿带到豆记去捉老鼠。

不过,豆记酒楼里也有捕鼠小奴,是白狸花的曾曾孙女。那只猫儿和白狸花长得很像,遗传了它白花花的肚皮和绿色的眼睛。

“早哦,白蛋花。”豆包偷偷从怀里拿出来几根小鱼干,朝屋顶上的白底狸猫招了招手。

见到熟人,白蛋花立刻身手敏捷地跳了下来,它喵呜着上前,蹭了蹭豆包的裤脚。它闻到了超好吃的味道,有鱼的腥味,还非常香。它舔了舔豆包的手指,把小鱼干都笑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