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夏天要喝冰阔乐(第2/2页)

天呐,是他最爱的脆皮!里面是好吃的鸡肉!

酥脆的面衣在他的口中炸裂,还能听到“咔嗞咔嗞”的声音。牙齿撕开炸鸡后,鲜美的肉汁从细嫩的鸡肉中渗出,让他的口腔中满嘴都是肉香。他一口接一口,完全停不下来,金黄多汁的炸鸡让他发出愉悦的咀嚼声。

啊,人世间最美好的食物莫过于此!

在人类在进化过程中,为了积攒更多能量来生存,形成了热爱油炸食品的天性。这种基因偏好,在嬴荣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他最喜欢的肉食,都是带有脆皮、富含大量脂肪。

脆皮,脆皮!油炸,油炸!

嬴静看着哥哥吃得不抬头,贴心地奉上一杯冰阔乐。冰镇酸梅汤自带的酸甜味儿,很好地缓解了炸鸡的油腻感。褐色的茶汤上,漂浮了一些黄色的桂花,清幽的桂花香在嬴荣的鼻腔前萦绕。

赢荣捧着茶盏,喝了一口,冰凉爽口的滋味一路冲刷到肠胃里,引得他“啊”地长叹一声!

咸阳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被高温烤得懒洋洋的咸阳群众,发现闹市中多了家“肯基基”食铺,正在装修。

据说,这家肯基基是公主和博文侯家的窦原公子一起开的,里面卖的吃食,是三皇子最爱吃的炸鸡!

炸鸡?把鸡丢进去铜釜里直接油炸吗?

每逢店里的小二和娘子(女性服务员),练习炸鸡的时候,传出来的那个味道好香啊!

咸阳富商李五爷带着儿子路过时,孩子闻到诱人的炸鸡味,就当场闹着要吃。五岁大的小胖子是李五爷的老来子,平日里在家中千娇万宠地养着。这会儿他闻到这股咸香的炸鸡味,都走不动了。他往地上一坐,撒泼打滚,就是要吃!

这可把李五爷愁得不轻。乖乖,这可是公主的店铺,店铺还没开业,他李五爷虽然在咸阳名头响亮,也不敢撒泼讨吃啊。

“乖儿啊,咱们回家去吧,家里的更好吃呢。公主的店铺还没开业,开业了咱们再来吃啊。到时候爹爹给你叫一桌,满满的一桌炸鸡,请上和你玩得最好的张家闺女一块吃,好不?”

李五爷千哄万哄,说尽好话,终于把馋哭的孩子拉回家。他立即命家中的仆妇做了炸鸡,可盘子里面的炸鸡一端上来,李五爷就知道——

完了,孩子又得哭了!这炸鸡不如公主店里的那么香啊!

小胖子有点失望地夹起来一块炸鸡,小小地吃了一口,眼里的泪珠就要落下来。他明明闻到的是股超好吃的香味,这家里厨娘做的,一点都不好吃,鸡块炸得发焦的,鸡肉还又干又柴!

不过小胖子没有失望太久,七天后,闹市中的“肯基基”开业了。

嬴静听卫子夫说过,在雁门之围立了大功的刘彻正住在她家中,特别爱吃鸡肉,顿顿吃鸡都不腻。嬴静眼珠子一转,决定蹭一波流量,让刘彻这位沙场英雄做肯基基代言人,代言炸鸡。

刘彻?刘彻和卫子夫!

这不就是汉武帝和卫皇后吗!

没想到大秦没有亡,历史上的汉朝不知去向,两人之间的缘分却早就注定了。

为了这波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嬴静给刘彻打造了一副造价不菲的黄铜铠甲。她邀请刘彻在开业那天,坐在肯基基显眼的位置,吃炸鸡喝冰阔乐。

而且,嬴静还把他征战匈奴的经历写成话本故事,让说书人在咸阳城的大街小巷,大肆宣传他智斗单于的英勇事迹:

“且看刘彻握着削铁如泥的匕首,架在了军臣单于的脖子上,他仰天长啸,言曰:犯我大秦者,虽远必诛!军臣单于见此,吓得面如土色,双脚颤抖,如鹌鹑一般瑟瑟发抖。单于身后跟着数百个身强力壮的猛士,被刘彻的勇猛所吓,踌躇不敢向前。

刘彻见此,更加得意,哈哈大笑。他瞅见大秦三十万大军已至,匕首往前一横,军臣单于的脖子瞬间血如泉涌。单于身边的猛士一惊,举着腰刀就要他身上砍。刘彻轻轻一闪,躲过这致命一击,抽出匕首往追击的匈奴兵身上就捅,硬生生从匈奴军队深处杀了出来!”

咸阳的孩子们听到这样刺激惊险的故事,张大了嘴巴,发出阵阵惊叹。他们心生向往,刘彻户郎中将私闯匈奴,真的好厉害啊。他们长大后也要参军,做这样的大英雄啊!

听说肯基基开业那天,大英雄会来和大家一起吃鸡呢。他们要去看偶像,去吃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