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46章 三井财团饿狼来了(第3/3页)

苏修把日苏合资企业放在日苏经济关系的核心地位上,希望在机械、精密机械、家用电器、纤维、化学、金融等广泛的领域内进行合作。

但日本对向苏修进行直接投资一直持小心谨慎态度,仅限于一些比较小型的项目,如建筑用木材加工、体育设施建设、水产品加工。

到了1989年,美苏的关系开始缓和,苏修从巴统禁运名单中被解除。

而苏修这边,根据1987年1月通过的《合资企业法》规定,同非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合资企业由自部长会议以下四级机关批准;外商出资比率不得超过49%,合资企业的董事长由苏方人士担任。

合资企业在经营的头二年免缴利润所得税,以后税率为30%,利润汇往外国时按20%交税。

1987年9月,苏修部长会议通过《关于在新的经营条件下完善对外经济活动的补充措施决定》,对《合资企业法》做了两处重大修改,一是同非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合资企业的审批权下放到有关部和加盟共和国部长会议;二是把合资企业“在经营的头两年免缴利润所得税”改为“自获得利润时起的头两年内可以免缴利润所得税”。

1988年12月,部长会议又通过《关于进一步发展国营、合作社和其它社会企业、联合公司和组织对外经济活动的决定》,对建立合资企业的几个重大问题作了重新规定,主要内容有:

建立合资企业只需企业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出资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外商出资比例可以超过49%;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可以由外国公民担任;在远东地区建立的合资企业,自获得利润起的头三年免缴利润所得税,以后税率为10%。

经过对《合资企业法》不断修改和补充,苏修关于合资企业的法律法规日趋完善,大大简化了建立合资企业的审批手续,提高了对合资企业的优惠待遇。

特别是解决了苏修与外商经常争执的出资比例与董事长人选两个关键问题后,外商投资迅猛增加,甚至创造了一周之内登记成立合资企业5家的纪录。

面对苏修优越的投资环境,地底下丰富的资源、能源,日本企业肯定不会视而不见,无动于衷,特别是南韩已经和苏修进行贸易合作,1989年贸易额7亿美元,1990年更是突破了12亿美元。

并且,青瓦台更是岀面谋求开发西伯利亚天然气和原木采伐,并已同苏修就共同开发30年边疆区原木达成协议,南韩与苏修的经济合作已扩展到木材、煤炭、天然气、石油、造船、化学等广泛的领域。

甚至,台塆那边都过来插了一脚,1990年投入6亿台币用于促进同苏修的经贸关系,还与苏修签定了合计为4亿美元的贸易合同,此外台塆还向苏修提供100套工厂设备与20000台电脑用以交换苏修的原料。

以上这些无疑会使东亚地区原有的国际关系与国际分工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出现新的经济竞争态势。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为避免在竞争中受挫和失去可能的利益,巩固其一直谋求的在亚太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肯定会相应地调整对外经济关系,争取主动,推进以日本为中心的多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从而扩大包括对苏直接投资在内的日苏经济关系。

国家层面是如此,对三井财团而言,他们非常看重“卢布汇率机遇”,不然,三井有希子这个一直稳坐后方指挥的核心智囊不会亲自飞过来。

来之前,三井有希子已经制定了一个粗略的计划,起始点和南易的想法高度重合,三井有希子想谋求用苏修,确切的说用俄罗斯的卢布,完成三井财团对西伯利亚、远东地区的投资布局。

三井有希子和南易一样,都是一条不要脸的饿狼,区别是一只是公,另一只是母,另外从格局上,可能南易稍逊一筹,南易的计划更趋向于投机,而三井有希子可以明确是投资,只不过,没想着从自己兜里掏一分钱。

[不要觉得这里的税收问题和前面倒爷的冲突,两者不是一回事。一个是企业投资,一个是单纯做贸易,还是单向贸易,带钱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