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情书 少年的背影宛如奔赴烈日般…盛大灿烂。(第2/3页)

祁盛那样的大少爷,洁癖程度近乎发指,家里从来都是纤尘不染…

那一次,煤球是感动得不行了,喝醉了酒,哭着跟江萝和胖子他们说,以后刀山火海,只要祁哥招呼一声,什么都能做。

孟纤纤很想成祁盛女朋友。

但江萝觉得,就凭这家伙一天可以弄哭好几个女生的混蛋劲儿,当他女朋友未必会幸福。

和他当朋友,才是最聪明的选择。

除了刚刚《劲舞团》他随手帮她一把这些事之外,祁家那宛如图书馆一般的书房也是全天候对江萝开放的,学校里如果有谁欺负她,跟祁盛说一声,他一定会为她出头。

这是跟他当朋友的好处,而那些想要追到祁盛的女生,就没有这些待遇了。

如果孟纤纤能明白这一点,也许,她也会选择成为祁盛的朋友,而不是爱慕者。

青春期的女生那股子汹涌澎湃的爱意,压都压不住,可最终换来的…不过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与伤心罢了。

*

早上,江萝意外地看到孟纤纤居然在昨天分别的桥口等她。

“你怎么来了呀?”

孟纤纤微微一笑:“不是说好一起上学吗。”

她有点受宠若惊,毕竟孟纤纤这样的校园风云女孩,以前江萝是连认识的机会都没有的,现在竟有点要当闺蜜的意思了。

“你愿意每天跟我一起上下学吗?”

“当然啊!”江萝脸上绽开了明媚的笑意,“很愿意。”

“那就好,那以后你跟朋友玩,也要带我哦!”

江萝知道她说的朋友…指的是谁。

其实孟纤纤只是想利用她作为祁盛小青梅的便利、接近自己喜欢的人罢了。

江萝只装作看不出她的意图,答应了她。

“你看我的新衣服怎么样?”孟纤纤转了一圈,“上周为了分班认识新朋友,特意买的。”

“好看!很适合你!”

孟纤纤总能敏锐地抓住流行风尚,梳着10年初非常流行的厚斜刘海发型,蓝色针织衫的角边儿在腰间系了一个结,将纤腰曲线展露了出来,下搭格子百褶裙。

跟她一比,江萝穿得就简单的多了,白T上印着一只可爱的小熊,搭配宽松牛仔裤。

校服外套遮住了她发育得格外优秀的…胸部,同时也隔断了坏男生向她投来的讪笑讥讽的目光。

那是江萝最最最受不了的目光。

自己班上的男生碍于“抬头不见低头见”,不会太过火,但隔壁班那些陌生的男生,就过分得多了,不仅不怀好意地打量她,还会指指点点,叫她大波妹。

导致她夏天都会穿外套,尽可能地遮住自己。

“今天文理分班,你选的文科班对吧?”孟纤纤的话,打断了江萝的思绪。

“嗯,上学期分班考,我的成绩偏文科。”江萝骑上了折叠自行车,“能摆脱物理和化学,对于我来说,真的是太美好了!我喜欢历史和地理。”

孟纤纤叹了口气:“我理科也很不行,但没办法,为了能跟祁盛在一个班,我也只能选理科。”

“如果不喜欢,勉强学不是很痛苦吗?”

“我爸说脑子不够聪明的人,才选文科,一般正常的都选理科,你看咱们学校,文科才4个班,理科25个班呢。”

江萝不可置否。

的确,她听很多人、甚至包括前班主任,都这样说过。

每个老师都竭尽全力鼓励同学们选择理科,说念了理科,将来工作选择范围更广,前途更远大。

那个年代,理科生在文科生面前的确有天然的优越感,而选择文科的同学,绝大多数不是因为喜欢历史地理政治,而是因为…数学物理学不好,只能读文科。

但江萝不一样,她是真的喜欢文科。

孟纤纤的自行车是捷安特的,轮子比她折叠车大一圈,所以速度也比她快,江萝要不断地加快速度踩踏板,才能追上她的正常速度。

这一路上,孟纤纤向江萝打听着祁盛全部的喜好,他喜欢穿的衣鞋牌子,爱玩的游戏,喜欢的食物等等。

而令孟纤纤惊叹的是,这些…江萝竟全都知道,简直如数家珍一般。

“他这人挑剔的很,喜欢的牌子蛮多的,Stussy比较常穿,运动的话,三叶草什么的,游戏就cs玩比较多,不过他什么游戏上手都快。对了对了,他最喜欢吃前面路口转角的酱肉包,以前小学那会儿在一个班,每天上学我都给他带。”

孟纤纤意味深长地望着她:“你…真的好了解啊,看来我没找错人啊。”

江萝浑不在意,停下车,去祁盛最喜欢的那家酱肉包店铺前停下车,买了几个薄皮馅儿多的酱肉包,回头递给孟纤纤一个——

“因为我们认识了很久啊。”

“真羡慕啊。”孟纤纤感叹道,“我跟他…也算认识吧,之前举办社团活动,篮球队和街舞队联谊的时候,我们说过几次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