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2/2页)

其实吴冕发现她这个习惯是很偶然的,甄珍常用的书房连着阳台,吴冕去阳台拿东西的时候发现她在写字,寥寥一扫他就发现她不是在备课也不是在写什么材料,于是问了一句在做什么,甄珍立刻就盖住了本。

那时候吴冕刚看清她的题目,是个电影名字。甄珍脸涨的很红,非常抗拒,吴冕看她两眼,客气的退后几步表示自己无意冒犯,甄珍立刻收起了笔记本放到了一边,小声说没什么,顿了一下又小声说,我知道这很幼稚。

吴冕没说话,看她的书桌。甄珍很多东西都坚持手写,还喜欢用钢笔,老式吸墨的那种,所以她书桌边上放了几瓶墨水,蓝的墨蓝的黑的红的都有,她的笔筒也放了好几支钢笔,不过都是很普通便宜的款式,她喜欢用钢笔,但对质量好像没什么追求,常用的钢笔估计现在学生都不惜的用了。

吴冕收回目光,看向因为他长时间不说话而有点紧张的甄珍,他想,甄珍这心理素质,要是上示范课或有老师听课,不得紧张坏了?

“不幼稚,你忙吧。”吴冕说完当真离开了,还给她带上了门。

甄珍觉得,他们之间还是有一些积极的变化的。她甚至觉得,她们结婚以后的感情其实一直在升温,他们从没吵过架,也没冷战过。这个感觉她跟林云沐说了,林云沐不置可否,不过看好友这样开心,林云沐也是替她开心的。

甄珍唯一一次没忍住多说话,就是有会突然聊起初中时候。

他们明明就是初中同学,却很少谈那段岁月,或许是因为太久远。高中同学走近婚姻的更多一些,初中还是太小了点,当然,初中同学再相遇又恋爱结婚的也很多,但他俩情况又有点不一样。

吴冕是从小到大的优等生,可谈的东西不多,也不少,说成绩的话太乏味,说趣味的过往又太琐碎。甄珍不好意思说很多,这么多年过去了还记着那些不起眼的小事,有时候会觉得无聊。而且那会小女生谈论的吴冕,角度也不一样,那时候女孩子喜欢聊的,是哪个女生喜欢他,哪个女生圣诞节给他送礼物了,那个女生给他送情书了。

所以甄珍挑了其中一个,说你那时候文笔真好,我还记得你最喜欢写项羽。

吴冕初中时候最喜欢写项羽,甄珍印象里,他写了不止一次,他第一次拿全市满分作文,也是因为写了项羽。

那时候吴冕正拿着手机看新闻,分心听到甄珍的话,转头看她。

其实他自己也忘了他那时候喜欢写谁了。

他盯着甄珍几秒,甄珍还在等他回应,吴冕看她几秒,微微笑了笑:“你那时候就那么关注我了?”

甄珍一愣,完全没料到他一开口就是说这样的话。

她的局促无所遁形,但还是强撑着跟他一本正经的解释:“我那时候是崇拜你。”

不是喜欢,是崇拜。甄珍强调,从初中到现在,她一直这么跟自己强调。

“崇拜和喜欢还不是都一样,”吴冕慢悠悠的说道,“你能分得这么清是崇拜不是喜欢?”

年少的喜欢,不都是从欣赏开始的吗,因为欣赏,才有了后来的好感和喜欢。

甄珍抿了下唇,不说自己能不能,只是又重复了一遍:“我是崇拜你,不是喜欢。”

声音低了一些。

吴冕也不追究,他还举着手机,但没看,只偏头看着甄珍,他看到她脸红了还在嘴硬,他觉得很有意思,也知道甄珍根本无从抵抗。于是他大度的不再跟她计较那时到底是崇拜还是喜欢,只问:“那现在呢?现在你是崇拜还是喜欢?”

吴冕注视着她,好整以暇的看她反应。

甄珍愣了一下,突然就后悔了,她不该提的,不该说她崇拜他,不对,她就不该提他喜欢写项羽。

她想说拒绝回答问题,又觉得未免此地无银三百两。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又不想老老实实的回答,因为她知道吴冕并不喜欢她。

所以她极为笨拙又生硬的说:“我们跳过这个话题吧。”说完利索的翻身拿被子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又担心自己不回复他的话他会生气。

应该没有,因为她察觉吴冕隔着被子拍了拍她的头,然后被子被压了一下,吴冕关了她这边的床头灯。

躺进去后吴冕忍着笑在黑暗中跟她说:“过来让我抱着。”

对面静了几秒后,吴冕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他张开手臂,甄珍就蜷进他怀里。

吴冕拍拍她的后背:“跳过这一回,可别想回回都能躲开。”

话刚说完,吴冕就察觉甄珍要逃,很有先见之明的箍紧她的腰,一会就听到甄珍放弃似的沮丧的叹气。

吴冕在黑暗中胜利般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