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第3/5页)

又转头吩咐风吟道:“取笔墨来。”

风吟两眼通红,双手紧紧地握成了拳头,慢了一拍才回过神来:“是,公子。”

他声音嘶哑,很快就取来了笔墨。

这笔与大景的毛笔不太一样,是木笔。

这是长狄人用的笔,以香柏木制成。

谢无端从袖袋中取出了一封信,摊开后,放在石桌上,又拿起木笔,以笔尖沾了沾墨。

盯着信上的长狄文字看了一会儿,他从容地执笔在另一张麻纸上落笔,仿照着信上的笔迹写了起来。

不用半盏茶功夫,他就伪造好了一份书信。

顾非池拿过那张麻纸看了看,帮他吹干了墨迹,比照着桌上的那封信。

两张纸上的字迹一模一样,甚至连转折的运笔也一般无二。

怕是连钦志犇本人来看,都要怀疑这封信是不是他亲手写的。

少顷,风吟又捧来了一只白色的信鸽子,少年的身形依然绷得紧紧,似有一股难以抒发的郁气凝结在他胸口。

这是刚刚截到的鸽子之一,脚环上还有北狄的记号。

上方的白鹰看到鸽子,喙间发出了愉快的鹰啼,下降了些许,绕着几人的头顶盘旋着,直把那白鸽吓得几乎魂飞魄散。

顾非池将那封谢无端写好的信折好塞入了信筒中,谢无端则以火漆封好信筒,盖上了钦志犇的印。

片刻后,那只白鸽就被风吟放飞,白鹰蠢蠢欲动地绕着顾非池飞了一圈,很想追上去,却被顾非池一声口哨唤回。

白鸽一路往北方飞去,逃离白鹰的势力范围后,越飞越快,直飞到了七八百里外的一处驿站。

驿丞一见到白鸽,看到信筒的火漆上那代表中将钦志犇的印记,半点不敢懈怠,以最快的速度前去求见在十里外扎营的援军。

在层层通报后,捧着信鸽的驿丞终于被人领到了中央营帐中,前方铺着豹皮的高背大椅上,坐着一个二十七八岁,编着满头小辫的褐发男子,一袭华丽的金黄色翻领袍子裹着男子健硕的身躯。

“吐谷亲王,这是钦志犇送来的飞鸽传书。”

一名亲随接过了白鸽,取出里头的绢纸,看了看后,如实禀道:“亲王,钦志犇在信里说,谢无端正率大军攻城,请您尽快支援。”

王上此次共派出了十万援军驰援乌寰山,此行由吐谷亲王率领的这支先锋军是第一批三万人,皆为骑兵。

吐谷霍张嘴咬了口羊腿肉,粗鲁地啐了一口:“没用的东西!”

“连纵虎归山这样的事都做得出来,留吁鹰也是老了。”

“本王杀了谢以默,为我长狄除一祸患,给了留吁鹰那老东西这么大的便宜!这么好的机会,他居然没能斩草除根,现在才会给了谢无端反扑的机会,如今还得狼狈地向王上讨援军。”

“废物,真是废物!”

亲随打发了那名来呈信鸽的驿丞,笑容满面地附和着主子:“亲王说的是,王上真是所托非人。”

“去年也是因为亲王您悍勇无敌,才能一举斩杀了谢以默。哎,当初若不是亲王为了回去继位,早就拿下大景了。”

吐谷霍又狠狠地咬下一口羊腿肉,随手把那羊腿骨丢到了地上,冷嘲道:“可惜啊,王上就是信任留吁鹰,要兵给兵,要粮给粮,可这个废物连个北境都拿不下!”

他也没擦手,就拿过了亲随手里的那张麻纸,抖了抖,嗤笑道:“现在快守不住了,就让钦志犇求援。”

他随意地扫了麻纸一眼,又把那沾上了油渍的信纸丢还给了亲随。

“这封信你收着,将来本王要亲手丢到留吁鹰的脸上,看他日后还敢不敢再猖狂。”

“马奴就要当好马奴,仗着救了先王的命,争了点战功,就想翻身?”

“不自量力!”

“奴隶就是奴隶,一辈子当不成贵人!”

在长狄,人分三等,贵人、平民与奴隶,留吁家原本是马奴出生,是留吁鹰的曾祖父在战场上救了先王的性命,又经过了三代人屡立军功,家族才一步步地崛起。

若是留吁鹰顺利拿下大景,“留吁”这个姓氏将成为第十姓,与其他九部亲王同列。

但是,自己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

亲随赶忙给主子倒了杯马奶酒,恭维道:“有亲王您出手,区区谢无端不足为惧,王上会知道您才是我长狄的战神!”

吐谷霍哈哈大笑:“谢家也不过如此,也只有留吁鹰把他们当劲敌,哄得王上也以为谢家不可战胜。说穿了,他留吁鹰还不就是为了亲王之位。”

吐谷霍举杯一饮而尽,眼神阴鸷,将空杯子重重地往桌上一放,当机立断地下令道:“传令下去,我们要在三天内赶到乌寰山。”

“快马加鞭,日夜行军。”

“谨遵亲王军令。”亲随铿锵有力地应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