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余慧心身为一个写手,胡思乱想如呼吸一样平常。

裴义淳的过往事迹,加上她今日经历,充分证明他是个吃喝嫖赌(出现在那家食肆印证“吃”,富贵闲人的名号因赌而来,而吃喝嫖赌不分家,没冤枉他)、游手好闲(不闲怎么会叫“富贵闲人”)、罔顾礼法(说退亲就退亲,要掀帽就掀帽,一点儿都不尊重小姐姐,相当不守礼法)之人!

这样的人,有个专有名词——纨绔!

纨绔身份一定,余慧心就给对方立起了人设:目无王法、草芥人命、无恶不作……

她慌死了,害怕余家明天就会家破人亡。

电视里不都这么演吗?像裴义淳这种出身,打死人都不用偿命,花点银子就解决了。

只是明明是自己惹的祸,却要连累余家,她本身还不是余七巧,用了人家的身体没替人家做点事就算了,还要带人家全家去死,她怎么那么不待见自己呢?

而且她也不想死啊!

要说她对上一次人生有什么遗憾,那就是她没更完的小说了。当然,还有躺在电脑里的灵感、大纲、开篇……以及无数尚未成型的脑洞没写出来。所以这一次,就算身在古代,她也想抓紧时间写一写。要是又死了,穿回去就算了,没有另一条命了怎么办?

思及此,余慧心觉得需要抢救一下!

她问红梅:“我的书呢?”

红梅道:“小姐从前也没这么多书,还不知道你要怎么布置,都放在箱子里没拣出来呢。”

“打开!我要找东西!”

古代也有法律的,她得研究一下,以备不时之需。

姓裴的再纨绔,总怕家长吧?自己只要懂了法,对上了就念法条,再补一句“你敢胡来我就告诉你爸爸”,想想就觉得生命得到了保障~

红梅将装书的箱子打开,余慧心一本本拿出来,看一眼书名就放下。

红梅疑惑:“小姐,你找书吗?”

“嗯。”余慧心头也不抬,“你不必管我,去将刚刚买回来的东西分拣好。”

“好。”红梅出去了。

余慧心继续找书,翻捡了一半,基本都是经史子集,没见哪本封面有“律”或“令”的字样。

其实前几天收拾的时候她也瞟过书名,不记得有律令一类,看样子家里是找不到了。

她起身走到外间,红梅已经将买来的东西整理好,正指挥着阿春、阿夏搬东西。

余慧心说:“拿上夫人那份,我们去上房,完了去一趟西市。”

红梅惊讶:“小姐去西市做什么?”

“看铺子。”

余七巧在西市有家书肆。那铺子原先赁给了别人,前两年回到她手里。为了讨好王腾宗,她才开的书肆,还尽量将种类卖得齐全。

余慧心想去看看有没有律法方面的书,她现在急需法律武器来保命!

拿着礼物到段氏那里,段氏惊道:“你怎么自己来了?不是说好了我去你那边吗?你现在身子虚,该好好留在屋里才对。”

余慧心柔柔地道:“哪能让我坐着,却让母亲奔波呢?”

她也是吃饭的时候才想起,以古代的规矩,不能真让人来叫段氏,应该自己走一趟。

段氏感动地握住她的手:“你真是个孝顺孩子,都是那王崔氏瞎了眼!”

提到崔氏,段氏就十分不忿。

她乃农户出身,像余七巧这样的商户小姐好歹还见过一点富贵,她是从来没见过,一家四五口要靠二十两银子过一年那种。崔氏看不上她的穷苦出身,觉得她上不了台面;她也看不上崔氏眼高于顶,觉得崔氏假模假样。

两人曾当面挤兑过几句,后来段氏就很少到王家走动。反正她不是余七巧生母,去了也和余七巧说不上几句话,干脆就让陈氏去。

不过她心里还是一直耿耿于怀——想余美人在的时候,自己作为余美人的母亲,难道不算个贵妇吗?也不知道崔氏在比什么,好像谁没高贵过似的……

“好了,不说她!”段氏马上反应过来自己说错了话,怕惹余慧心伤心。

余慧心自然不在意,就是不知道余七巧听了这话会有什么反应,干脆低着头装哀愁。

红梅不知道自家小姐是什么意思。明明这几日都想通了,和离是高高兴兴地,比出嫁还高兴。现在露出这表情,大概只是为了不和夫人多说吧?

原来的余七巧的确不爱和段氏说话。段氏有时候说话直,她受不了。

不过余慧心觉得还好。段氏是心眼实,做事却并不莽撞,说话也会掂量对方的感受,相处起来比面对崔氏好多了。

红梅不知自家小姐换了想法,自然上前解救:“夫人,这是小姐给您的。”

“咦?”段氏惊讶又不解。

余慧心说:“我逛街的时候,给母亲买了两件首饰。”

“怎么去破那个费?”穷苦出身的段氏,自然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