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三章 打不赢了,撤诉吧!(第2/4页)

想到这里,杨鑫很是郁闷,他为了这场官司,已经准备的非常充分,却没想到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出了问题。

对于律师而言,委托人那边除问题,最糟心的事情了。

比如有些委托人压根没有跟律师说实话,或是对自己所知道的事情进行隐瞒,又或者是故意给律师一些误导性的假证据,这都会眼中的影响到律师的工作。

打官司这种事情,不怕神一般的对手,就怕猪一般的队友。

“但愿只有这一个证据有问题。”杨鑫自我安慰道,然后顺手拿起下一份文件。

“滚动轴承技术使用授权书?我记得这是挖掘机回转装置里的一个核心技术吧!小松集团提供给我的证据里,也有这东西。

授权一方是蒙矿工程机械厂,又是无限期免费授权,后面也有一份技术采购合同,是从日本的日洋精工株式会社购买的!

机械传动控制机器技术使用授权书,授权方是衡山工程机械厂,这个技术是从日本横滨动力株式会社购买的!

单动臂油缸技术使用授权书,授权方是云机工程机械厂,这个技术是从日本福岛油泵制造所购买的!

推压齿条技术使用授权书,授权方是衡山工程机械厂……

变幅卷筒技术使用授权书,授权方是峨眉工程机械厂……

液压控制阀使用授权书,授权方是蒙矿工程机械厂……”

杨鑫看了十几份合同,发现每一份都是技术授权书,而且都是无限期且免费,相当于是把技术白送给富康工程使用。

而跟关键的是,这些技术都来源于日本企业,全都是衡山工程、蒙矿工程、峨眉工程和云机工程从日本企业那里购买的。

“这么看来,小松集团提供的证据,全都有问题!富康工程使用的技术不是来源于小松集团。”

杨鑫马上摇了摇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小松集团是国际级的大企业,偶尔出一两个错误是能够理解的,但所有的证据都搞错了,这怎么可能?

小松集团的工程师又不是瞎子!难道他们连自己的技术都认不出来么?如果富康工程没有使用小松集团的技术,他们怎么会找我打官司?

我明白了,这是富康工程偷梁换柱的诡计,他临时找了国内的同行,签署了一些技术授权文件,假装他使用的都是这些经过授权的技术,但实际上他们使用的还是小松的技术!

富康工程啊,你也不去打听打听,我杨鑫赢过多少知识产权官司!跟我玩这一招,你还太嫩了。我现在就戳穿你的诡计。”

于是杨鑫开口说道;“我看到被告一方所提交的证据当中,有很多技术使用授权书,以及技术转让证书。我也知道被告方提出这些证据,是想证明富康工程并没有使用我当事人小松集团的技术。

但是你们所提供的这些技术使用授权书,以及技术转让证书,只能证明你们使用这些经过授权的技术是合法的,但并不能证明,你们的挖掘机使用了以上这些技术,更不能证明你们没有侵犯小松集团的知识产权!

所以我方认为,被告方提供的证据,对我方的诉讼请求和本案的争议焦点毫无关联,是无效的证据,被告方提交这些所谓的证据完全是在浪费宝贵的时间,希望法庭不要采纳这些证据。”

证据交换的目的,本来就会为了明确和规定双方的诉讼请求和固定焦点,所以双方所提供的证据必须具备三个要素,真实、合法以及跟案件具有关联性。

杨鑫直接提出,这些证据跟本案没有关联性,希望法院不予采纳,也是一个合规的要求。

审判人员望向富康工程的代表律师,希望从他那里得到答案。

富康工程的代表律师马上说道;“原告代表律师,看来你并不知道,我当事人所得到授权的挖掘机技术,跟小松集团所掌握的技术是一样的。

就比如这个双泵双回路液压,你们小松集团的确是有这种技术,但千叶大冢液压制造所也有同款的技术。如果从大冢液压制造所购买这个技术,并不违法吧?

其他的技术也都是如此,掌握这些技术的不只有小松集团一家,其他的日本企业也有同样的技术,只不过生产挖掘机只有小松集团,而其他企业生产的是其他产品。

我们合法的从其他的企业购买了相同的技术,然后跟小松集团一样,将这些技术应用于挖掘机的生产当中,这能算是侵犯了小松挖掘机的知识产权么?

这就好比是你买锅是为了炖汤,而其他人买锅都是为了炒菜,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买锅的人,只有你能炖汤,别人就都得炒菜!你不能说别人也炖汤就是对你的冒犯,是不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