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李卫东要下海(第2/3页)

朱士聪仍然觉得,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肯定是有问题的,他有些犹豫的望着李卫东,沉吟了数秒,最终还是开口问道:“小李啊,三万块一台的价格,公司还是能够接受的。你把设备卖这么便宜,是不是还有其他附加条件,如果有的话,不如先明明白白的说出来。”

“要说附加条件嘛,也是有的。”李卫东点了点头。

“果然还有其他条件!”朱士聪反而有些心安,他开口说道:“是什么条件?”

“我一共有四台进口设备,要卖的话,也打算一起卖,所以总公司要买的话,也要四台设备一起买!”李卫东开口说道。

“就这些么?”朱士聪诧异的问。

李卫东想了想,随后开口说道:“除此之外,还有件事情要麻烦朱书记,我打算办一个停薪留职,还希望总公司能批准。”

“你要办停薪留职?不想再公司里待了?你这是打算下海啊!”朱士聪显得有些吃惊,语气中也有几分不屑。

“下海”在当时而言,还是一个比较新鲜的词汇。

八十年代,普通人对于“下海”这种行为,看法并不正面,国企职工和政府干部甚至很鄙视那些“下海”的人。

这主要是因为私营经济一直没有被正名,个体户的也缺乏社会地位。对于普通人而言,好好的干部不当,下海去当个体户,那是脑子抽筋了。

直到南巡讲话发表之后,“下海”经商才逐渐成为热潮,像是机关干部、知识分子、国企人员,纷纷加入到“下海”大潮。

正因为当时的人对于“下海”的看法是负面的,当朱士聪提到“下海”这个词语时,会感到吃惊,也会表现出不屑。

此前李卫东承包服装厂,虽然也算是一种经商行为,但毕竟还是在国企的体系下做事情。

可“下海”就不同了,那是脱离国企的体系,自己经营工商业,这跟当个体户的性质是一样的,只是规模大小的区别。

在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的时候,国企和事业单位的正式人员,“下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辞职,一种是办一个“停薪留职”,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后者。

选择停薪留职,一来是可以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万一“下海”失败,被海浪一巴掌拍回在沙滩上,也可以回原单位继续上班,大不了就是仕途受到一些影响,但不至于失去饭碗饿肚子。

选择停薪留职的第二个原因,就是保留一个单位的身份,这在八十年代更是尤为重要。

八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存在着各种鄙视链。

比如城市户口可以鄙视农村户口;比如国企职工可以鄙视集体企业职工;再比如有正式工人可以鄙视临时工;当然还有就是有工作单位的人鄙视个体户。

在这一套鄙视体系下,一个国企干部的身份,显然是站在各种鄙视链最顶端的。有这么一个身份,在很多事情上都会享有特权,这一点对于现代人来说是很难理解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出差住宾馆,这时候如果你掏出一个国企的工作证,那么绝大多数的宾馆都会对你笑脸相迎;而如果你没有这个国企的工作证,只拿一个身份证的话,很有可能被宾馆当成闲杂人等拒之门外。

再比如,坐火车遇到临时检查行李,这时候你掏出一个国企的工作证,那么临时检查可能就能省掉,或者只是简单的检查一下。可如果没有这个工作证,你可能就要面临更加仔细的检查,张德歪瓜裂枣的遭遇搜身都有可能。

还有遇到公安部门严打的时候,交警部门设卡查车的时候,一张国企工作中都能省去很多的麻烦,至少不用遭到长时间的盘问。

甚至遇到了车匪路霸,国企的职工也要比普通老百姓受优待。有些聪明的车费路霸担心受到打击,也会对国企职工网开一面。

因为国企职工身上带着的可能是公款,公款被抢的话,那相关部门肯定会有所行动,严重的话会在附近几个村挨家挨户盘问。

而普通老百姓的钱被抢,结果大概就是贼人跑了,抓不到了。

更何况运输公司的工作证,还跟其他国企的工作证不同。作为交通运输系统的企业,运输公司的工作证在交通出行方面是有福利的。

比如你没有买到去某地的火车票,完全可以刷运输公司的工作证进检票口,大不了就是上了车没有位置坐,就当买了站票了。

2000年以前,买火车票可是很不容易的事情,某年春晚有个小品,叫《有事您说话》,其中有个桥段就是说买火车票,要扛着被子穿着军大衣,大半夜的去排队,这样才能买到火车票。

对于没有门路的人而言,所以仅仅一个刷工作证上火车的福利,便已经提供了极大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