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 我想离婚(二)、打工人,卷起来吧

琳端着早餐刚走到寝宫门口, 就听见了前后两个问题,险些把手里的银盘都扔出去——她,她听见了什么?离婚?女王陛下跟亲王殿下, 安娜夫人跟公爵大人吗?不是, 前者刚刚举行婚礼,后者结婚已经快二十年了, 怎么就, 就说到离婚了呢?

陆希其实也有点惊讶。她确实是在暗示离婚的自由,但她倒没想到,第一个有所行动——至少是看懂了暗示的,居然是安娜。

“你没有说‘只有死亡可以把我们分开’。”安娜沉默良久,终于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说道,“我想你不是不爱他, 只是要保持离婚的权力。”她抬头看着陆希, “女王, 也是公民吗?”

“女王当然是公民。”陆希有点诧异地笑了。她还以为安娜并不关心法律的事儿,但现在看来, 可能公爵家的姑娘, 在某些问题上还是比平民更敏锐一些, 所以读书识字扩充眼界的确是必要的事,哪怕读的可能都是风花雪月,看的都是勾心斗角, 也比完全的无知无识要好。

王都现在的情况不算坏,最迟今年冬天, 扫盲班可以办起来了。

“女王也是公民——”安娜自言自语地重复了一遍, 又像要验证什么似的追问道, “那女王有离婚的权力, 其他人也有吗?”

陆希肯定地回答:“有。但不同的原因,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有不同的判决。”随随便便就要不负责任地抛弃家庭,这种权力那就休想!否则照着有些贵族的狗德性,大概巴不得把妻子一脚踢开,还不用给她花钱。

是的,光明大陆的这个婚姻制度那也是糟糕得很。就拿安娜夫人来说吧,这还是公爵的女儿,已经是有陪嫁的人,但其实也支撑不了身为贵族的开销,所以日常还是要花冯特公爵的钱。

既然花的都是丈夫的钱,那离开了丈夫自然就没钱了。贵族不能轻易离婚,但平民很多的婚姻都没有去教堂,所以离起来倒是比较方便——妻子净身出户就行,至于回到娘家以后怎么办,多半就是被兄弟再嫁出去一次。只不过二婚头虽然也一样能嫁出去,但婚姻对象的质量多半不如头婚。

所以对于大部分已婚女人来说,做寡妇可能是最好的结果了,因为她继承了丈夫的财产,甚至有时候还能继承爵位。就比如苏菲亚夫人,成为国王的情妇之后,她这个寡妇可值钱了,追求者当中竟然还有比她小十几岁的年轻人,都是贵族家的幼子之类,自己没什么财产可继承,就追求一个有钱寡妇——要是还有地位那就更好了,通过同一个女人,他还能跟国王亲近亲近呢。

陆希对此只能感叹一句“贵圈真乱”,但她对贵族们毫无希望的道德标准不感兴趣,她看到的是女性陷在婚姻里的困境。

还以安娜夫人为例,如果她提出离婚,首先教会是不赞同的,这等于违背了当初在主面前许下的诺言——有一说一,陆希觉得什么诺言就是个借口,教会不过是把君权神授那一套又搬到婚姻里来,人为地凸显神的权力罢了。

但既然离婚为教会所不喜,那安娜的父亲和兄弟是绝对不会支持她的,甚至不会接受她回家,她只能带着自己的陪嫁另找地方生活。至于贵族们的交际圈,那就更不会留她了。

在这种情况下,陆希倒也很能理解一个贵族夫人没有提出离婚的决心了,那是要你斩断以前的全部联系,重新去一个你完全不熟悉也不适应的环境中去重新开始,得不到半点帮助,只有排斥与责备。

在她那个时代的女性,有更多的工作机会和相对更自由的出行,尚且不是所有人都有斩断过去无视指点的勇气,更遑论这些自小受到的教育就是找一个合适丈夫的贵族女性了。

然而,跟平民的女性比起来,她们已经算是好的了……

陆希把自己的婚礼誓词都刻意修改,就是为了打开离婚自由的这扇门,但就目前来说,跟满足平民温饱这一点比起来,离婚自由还算不上燃眉之急,所以她也没想到,有人这么快就有了反应,而且还是安娜。

安娜想离婚,那实在太容易理解了,要是换了陆希哪儿还能忍20年,20天都忍不了!即使另一个当事人是冯特公爵,是她亲爹,她也得说,安娜想离婚有理!

“所以,您是真的要离婚吗?”

安娜到底还是有些不安:“如果——”毕竟冯特公爵现在可是女王的父亲啊,如果她提出离婚,这个,这个……首先女王就会被人议论的吧……

“如果您想离婚,我可以给您安排。”目前她还没组建起什么法院之类的部门来,这种事按说得归市政厅管,但王都的市政厅,只管管外城的平民,真要把这件事推给他们,怕不把整个市政厅的人都得吓趴下。

“你,你不怪我吗?”安娜忽然间泪盈于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