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伯爵小姐(六)、我会配置炼金药水

汉克被拎到陆希面前的时候, 整个人都是崩溃的——脸色灰败,目光涣散,显然在众人面前让他承认自己是靠造假上位, 对他实在是极大的打击。

不过拎着他进来的丹尼尔半分同情心都没有, 直接把他丢到地上:“伯爵小姐要问你话。”

汉克直愣愣地抬起头来,辨认出陆希之后, 忽然间好像活过来一点, 翻身就想爬起来:“那孩子——”

丹尼尔的剑直接就压在他肩膀上,把他又按回去了:“老实点!”

汉克被压坐在地上,却直着脖子盯着陆希:“小姐,那个孩子,那孩子真的是魔鬼!”

“哦?”陆希一阵好笑,“就像你真的得到了神谕一样?”

汉克的肩膀一下子就耷拉下去了:“不, 我, 我说了谎……”他整个人都像被抽走了脊梁骨一样, 只差瘫下去,“主收走了赐予我的恩泽, 我, 我已经是主所厌弃的人了……”

“嗯?”陆希这下倒有点诧异了, “神弃?”

“是的。”汉克悲伤地看着自己的手,声音低得几乎听不清,“我已经是, 被神厌弃的人……”

丹尼尔轻嗤了一声,向陆希解释:“他说他已经没有信仰之光了。”

等下, 信仰之光还会消失?神恩还能收回去的?

陆希这下是真的诧异了:“你的信仰之光消失了?真的?”她倒是看见白光转暗, 但还以为是汉克后力不继呢。话说这个事做何解释呢?觉醒的能力, 还会再消失吗?

汉克双手掩面:“是的……我辜负了主的恩泽……”当他说出没有神谕的时候, 他看见那些村民诧异和失望的眼神,他们像在看一个骗子,而他能够感觉到,力量从他身上被抽走,信仰之光消失了……

他不应该说谎。汉克痛苦地想。他不该因为怕死而说谎,更不该因为怕死而承认自己说谎,他应该让他们点火,哪怕被烧死,也比亲口揭穿自己要强。他这样做,失去的不只是村民对他的信任,还有他们对主的信仰。那位牧师给他留下的任务,他终究是失败了。

他应该死。汉克紧紧捂着自己的脸——神弃者只有这样才可以赎罪,才能得到主的宽恕。

但是,在他死去之前,他仍要揭穿女巫和魔鬼,不能让魔鬼继续散播诅咒,那会害到更多的人。

“你到现在还认为她是魔鬼?”陆希感觉自己也是搞不清楚这些狂信徒的脑回路了,“你说从牧月开始不下雨……”嗯,光明大陆用的历法就是这么称呼的,所谓牧月大概就相当于公历的五月底到六月初这段时间,这仿佛跟法国的共和历很像,就是陆希用起来很不习惯。

“从牧月到现在也就是五个多月,可是这个孩子已经出生三年多了,如果她是魔鬼,为什么她出生的时候神没有指示,一定要等到她长大了才用不降雨来惩罚你们?而且,如果卡玛真的与魔鬼私通那也是她一个人的错,为什么主不惩罚她,却要牵连整个村庄?”

汉克愣了一下,答不上来,好一会儿才说:“但诅咒确实是因为她而起……”

他说着,目光竟然又坚定了起来:“我背弃主的教导,因私心而说谎——我将以死赎罪,但魔鬼若不死,诅咒就无法解除,这里的人会死,还会继续诅咒更多的人……”

“等等,等等——”陆希感觉这事儿更麻烦了。

本来她是准备把汉克当成一个谋财害命的神棍来处理的,但是现在看来,这货竟然还是有坚定信仰的。即使他也有私心,但他居然是真的认为艾米害了人,真的想守护村民不被诅咒伤害——这可真是,怪出人意料的呢。

这样的话,她还真的不能简单粗暴就给他判个邪*教的罪名。

啊,人生好TM麻烦啊!就不能直接把这人烧死吗?算了,她其实也做不到。

所以陆希只能耐下性子问:“什么诅咒?”

可能是忽悠惯了人,汉克的口头表达能力还不错,于是陆希就听到了一个还比较完整的故事:村长的儿子要结婚了,女方要求办一场体面的婚礼。

这个要求也不算过份,尤其是现在长云领的日子不好过,女方作为隔壁领地的领民其实不想把女儿嫁过来了,但又不好随便毁弃婚约——那毕竟是在主的见证下立下的婚约——因此提出了体面婚礼做为补偿。

体面的婚礼,当然是要有酒的。而且女方家不要麦酒,要葡萄酒。

葡萄酒可不是平民随便能喝到的东西,葡萄本来是珍贵的水果,何况还要用神术来酿造……整个村子里,只有多克家的地窖里还有两小桶,那是他生前自己都舍不得喝的。

这事儿,多克的哥哥是知道的,并且为了讨好村长主动说了出来,卡玛虽然有些舍不得,但她一个寡妇要在村子里过活下去,同样不能得罪村长,所以还是把葡萄酒拿了出来送给了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