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八章 没有人,比朕,更懂抄家!(第2/3页)

“陛下,臣年老力微,已经上奏乞骸骨放归依亲,还请陛下恩准。”王卺看陛下很满意这草案,说起了他自己的事儿。

朱祁钰看了看被朱见澄收起来的草案说道:“王尚书过谦了,朕并不觉得王尚书年老力微,这入交趾驰道之事,还要多仰赖王尚书才是。”

王卺这入交趾驰道的事儿做的又快又好,哪里有干不动的样子,既然能干得动,那就继续干下去便是。

“臣……遵旨。”王卺无奈,皇帝不准,他也不能留印去官,陛下既然要他继续做下去,他只能硬着头皮做下去。

“俞尚书与户部沈尚书联名上奏的奏议,朕没明白,俞尚书给朕详细说说?”朱祁钰看着俞士悦说起了最近的大明律例修改,纲宪九十六条,减掉了一条,户部下户多了一条。

俞士悦翻开了自己的笔记本,看了看才开口说道:“《纲宪事类》是吏治的关键,臣与吏部尚书王尚书沟通,决定削减一条,即收受美色并财货即定受贿,陛下容禀,这不代表此类案件就没有处置,只是移到了《户令》一则,还是要受到处罚的,而且是人财两空。”

“若是把美色并财货,既定受贿,那这美人便是物件,美人显然不是物件,有些人显然不是东西,那便不能说是受贿,而在《户令》中则是以无婚书纳妾处置,则笞一百二,抄没家产,流放烟瘴为准。”

朱祁钰听完之后,说道:“的确,有些人的确不是东西。”

大明纳妾是要婚书的,这是户令里的明文规定,而且民间以四十岁无子为限,大明这么大,大明律可能无法伸入大明的方方面面对纳妾事儿执行到位,可是这官员就那么多,执行到位,就简单的多了。

无婚书纳妾起步就是打一百二十鞭子,抄家还要流放,可比纲宪之内放到受贿那一栏里,惩罚严重的多。

归到《纲宪事类》的受贿中,美人是计价的,是物件,可是在《户令》里美人则是以妾的身份出现,这处罚就显得格外的合理。

沈翼俯首说道:“户部下户,无父不得落户,这是户部在百姓户籍上,多出来的一条,没有父亲,便没有姓氏,没有姓氏便是野人了。”

“之所以这么做其实很简单,这是堵漏,之前势要豪右之家,无婚书纳妾,妾生子便可随意落户,以臣所知,江浙此风极盛,以不孝为三无后为大做遮掩,一家纳数十房妾室不在话下,这妾生子更是一堆又一堆,这日后,便都得有婚书才能成为有籍贯之人,才能考取功名,才能有路引,才能算个人。”

“这其实是襄王殿下降袭制,宗室子成丁方可请名的延伸。”

沈翼的话过于直白,明明白白讲就是针对势要豪右之家的,若是大明这朝堂,谁跟势要豪右之家有仇,那便是户部,势要豪右把持生产资料,甚至是通过隐户控制人口,这是对大明税根的破坏,没有哪个户部尚书愿意面对空空如也的国帑,面对朝臣的唾沫星子,唾面自干。

朱祁钰认真的听取了刑部和户部的奏闻,点头说道:“朕听明白了,无婚书纳妾,可以抄家。”

大明皇帝提炼出了关键信息,都察院、刑部、吏部将这美人不算受贿,把这一条款移到了《户令》,把贿赂的美人变更性质为纳妾的范畴,再以《户令》执行,可以抄家。

户部则是通过限制落户的手段,以无父则无子的基本概念,来执行户令中的无婚书不得纳妾的条款,进而抄家。

都察院、刑部、吏部、户部用完美的逻辑闭环,达到了无婚书纳妾抄家的目的。

要反对都察院、刑部、吏部的提议,就得证明美人是东西是物件,不是人,那美人是不是人?

要反对户部的提议,就得证明无父也可以生孩子的悖论,没爹自然是生不了孩子的。

没有人比大皇帝更懂提炼关键信息。

“诸位有人反对吗?”朱祁钰看着文华殿上的廷臣,这可是廷议,再不说话就要在奉天殿上宣布了。

贺章探了探身子说道:“陛下臣有个疑问,若是这美人有了身孕,送到了海外,以侨民的身份回大明就学,那岂不是钻了咱们大明律法的空子?”

朱祁钰一听,这的确是个漏洞。

沈翼老神在在的说道:“这么明显的漏洞,怎么可能就这么开这个口子,即便是回大明就学,那也需要问爹是谁,若是肯让儿子认他人做父,那只能赞叹他的心胸开阔了。”

这是景泰十一年十二月的廷议,在这个万恶的封建时代,在这个父权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框架下,在这个女子到讲医堂就学,抛头露面都是女子不德的时代里,让势要豪右的儿子们认他人做父,那还不如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