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六章 民风不善,教化不明(第2/3页)

胡濙的这个视角,非常有趣。

当尼古劳兹带着几千卷的书来到了大明,中西方的文化开始交流的时候,胡濙首先就看到了礼法,从根子上,找到了社会模式运行的不同。

罗马在探索的路上,其实也经历过科层制和家族制的探索,也非单纯的家族制,但是父权始终凌驾于法权,所以他们需要宗教,而且需要一神教,然后权力和神权紧密的结合在了一起。

但是大明朝是宗族制和科层制并行,就出现了反复拉扯的情况。

胡濙站了起来,情绪有些激动的说道:“班固《汉书》曰: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皆秦制也。”

“秦制为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

“秦汉都是十家编成一什,五家编成一伍,互相监视检举,一家犯法,十家连带治罪。”

“《唐律疏义》曰:里正之等,亲管百姓,既同里閈闬,多相谙委。里正、坊正,职在驱催。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

“唐为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四家为邻,五家为保。在邑居者为坊,在田野者为村。”

“《唐六典》有载:制、敕、册、令、教、符。尚书省下于州,州下于县,县下于乡,皆曰符。符下县,县帖乡,分付里正。”

朱祁钰明白胡濙想要表达的意思,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

秦汉唐都有严密的基层组织,商鞅的搞出了什伍连坐法,秦汉都是如此,而且连坐处罚。

而唐朝是里乡法,百户为一里,五里为一乡。

唐有六种公文,其中的符就是专门下到县里,县里出贴给乡长、里正、村正。

大唐皇权把手深入到了村一级之中。

比如杜甫的《石壕吏》就有「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的描述,而杜荀鹤在《山中寡妇》也说「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等等。

大唐的诗人在诗词中勾勒出了整个大唐,而大唐的官僚们在议中,也在描画大唐的模样。

宗族制和科层制是在斗争中反复螺旋上升的,而且大明的皇权始终大于家长权,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即便是在天启年间、崇祯九年之前,也能把征辽饷收齐。

鞑清一直到光绪年间,都在收征辽饷,而且不换名目,就这个名字。

鞑清收征辽饷要征伐辽东吗?

我征我自己?

其实并非完全的皇权大于家长权,本质上是大一统之下的公权大于私权,朱祁钰对此有着极为清晰的认识。

朱祁钰十分确定的说道:“大明不也有百户为一里,六里为一乡,朕委派了掌令官前往治理,甲首、里正、掌令官三级乡野管理农庄的管理吏员,已经运转整整五年了。”

而且在掌令官手中,还有两支重要的力量一个是卫所儒学堂的军生,一个是义勇团练的队正。

大明的农庄法已经推行了五年的时间,是基于刘伯温军卫法的升级。

朱祁钰一直想加个妇女主任,但是没有根基,确切的说,没有实现的办法,设一个妇女主任,也没活儿干。

劳动使人自由。

在最开始的时候,农庄法的目的,是恢复人口。

山外九州、京畿、福建因为兵祸,导致了人口大幅度衰减,朱祁钰只能抬出太祖高皇帝的军卫法,来恢复人口。

一成半的藁税,自始至终都没有变过。

新辟之地的靖安省,河套地区的农庄法,也是恢复人丁,渠家人和瓦剌,搞得实在是太过于天怒人怨。

后来的农庄法,朱祁钰并没有全面推开,而是除了山东之外,各地官田设有部分的农庄法,这些农庄法就是鲶鱼的作用,是朝廷的公权和宗族私权的拉扯。

胡濙坐在了凳子上无奈的说道:“两京一十六省,只有京畿、福建、靖安,全面铺开了农庄法,山西部分、贵州部分,其余都是小范围的试点。”

朱祁钰看着胡濙的颓然,十分确切的说道:“胡尚书,农庄法不是万能法,它能解决的只是人口大范围凋零,恢复人丁是很好用的,但是……它最终会败坏掉的。”

“按劳分配其实并不公平。”

“这个解释起来太麻烦了,但是胡尚书还记得朕让你删除了那句万世不移之法吗?”

“世间本就没有万世不移之法,也没有一劳永逸的万能法。”

“每一个不同时间,总是有不同的问题,出现问题解决问题才是。”

“现在的宗族出现了,或者说公权和私权的矛盾,应该如何解决,才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

朱祁钰从来没有在盐铁会议上总论过分配二字,朱祁钰要解释清楚按劳分配并不公平,是极为困难的。

但是公权和私权产生了矛盾,出现了种种群魔乱舞的现象,胡濙通过中西方文化的碰撞以及王直和他自身的经历,鞭辟入里的从根源找到了这个问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