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第3/3页)

但这个“差一点意思”,在外国人看来却是完全不存在的,尤其是美国人,它脱胎于英国,而文中前期的桥段又多是发生在北美洲。

噫!这个英国佬保罗竟然如此好运,回到了一百年前!竟然还搭上了当时去北美的走私船,天知道那时候在英国佬的封锁下,走私有多赚钱!还发了这么一大笔战争财!还得到了一个北方工厂主女儿的青睐!

这换成他,他也行啊!但凡给他个机会,也穿越到一百年前

文章才连载了一小部分,不知不觉中就看完了,史蒂文一面恼怒于这小说实在太短,恨不相逢完结时,另一方面又忍不住畅想起来,若是他得到了一个如保罗一般的机会,该是要如何的大展拳脚。

保罗这个英国佬,穿越之前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公司小职员,而他却是一国大使馆的大使,如若是他,必定能做出一番比保罗更大的成就!

想了一晚上如果他穿越了要如何如何,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史蒂文的眼眶都是黑的。

看小说的人都有个特点,遇到好看的就忍不住推荐给别人,史蒂文也是如此,他自己亲自上手,简单的翻译了一番这小说,然后在一次聚会上推荐给了朋友。

对这个年代的人来说,男频穿越小说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一传十十传百,很快《保罗穿越记》就在租界的洋人里风靡起来。

华夏上层原本封杀这本小说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担心它对美国的“抹黑”会惹怒对方,招来麻烦,但让人感到讽刺的是,正是这样一篇“揭了美国短”的小说,却偏偏在美国佬的大力推荐下,火遍了整个租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