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七十章 和解(第2/2页)

死者曹二的家人在一旁等候,这时,司法官悄悄把曹二的兄弟曹泉叫到一旁,低声道:“你们需要做一个选择,一个是以罪为罚,一个是以钱为罚,要么判决姚松有罪,你们拿不到赔偿,要么判决姚松过失杀人不追究,你们拿钱财作为补偿,两者不可兼得,所以需要你们选择。”

曹泉想了想道:“如果认罪,姚松会是死罪吗?”

“不可能,你兄长有过错在先,殴打别人父亲,又先动手砍人,姚松只是自保过当,属于过失杀人,最多流放三百里,充军一年。”

“那赔偿呢?”曹泉又问道。

“给你们三百贯钱的丧葬钱。”

曹泉回去和家人商量片刻,回来道:“我们决定了,要赔偿!”

双方达成了协议,耶律乞颜做出了判决。

不多时,司法官站起身高声宣读道:“杀人者姚松,十七岁,因其父被人陷害,无辜被陷害人殴打致伤,出于激愤,姚松欲保护父亲,和死者曹二发生激烈冲突,被曹二举刀砍伤在先,遂拔刀自保,一刀刺中要害,致死曹二当场死亡,本府认为,姚松虽杀人致死,但事出有因,且属于自保杀人,念其救父之心,本府决定不追究其罪责。

死者曹二,奉命陷害姚大郎,虽不是主谋,但为主事人,且率众逼债殴打姚大郎,杀伤姚松在先,对自己身死负有五成责任。

主谋者杜顺,身为县尉,却勾结无赖做伤天害理之事,逼良为娼,对曹二之死负有重大责任,本府决定,从其家产中拨付三百贯钱作为曹二丧葬钱,赔偿给曹家,判决由此生效,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