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地狱无门(第2/3页)

耿凡健当场就交了一万五千东国币咨询费,并与对方签订了服务协议。这笔咨询费是大安洋提供咨询服务的费用,算是额外支出,但对耿凡健来说只是一笔小钱。

随后耿凡健夫妻还亲自飞到了几里国对项目进行考察,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出国,落地行程都是项目方安排的。从摩旺市机场出来坐大巴到港口,乘客轮直接来到非索港南部海岸,入住了一家豪华酒店。

所谓豪华也就是那么回事,按东国标准差不多是四星级,但是很有异域风情,占地广、风景好,就相当于在海外度假了。

项目方指了一片地方,果然场地已经平整好,开始在挖地基了,他们在这里签下了正式的投资移民协议。

交纳了后续各种费用之后,果然拿到了几里国的护照,登记的居住地点是班达市。而且按照耿凡健的要求,护照换了一个新名字。

他用这个名字、这本护照可以在当地的各家银行开设账户,而且是东国国内查询不到的,与此同时,耿凡健还保留了东国护照和身份证。

那是2017年底、2018年初的事情,然后耿凡健回到了国内,中介方告诉他只要安心等待就好。当时身边没人知道他已成为几里国的公民,还换了一个新名字。

可是转眼到了2019年初,承诺中的每年百分之五的投资收益并没有打到账户上,于是他又找到大安洋公司。客户经理让他看协议,投资收益是在酒店建成并营业后才有的,如今酒店还没有竣工,当然尚无收益。

但是客户经理也安抚他,酒店再过一年就可以竣工,届时五年投资回报以及五年后全额返还投资款的条件不变。而且这两年并不计算在入籍等待时间内,他只要再等四年仍可以成为别利国公民。

耿凡健也不傻,当即拿出原协议条款核对,合同上写着半年内就可以完成酒店建设,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而现在已经过去一年了。

中介方则解释由于投资人数较多,酒店需要重新设计,扩大规模和接待能力,所以才推迟了工期。

这时候耿凡健就感觉不对了,但他还是不太敢相信大安洋出国这么大的一家企业,已经在移民行业经营了多年,还会搞公然欺诈的项目。就算有欺诈行为,合同在手他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可是又过了一年,他不仅没有等来酒店竣工的消息,该项目的相关宣传已经从大安洋公司的官网上删除了。

耿凡健再找上门,当初那位“专人专程一站式服务到底”的投资顾问已离职,接待的人只告诉他酒店仍在建设中。

耿凡健当即就要求退回投资,否则就诉诸法律,而对方却说大安洋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责任,言下之意就是让耿凡健尽管去告。

耿凡健联络了这个项目的同一批投资人,大家拉了一个维权群,又出资在尚海请了一位代理涉外经济纠纷的律师,名叫奈特。

奈特律师看了他们手里的全部协议资料,包括很多外文资料,告诉他们这个官司在国内几乎没可能打赢,甚至都没有办法起诉。

奈特律师指出,这些年这种移民项目很多,这个行业目前也很无序,有的中介目的就是收取高额的服务费与佣金,至于项目本身会不会坑人,那就要看上帝是否包邮了。

这其中涉及到很多复杂的专业法律问题,比如大安洋公司只是中介方,而不是项目的开发方,他们收取的只是咨询费和推介佣金。

奈特看了所有的协议文本,指出大安洋公司承诺的服务其实已经完成了,就是给客户办理了几里国的国籍。

这里面最大的坑有两个。其一是持有几里国护照确实可以免签进入别利国,从而免签进入罗巴联盟二十六国。但他们只能以游客身份,既不能在当地工作,也不享受任何福利。

至于五年后能否加入别利国国籍,政策是有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但需要每个人自己按别利国的规定提出申请,批不批准是别利国的事情。这不是中介机构能够保证的,合同的附录上也有详细的外文介绍。

第二个大坑就是那个酒店。工程建设与项目管理方都在几里国,他们签的是一份投资协议,这属于工程延误方面的纠纷。

这其中还存在一个法律上的死扣,这一批投资人都已经拿到了几里国的国籍,而工程所在地也是几里国境内。几里国公民在几里国境内的纠纷,东国的法院也无法审判。

理论上他们也可以在国内起诉大安洋公司,主张对方在推广项目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但是只要上了法庭就存在另一个问题,这些人自身也已经违法了。

东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他们办了几里国的入籍手续,却没有向公安以及外交部门报备,仍保留了东国护照与公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