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如何成为王妃(13)

时珑被震撼住了, 呆呆里立在原地,琉璃玉一样清透的眼睛里不自觉地留下了眼泪,落到了阿希洛德宽大的掌心。

温热的, 潮湿的, 人类的眼泪。

阿希洛德轻轻叹了一口气:“我都没哭, 你哭什么。”

他冰冷的指尖擦过时珑眼角上残余的眼泪,声音中带着无奈:“这么爱哭,你来魔界前是怎么训练的。”

人类卧底在魔界孤军奋战, 稍有不慎就会成为恶魔的玩物或者盘中餐,所以需要耐心、机敏、超乎常人的毅力和信念。

以及最重要的一点, 需要一颗冷硬的心。才能像阿希洛德那样,面对要吃掉自己同胞的时刻,硬下心肠, 获得恶魔的信任。

而这个小魅魔,长得漂亮,年纪小,心思柔软,爱哭又娇气,仅仅听了个故事就掉眼泪,是一名非常不合格的卧底。

理智上这么想着, 看到时珑温热的眼泪,阿希洛德却还是情不自禁地, 在内心深处、在情感埋藏的最底端, 有一点轻微的触动。

像是冰封已久的土壤, 被落下了一点甘露;又像是贫瘠的寒岩, 被一点春天的嫩芽松动沙土。

阿希洛德这些年来紧绷着一条弦, 时时刻刻在伪装自己, 以免被恶魔发现自己的身份。

倾尽一生,隐姓埋名,尝遍了痛苦、磨砺与误会。就连人界也都在说,霍尔家族的阿希洛德和他的父亲一样是个懦夫,整日闭门不出,霍尔家族的荣光怕是要断送在他这一代手里了,他也从来没有后悔过来到魔界。

因为在他身后,还站着他的朋友、家人和数不清的同胞。

人类应该由自己来保护自己。

只是,只是阿希洛德偶尔也会想一想,如果能有人站在自己身边就好了。

那个人不用做什么,只需要用清澈的眼睛看着他,听一听他藏在心底的秘密。

没想到那个人居然是个漂亮柔软的小魅魔。

阿希洛德叹了一口气,再开口时语气好了很多:“说回到你刚刚的问题,你说西蒙斯喜欢人类。”

“卡厄莱喜欢研究人类文化,主殿书房中整整四个书架里面放的都是关于人类文明的书籍,但是这并不妨碍卡厄莱发动人魔之战,杀了成千上万的人类。”

阿希洛德的手轻轻抚摸着时珑微卷的长发,像是长辈在教导一名晚辈。

“不,时珑,那不是喜欢。那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带有猎奇审美。就像是你看到了一只在看书的猪,你会多看它两眼,但是这并不影响你吃猪肉。恶魔喜欢人类,也只是奇怪于像人类这样魔力贫瘠的种族,为什么可以堪堪和恶魔打成平手。”

“他们永远也不会理解人类文明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那是所有人类文明殊途同归般指向的母题忠诚与勇敢。”

阿希洛德停顿了一下,他的指尖捏住了时珑两边白嫩柔软的脸颊,让他抬起头来和自己对视。

时珑漂亮的眼睛里还带着眼泪,像一颗晶莹的珍珠,点缀在他泛红的眼眶中。

阿希洛德擦掉了那颗泪珠,声音很慢、很低沉、也很柔和,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人类应该是为自己的信仰与理想献身。时珑,你对于我的计划来说很重要,但是我不想逼你。你会缩短释放盛炎灵魂的时间,但是没有你我同样可以做到。”

“你可以拿到附身魔剑,释放盛炎的灵魂,然后杀了西蒙斯;或者你现在就离开长夜王宫,我会帮助你回到人界。”

“要不要和我合作,你自己选择。”

*

时间回到主殿舞会的这一晚。

时珑纤细的手指握紧了西蒙斯的魔剑。

阿希洛德的计划很顺利,这个天真的、爱恨分明的年轻恶魔从来没有怀疑他心爱的小魅魔的身份,毫不犹豫地把附身魔剑抛给了时珑。

时珑握住剑柄的手微微颤抖,茶色的眼底一片清透。

阿希洛德的声音响在耳畔。

“杀了他,时珑。杀了他!”

“为了人类,为了你的同胞,为了那些死去的英魂。”

“杀了他!”

时珑闭上眼睛,在阿希洛德一声声的质问下,长剑送出。

西蒙斯在和时珑打网球的时候便发现了,时珑手腕的骨头很软,力气又小,软绵绵的握不住拍子,和西蒙斯打球从来没有赢过。

西蒙斯还因此嘲笑过时珑,小魅魔气的扭过身子不理睬他,西蒙斯又低声下气的去哄,乐此不疲。

晚上睡觉的时候,西蒙斯悄悄捏过时珑的手腕,腕骨细瘦,手掌柔软,嫩嫩的一点茧子都没有,是个没吃过苦的、也吃不下苦漂亮小恶魔。

然而现在,时珑的手腕却出奇的硬,坚韧地可以握住那柄沉重的附身魔剑,决绝地刺向了西蒙斯的心口。

仿佛时间只过了一瞬,又仿佛是电影的慢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