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是人生赢家,都赢到觉得人生无趣的程度了。

——《镜中蔷薇》4

一个男人出现在洛薇身后。他有一米八出头,头发是深褐色,穿深红西装、黑色衬衫,系白色领带,胸口有一个VIP客户专用的杏黄古典徽章。骑士面具遮住了他大半张脸,从洞里的双眼可以看出,他有一双自带桃花的迷人眼睛。面具下的嘴唇颜色很浅,十分饱满,嘴角微微上扬。没等到她的回答,他又一次说:“你不是应该还在飞机上么?”

洛薇摸了摸脸,还以为自己面具掉了。但男人很快瞳孔紧缩,淡淡说:“抱歉,我认错人了。”转身走掉,回到自己的朋友圈里。小辣椒抬起眼皮看了看他,笑了:“他把你认成他妹了。这人是谢修臣啊。”

想了很久,洛薇也没能从小学同学名单里找到耳熟的名字。她只能老实说:“谢修臣是谁?”

“洛薇你认真的吗?谢欣琪你都认识,居然不认识她哥?”

“我是正派人士,不看娱乐八卦。”

洛薇做了个捻须的动作,却被小辣椒推了一下脑袋:“这不是娱乐八卦,是常识好吗?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在宫州,最多情的男人是谢公子,最无情的男人是King。”见洛薇再次摇头,她扶了扶额:“你果然是太久没回来了。这里说的谢公子,不光是指谢修臣,还指他老爸。这里说的King,也不光是指现在的King,还指King他老爸,老King。总之,姓谢的都是花花公子,姓贺的都是冰山教父。”

“原来如此,不过他不是挡了脸吗,你怎么知道他是谢公子?”

“因为他的袖扣和鞋。”

再度看去,那个男人穿着一双灰白相间的牛津鞋,袖扣是一朵白金蔷薇花。小辣椒一本正经地当起了解说:“谢修臣不管衣服如何骚包,鞋子都一定是最正统的。他有恋妹情结,妹妹设计的东西会放在身上。白金蔷薇花是谢欣琪珠宝设计中加入最多的元素。”

“辣椒妹,讲真,你确定要去送快递?不觉得八卦记者更适合你?”

“记者只能写八卦,送快递却可以看八卦,你说哪个更划算。”

“……”

遗憾的是,她们没能等到想找的人。午夜过后,洛薇无奈地说:“小樱大概今天不会来了吧。”

“他经常来这里逛,我们下次再来看看好了。”

洛薇无奈地点点头。原来,小樱还不是一般的赌徒。他混入了豪赌的高端圈。

翌日下午,一辆兰博基尼化作一道红色飓风,卷席过海滨大道,在距离甄姬王城几百米处来了个急刹车。车中的谢欣琪戴着墨镜,身穿绕脖式多褶连衣裙——也是大红色。她拨了拨刚弄好的栗色大卷发,大口大口吸气、吐气。

活了二十多年,谢欣琪一直视男人为粪土,第一次有了畏惧的感觉。

淡定,淡定。King又如何,不管外界把他传得再神奇,他到底还是一个男人。是男人都喜欢她,她能拿下他的。但越这么想,她越乱,尤其再次看了一眼King的照片,她用脑袋在方向盘上撞了两下,比在美国大学第一次面对百名学生做演讲还紧张。

不能这样,她可是谢欣琪。只有男人看见她紧张的份儿,怎么可以倒过来?

她把手袋里的化妆品全倒在副驾上,挑出最喜欢的口红,单手把口红帽剃掉,对着倒车镜熟练地描了一圈,抿嘴发出“邦邦”两声,再踩下油门,杀到甄姬王城门前。她开门下车,把钥匙扔给门童,踩着细高跟走上台阶,很有《环太平洋》中的战士从机甲中走下来的架势。路过一扇玻璃门,她看见里面的倒影,摘下墨镜,撅了撅嘴,用大卷发挡住一只眼睛,扭进甄姬王城。

二十分钟后,她从同样的门中走出来,已经换上了备用的平底鞋,手里拎着防水台高跟鞋,头发也全部扎在了脑袋顶上。尽管如此,她被高跟鞋虐待太久,还是有些跛脚。她打着电话,摘下沉重的耳环:“哥,你在家里给我等着!我和你没完!你为什么从来没告诉过我,那男人是个神经病?什么男人?你还好意思问我是什么男人,His Majesty King Herson啊!”说到“King”时,她把日本进口的假睫毛撕下来,说到“Herson”时,她把假睫毛愤怒地丢了出去。

这对兄妹的日常情绪都像心电图,只不过谢欣琪是活人的,谢修臣是死人的。电话那一头,谢修臣声音平静无波,忽略了她的愤怒:“你是不是迟到了?”

“十五分钟。”她看了看自己的手表,“女人和男人见面,迟到十五分钟根本不能算是迟到!”

“你对King有做过调查么?”

“没有,我只是不知道精神病院为什么要提前放他出来!”说到这里,她从Bra里抽出两块透明的塑胶水饺垫,猛扔出去,不慎砸在了路人脑袋上。

事情是这样的:回国前,King的助理就发邮件通知她,这个下午四点在甄姬王城下午茶餐厅见面。她进去豪华间以后,一个留着和尚头、小短胡的男人站起来,并不是照片上的男人。经解释才知道,他是甄姬王城负责市场的副总,因为她没来,King先走了,他留下来等她。“绝对不能比男人早到”是谢欣琪的人生法则。但是,King居然连等十五分钟的耐心都没有。